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1月19日從合肥市城鄉建設局獲悉,《合肥市污水專項規劃(2021-2035年)》完成初稿編制並通過專家評審,正依法向社會公示,本次公示至2023年12月15日止。
本輪污水專項規劃範圍為中心城區,包括包河區(不含巢湖水面)和瑤海區、廬陽區、蜀山區規劃城鎮集中連片建設的區域,總面積1003.6平方公里。合肥市中心城區以外的長豐縣、肥東縣、肥西縣、廬江縣及巢湖市由各縣(市)自行編制排水專項規劃。
根據規劃,至2025年,合肥市區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8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不低於25%;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95%。通過截流和調蓄設施以及徑流污染控制,建成區年徑流控制率、初期雨水污染負荷削減率達到省控標準。
至“十四五”末,市區新建、改建污水管道540公里,污水處理設施規模107.5萬噸/日。新建污泥處理設施規模1200噸/日。新建再生水利用設施規模32萬噸/日。
依據地形地勢結合污水處理廠出水受納水體,規劃分為9大系統,包括南淝河系統、板橋河系統、二十埠河系統等,2035年規劃全市污水處理廠達到30座。其中,老城區環城馬路以內,排水系統溢流污染控制標準為污染負荷消減率80%,控制年溢流頻次不超過6次,控制降雨量<32mm不溢流。
將加強降雨初期污染控制,結合道路建設及地塊開發,逐步過渡為雨、污分流制。
規劃提出,利用遙感、智慧感測器、自動控制的資訊技術,進行智慧水生態管理。城市水體沒有天然補給水源極易引起污染,通過生態補水系統建設,依託南淝河、板橋河、二十埠河、十五里河、派河、四里河等骨幹河網完善城市生態補水。
建設污染預警溯源監管系統,水污染預警溯源技術可以全面、實時掌握水污染相關的各項資訊以及對比結果,做到水質異常事件早發現、快處理、妥善後,構建排污治水“新格局”。
根據規劃,以後污水設施的選址及建設,應最大限度避讓或保護古樹名木及其後續資源、大樹,避免大量遷移、砍伐既有樹木等破壞情況,不隨意拆除具有保護價值的老建築、古民居。污水設施應儘量避讓水環境優先保護區和大氣環境優先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不得設置排污口。
(記者 吳奇)
(責任編輯:沈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