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地方金融組織監管工作,2024年5-7月,廬陽區財政局對全區32家地方金融組織開展了2024年現場檢查工作,對檢查發現的問題,三措並舉督促企業做好整改工作。
一是下發整改通知書。針對企業現場檢查發現的問題以及市局關於地方金融組織處理意見,我辦及時下發《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企業根據相關監管辦法規定,限期予以整改,書面報送整改情況,並將此通知書宣告送到至企業。目前,累計下發整改通知14家次。
二是約談企業負責人。對部分存在問題的企業,我局下發《監管談話通知書》9次,對企業主要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和業務負責人等相關人員進行現場約談,要求企業根據整改通知要求,按時按質完成整改,在今後展業過程中加強資金合規、業務合規、人員管理等,堅持依法合規經營。
三是清理無資質企業。對於我區名稱中含有“典當”字樣,但已被登出《典當經營許可證》或從未取得過《典當經營許可證》企業,我辦積極聯合區市場監管局到府核查勸導,目前2家未取得典當資質的企業已經主動變更企業名稱和經營範圍,8家被登出《典當經營許可證》企業被列入異常經營名錄。(廬陽區人民政府)
(責任編輯:沈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