去哪兒健身?學校的體育設施是否應向公眾開放?健身場地設施維護管理不到位怎麼辦……打造更高水準的全民健身活力城市,合肥需要一部怎樣的地方性法規?
為人民履職盡責,立人民需要的法,合肥市人大常委會制定出臺《合肥市全民健身場地設施條例》。《條例》圍繞政府職責、規劃建設、開放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面加強制度設計,靶向聚焦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管理中更為具體的堵點,在法治軌道上規範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和管理,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務水準。
立法保障“全民健身”
全民健身場地設施是發展群眾體育,增強人民體質的重要基礎。合肥市人大常委會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著力解決實際問題,頒布實施《合肥市全民健身場地設施條例》,是這一做法的又一生動注解。
市人大常委會一直都高度重視全民健身工作。2021年5月,市人大常委會開展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情況調研,深入了解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建設和使用情況。調研組強調,要關注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健身需求,學習借鑒先發地區好經驗好做法,因地制宜增加設施供給,探索運營管理新模式,推動群眾體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2023年12月,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聽取審議了包括快樂健身行動在內的市政府關於10項暖民心行動實施情況的專項工作報告,並開展專題詢問。
近年來,合肥市全民健身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也面臨全民健身場地設施總量不足、結構不夠優、維護管理不夠到位、區域發展不夠平衡等新情況、新問題。推動全民健身事業高品質發展,合肥需要高瞻遠矚地系統謀劃,更需要一部地方性法規給予長遠充分的法治保障。
為補齊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短板,結合工作實際,市人大常委會著手開展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管理立法工作,進一步規範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和管理,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務水準。2023年,市人大常委會開展啟動條例立法調研,並將《條例》制定列入2024年立法實施類項目。
這是一部飽含民意的法規,立法過程中,市人大常委會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通過線上線下多種渠道廣泛聽取意見。在立法調研座談中,相關專家、人大代表、基層群眾紛紛給出建議,希望通過立法加強體育設施建設,推動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向公眾開放,完善相關服務保障,營造更好的全民健身氛圍。
今年8月,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合肥市全民健身場地設施條例》,已經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審查批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省第一部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走在了全省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地方立法工作前列。《條例》的出臺,標誌著合肥市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管理的法治化、規範化邁上了一個新臺階。
解決“健身去哪兒”難題
《條例》共有26條,結構明晰,重點明確。
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條例》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場地設施建設和管理這一“小切口”,以“小快靈”的立法形式,針對全民健身場地設施總量不足、結構不優、維護不力等問題強化制度設計,確保全民健身場地設施供給不斷優化。“堅持有幾條就寫幾條,推進解決群眾‘健身去哪兒’難題”。
《條例》按照市、縣(市)區、鄉鎮、社區四個層級分類規定了應當建設的公共全民健身場地設施。為推進“體綠結合”,《條例》規定,建設體育公園應當融合綠色生態環境和生産生活空間,並配備相應的健身設施。此外,《條例》鼓勵社會力量在商務辦公區、産業園區、大型商業綜合體、社區中心等建設室內外全民健身場地設施。
在居住區健身場地設施配建上,《條例》規定,新建居住區應當按照規定標準配建健身場地設施,已建成居住區未達到規定配建標準的應當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建設健身場地設施。
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建設是否需要對外開放一直備受關注。《條例》規定,公辦中小學校的體育場地設施,應當按照規定在課餘時間、寒暑假和節假日向公眾開放並公佈開放時間。公辦高等院校應當創造條件,利用寒暑假等非教學時間向公眾開放體育場地設施。鼓勵民辦學校的體育場地設施在非教學時間以及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健身場地設施向公眾開放。
為加強資訊化建設,《條例》規定,市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務資訊平臺,為公眾提供預訂、查詢、報名等服務。
《條例》還靶向聚焦一些更為具象的堵點,如全民健身場地設施供給不足、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對外開放等問題,保障了體育惠民利民的民生福祉、健身健康需求,規範了全民健身場地設施的公共性、公平性、均等性,使全民健身場地設施規劃、建設和管理有法可依、有規可守、有序可循。《條例》的頒布實施是推動我市構建高品質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的重要法治保障,對於增強全民健身意識,提高全市人民的身體素質和健康水準,優化依法治體環境,發展以人民為中心的體育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推動《條例》落地見效
《條例》的出臺是合肥市體育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將為合肥市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管理提供更為有力的法治保障。
合肥市體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把《條例》學習宣傳列入本年度普法工作重點,認真謀劃,精心組織,有序推進,主動學、帶頭學、認真學,力爭做到全域覆蓋、全員覆蓋,擴大《條例》的社會影響,為《條例》施行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同時,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培訓活動,做到全員培訓、全面對標,幫助、指導相關部門、業務人員掌握條款內容,吃透立法精神,把準立法宗旨,切實增強《條例》落地實施。
法律的生命和權威在於付諸實施。為更好地貫徹《條例》,當前,合肥市已經謀劃了一系列有力行動。
合肥市體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條例》要求,合肥市正在加快轄區全民健身場地設施規劃、建設,摸清底數,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落實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管理的場地和經費,補齊全民健身場地設施短板,保證《條例》的貫徹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同時,建立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管理工作考核評價機制,納入綜合考核、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體系等。建立通報約談機制,督促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管理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得到快速有效解決,進一步提升群眾對全民健身工作的滿意度。
下一步,合肥市各級體育主管部門將按照《條例》相關規定,結合《關於構建更高水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精神和創建全民運動健身模範市工作,抓緊制定和完善與《條例》相配套的辦法措施,確保各類資源保障精確到位,各項創新機制具體落地,各項工作目標穩步推進。
群眾事無小事,《條例》的頒布實施,必將進一步提高全民健身場地設施“硬體”水準,助力合肥市全民健身工作實現“質”與“量”的雙重提升。
(責任編輯:沈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