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與起因
司法所作為司法行政機關最基層單位,承擔著化解矛盾糾紛、提供公共法律服務、開展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推進基層普法依法治理等職責,是推進基層法治建設的重要力量。司法所人員隊伍主要由政法專項編制的公務員和司法所輔助人員構成,普遍存在司法所輔助人員來源不一致、管理不統一、同工不同酬的問題。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司法所工作任務日益繁重,人少事多、人員流動性大已成為制約司法所工作發展的瓶頸問題。
今年年初,司法部開展司法協理員制度試點工作,統一規範司法所輔助人員,加強司法所隊伍建設,推動司法所工作高品質發展,湛江市是廣東省試點城市之一。
二、做法與經過
湛江市司法局深刻認識到,建立司法協理員制度有助於加強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力量配置,提升司法行政職能作用,推進湛江市法治政府建設,助力湛江市高品質、跨越式發展。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謀劃
今年年初,湛江市司法局接到開展司法協理員制度試點任務後,高度重視,高位謀劃,第一時間向市委書記劉紅兵,市長曾進澤,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陳元,副市長黃益斌等市領導彙報司法部和省司法廳相關工作指示精神,爭取並獲得了市領導的大力支援。召開局領導班子會議,討論研究開展建立司法協理員制度工作的有力舉措,指定業務骨幹組成寫作小組草擬司法協理員制度有關文件。加強與市財政、人社、民政等市直單位主要領導就開展該工作進行密切溝通協調,形成通力合作。
(二)迅速部署,統籌一體推進
2月24日,湛江市司法局召開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建立司法協理員制度工作動員部署會,傳達學習司法部和省司法廳關於建立司法協理員制度工作精神,並對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建立司法協理員制度工作進行安排。會議強調,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要突出擔當作為,強化政治意識,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將建立司法協理員制度作為落實黨中央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決策部署、省法治建設“一規劃兩綱要”、推動湛江市司法所工作高品質發展的具體措施,一體謀劃,一體推進,為建立司法協理員制度提供湛江樣本。2月28日,制定印發《湛江市司法局關於建立司法協理員制度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機制,成立司法協理員制度專項領導小組,顏戰克局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專項領導小組不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加強工作指導,督促縣(市、區)司法局紮實完成工作。之後,10個縣(市、區)司法局對應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專項工作領導小組。3月20日,省司法廳在佛山市召開司法協理員制度試點工作調研座談會,湛江市開展司法協理員制度試點工作得到省司法廳肯定,並進行交流發言。
(三)積極作為,強化頂層設計
湛江市司法局經過反覆調研論證,于2月份謀劃並起草了《中共湛江市委辦公室湛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建立司法協理員制度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先後徵求了市直有關單位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的意見,3月21日經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並報市委審批,于3月30日在全省率先以市“兩辦”名義印發了《關於建立司法協理員制度的通知》,規定了司法協理員職責、隊伍發展規劃、人員聘用管理、人員待遇保障和制度實施保障五部分內容,規範統一基層司法行政輔助人員管理,開啟了湛江市基層司法行政工作高品質發展新篇章。
(四)加強指導和培訓,提升業務水準
5月8日至11日,湛江市司法局調研督導組先後到10個縣(市、區)的司法所調研指導,查看相關工作臺賬,組織召開座談會,掌握了解各縣(市、區)建立司法協理員制度進展情況、存在問題以及下一步工作計劃,並對該項工作提出指導意見。
6月5日,以視頻會議形式組織全市361名司法協理員進行首期業務培訓,就人民調解、安置幫教、社區矯正等業務進行授課,全面提高司法協理員隊伍的業務水準。這次培訓標誌著全市司法協理員從隊伍建立、規範管理、業務提升等方面邁上新征程。
(五)嚴抓落實,推動見行見效
湛江市司法局指導各縣(市、區)嚴格落實《中共湛江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建立司法協理員制度的通知》,縣(市、區)相繼出臺建立司法協理員制度實施方案、司法協理員管理辦法等制度文件,推動司法協理員制度工作見行見效。5月12日,中共湛江市坡頭區委辦公室、坡頭區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建立坡頭區司法協理員制度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這標誌著廣東省第一個縣級司法協理員制度實施方案出臺。 《實施方案》將司法協理員崗位設置實現坡頭區司法行政系統全覆蓋,全區目前設置30個司法協理員崗位,其中,局機關9個、司法所21個司法協理員崗位。《實施方案》對司法協理員招聘條件及程式、崗位空缺補招、工資待遇隨上級政策調整等方面有具體規定。《實施方案》要求,每年度坡頭區司法局根據坡頭區編外人員有關考核辦法,開展司法協理員年度考核工作,年度考核評定為優秀的司法協理員,享受年終一次性發放鼓勵金等,並將全區司法協理員的工資待遇、鼓勵金等費用納入區財政預算。6月12日,該區還出臺了《湛江市坡頭區司法協理員管理辦法》,對司法協理員崗位職責、任職條件、聘用與解聘、培訓與考核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目前,其他縣(市、區)也正抓緊完善出臺相關政策規定。
三、成效與反響
目前,湛江市已建立司法協理員制度,原有的司法行政輔助人員已整合為司法協理員,共有司法協理員361名,經費保障到位,該項工作走在全國前列,因此受到司法部的關注,6月13日司法部調研組對湛江市開展司法協理員制度試點工作進行實地調研,讚揚湛江市試點工作紮實有成效。
6月21日司法部印發通知,定於7月3日至7月5日在雄安新區舉辦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工作培訓班,各省(區、市)司法廳分管廳長、促進法治處處長、副省級城市司法跼踀進法治處處長、司法部對口支援地區司法局負責同志共計130人參加培訓。6月26日司法部專門發出通知,指定湛江市司法局負責同志參加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工作培訓班。7月3日,在培訓班舉辦期間,司法部召開司法協理員制度試點工作座談會,司法部左力副部長主持會議,廣東、山西、浙江、江西、雲南、寧夏等6個省(自治區)司法廳分享交流試點工作經驗,湛江市司法局作為全國唯一的地級市代表在座談會上介紹經驗,顏戰克局長從“及時傳達部署,突出一個‘快’字”“堅決貫徹執行,突出一個‘實’字”“堅持統籌協調,突出一個‘謀’字”三個方面介紹了湛江市的經驗和做法,受到左力副部長及全國各地與會領導的好評,左力副部長表揚湛江市司法局“講得非常好,幹得非常好!”座談會結束後,山東、雲南等省司法廳領導紛紛表示,期待近期到湛江市學習交流司法協理員制度試點工作經驗。
四、探討與評論
湛江市司法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加強指導縣(市、區)司法局規範統一管理司法協理員,充分發揮司法協理員在依法治理、調解調處、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法律援助、行政復議等工作中的作用,積極助力湛江市法治政府建設!
(責任編輯: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