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科技創新的事,不能盯著‘賺錢’,也不能圖‘省錢’,只要是‘值錢’的,就要舍得‘花錢’。”日前,《2023年合肥市科技創新産業政策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正式發佈,針對研發機構建設、研發投入、科技成果轉化等創新發展的關鍵環節,提出了一系列“真金白銀”政策支援。
激勵加大研發投入
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貼
技術創新中心往往擁有強勁的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能力,能夠實現高水準的自主創新成果源頭供給。《細則》提出,支援建設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將按國家撥付資金給予1:1配套補貼。對新認定的省級技術創新中心,將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且均可納入“免審即享”政策。
激勵企業等創新主體加大研發投入。根據《細則》,對於市科技重大專項項目,我市將遴選一批突破重大關鍵核心技術項目,依法通過“定向委託”“揭榜攻堅”等方式,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貼。對於關鍵共性技術研發項目,將通過“競爭賽馬”等方式,對産業共性技術瓶頸項目給予30萬元至200萬元支援。
與此同時,對符合條件的入庫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按符合加計扣除條件的研發費用10%,給予10萬元~50萬元補貼。對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的企業,按國家實際撥付經費20%給予單個項目最高500萬元配套補貼。對入圍省科技重大專項等,按省科技創新政策實際撥付資金給予1:1配套補貼。
促進科技成果就地轉化
給予最高500萬元補貼
針對科技成果轉化,《細則》提出很多含金量高、力度大的支援政策。
其中,對孵化器按照綜合型、專業型,對眾創空間按照社會建設、高校建設,設置不同績效評價指標進行分類考核,對年度績效評價優秀的孵化器、眾創空間,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補。
技術經理人可以在科技成果轉化中起到“穿針引線”的作用。根據《細則》,我市對技術轉移機構和技術經理(紀)人等開展技術成果交易服務並在合肥轉化的,按技術合同實際交易額的1%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和30萬元獎勵。
中試平臺(基地)是新技術、新産品邁入市場前的試驗場所。對中試平臺(基地)建設,我市按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500萬元補貼。引進市外高校院所和企業在本市新建中試平臺(基地),按照實際目標績效給予最高500萬元投資補貼。同時,對概念驗證中心和中試平臺(基地)的運營,按其年度服務性收入的30%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
此外,《細則》明確,對高校院所輸出應用型科技成果或企業吸納技術就地轉化,經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認定登記的,將按不超過技術合同實際交易額的15%給予高校院所最高150萬元獎勵。單項成果成交並實際支付額100萬元以上的,給予企業15%最高150萬元獎勵。
(責任編輯:沈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