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縣委常委、副縣長潘小武調研督導電動自行車銷售商品質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潘小武一行先後深入到部分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現場檢查電動自行車合格證書和明碼標價情況,聽取門店經營者的詳細介紹,詳細了解電動自行車品質安全工藝、銷售價格、進銷貨臺賬等情況,並就進一步做好電動自行車品質安全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潘小武強調,銷售門店要落實主體責任,完善進銷貨臺賬和查驗制度,確保每一輛車源頭可溯、品質合格。要嚴格自查自糾、杜絕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和違規更換電池等行為,切實做到守法經營、規範經營。要與市場監管部門加強溝通協作,形成整治合力,切實做好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工作,讓消費者買得放心、用得安心。(霍山縣融媒體中心)
(責任編輯:沈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