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華,女,回族,1976年2月出生,中共黨員,在職研究生學歷,公職律師,現任玉溪市司法局行政復議與應訴一科科長。先後多次被評為單位“優秀共産黨員”“優秀公務員”“先進工作者”,曾獲華寧縣“信訪工作先進個人”,玉溪市“人民調解先進個人”等榮譽,被雲南省人社廳、雲南省信訪局榮記“信訪工作個人二等功”1次、玉溪市委組織部榮記個人三等功1次。
逆境不餒,樂學善思,一路探索一路前行
蔡華1994年在華寧縣盤溪糖廠參加工作,2000年企業破産下崗後,本著對法律的熱愛,憑著一股不服輸的信念,經過兩年的努力拼搏,于2003年考取華寧縣司法局,成為一名鄉鎮司法所工作人員。後因工作需要,先後到華寧縣信訪局、華寧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玉溪市司法局工作。至今已從事司法行政工作10餘年,不管在什麼崗位上,她都能做到“幹一行愛一行、專一行精一行”,每一次人生軌跡的轉折與變化,每一個新單位新崗位的調整與適應,對蔡華來説不亞於一次次的涅槃與重生。但她總是樂觀喜悅地、充滿激情地、如饑似渴地不斷學習新單位新崗位所應掌握的新知識新本領,踏實認真、兢兢業業、埋頭苦幹。同時,她深知“立身百行,以學為基”,不斷充實法律理論、業務知識,注重將所學所思所得所悟運用到實際工作中,遇到拿不準或不懂的問題,絕不“打腫臉充胖子”、不懂裝懂,積極向書本、向網路、向同事、向領導、向專家帶著問題學、深入思考學、聯繫實際學。在不間斷的學習與實踐中,努力做到“以學促幹強本領、以幹踐行提質效”。2019年機構改革,行政復議工作歸屬為司法行政機關工作職責,她又回到全新的司法行政戰線,蔡華的工作經歷、學習積累,為做好行政復議工作、優質高效辦理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案件奠定了堅實基礎,實現了司法行政工作與行政復議工作完整閉環、完美結合。
恪盡職守,精心辦案,一路艱辛一路收穫
行政復議是政府系統自我糾錯的監督制度和解決“民告官”行政爭議的救濟制度,是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抓手,也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蔡華充分發揮行政復議監督依法行政、化解行政爭議、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功能,一方面主動對各縣(市、區)及市直各行政復議機構的復議應訴業務予以指導、督促,積極參與行政復議法、政府資訊公開、行政執法實務等法治專題宣講;另一方面以“四心”工作法認真辦理好每一起行政復議案件。端正態度,以十足的耐心不急不躁、不厭其煩地接待每一名當事人,答疑釋惑,獲得當事人和同事的一致好評;全力以赴,用心做好每一項工作,力求把職責範圍內及領導交辦的每一件事情做好;嚴謹細緻,細心對待工作的每一個環節,以甘於奉獻的敬業精神盡力做到百分之百的認真;心無旁騖,以專業的態度專心辦好每一件行政復議案件,全面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自2013年從事行政復議工作近10年,她共解答各類法律諮詢近2000件次,宣講專題法治講座40余場次,主辦或指導辦理行政復議案件500余件,辦理因行政復議引發行政應訴案件30余件,迄今為止無被人民法院判決違法或撤銷的行政應訴案件,在行政復議案件量增加壓力增大的情形下,取得了案件糾錯率下降的良好成效。
舍小家,為大家,一心為公一往無前
在她身上,可以清晰感受到作為一名政法幹部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2021年6月,因九龍晟景生態環境整治項目引發大量行政復議案件,當時適逢她女兒參加高考,但工作就是責任、責任就是擔當,案件就是命令、辦案就是使命,她心無旁騖地一頭扎進了案件的海洋,與幾名同事一道沒日沒夜地加班埋頭苦幹,毫無怨言。短短2個來月時間,共辦理行政復議案件225件,先後發出收件回執207份、補正通知書201份,因超期未補正放棄申請122件,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復議申請決定書》103件。由於工作進展迅速、請示彙報主動、辦案溝通及時、釋法明理到位,所有行政復議申請每人平均認同不予受理行政復議申請決定,225件行政復議案件沒有1件引發行政訴訟。事後,同事才得知,為了讓案件得到妥善處理,蔡華未能陪女兒度過高考關鍵期,女兒沒能就讀理想大學成了她無法彌補的遺憾,但群眾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讓她深感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
守望初心,復議為民,不懼挑戰綻放芳華
從事行政復議工作10年來,蔡華經歷了行政復議規範化建設、司法行政機構改革重組、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等階段,但她始終牢記“為人民服務”初心,堅持“以人為本,復議為民”宗旨,在依法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更注重跳出復議看復議,強調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三個效果”統一,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行政復議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審核互動,創新辦案模式。借力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爭取到市委、市政府及單位領導的支援,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市集中行使行政復議權。在市司法局設三個科配備7名行政復議人員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創新採取“2+1”辦案模式,即1件復議申請設2名案件承辦人員、1名跟案復核人員;1個復議決定經2位復議辦領導、1位市政府領導審批後才制發。確保不疏忽無錯漏,有效提高辦案質效。
完善機制,發揮監督作用。在她的努力下,玉溪市率先在全省制定出臺《行政復議決定書網上公開暫行辦法》《玉溪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通報制度》,並將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年度法治建設成效考評,讓行政復議工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得到各部門高度重視。自制度建立以來,全市網上公開行政復議決定書198份;近三年行政復議案件直接糾錯率20.69%、全市行政機關負責人綜合出庭應訴率93.76%,走在全省前列。
實質化解,確保案結事了。在她的推動下,市、縣兩級司法行政部門與檢察機關相繼聯合製發《關於加強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銜接工作的辦法》,對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建立協調配合機制,通過資訊共用、案情通報、聯合化解等方式,有效化解行政爭議。同時,她將調解理念貫穿行政復議全過程,堅持調解優先。在接待當事人或審理案件過程中,根據不同案情,適時開展案前、案中和案外調解,做到耐心傾聽、細心分析、誠心化解。對不屬於調解範圍的案件,經查行政行為確實違法的,不輕易直接撤銷或確認違法,而是與行政機關充分溝通,採取間接糾錯方式和緩處理行政爭議。
無縫對接,實現復議便民。她主持起草印發了《玉溪市行政復議代辦點工作實施方案》,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75個鄉鎮、街道行政復議代辦點的設立。在全省率先實現市、縣、鄉三級行政復議便民服務網路全覆蓋,打通了行政復議為民服務“最後一公里”,讓人民群眾少跑路、不跑路,實現在家門口就能申請行政復議。
作為一名一線政法工作者,她堅持一切過往皆為序章、征途漫漫惟有奮鬥,用堅定的信念守望初心,用擔當的行動詮釋著對黨和人民的忠誠。
(責任編輯:孟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