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蚌埠市檢察機關率先在全省建立“河湖長+檢察長”工作機制,將司法監督引入河湖生態綜合治理,“河湖長+檢察長”協同推進河湖治理工作成效顯著。時任副省長周喜安專程來蚌調研,給予充分肯定,要求在全省推廣。“公益訴訟檢察助推河湖綜合治理”入選水利部河長辦《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典型案例彙編》,在全國推介。北淝河跨界水污染公益訴訟等7件涉河湖生態保護案件入選全國典型案例,“河湖長+檢察長”助力河湖生態綜合治理獲評蚌埠市改革創新獎,助力蚌埠市河長制工作獲2021年國務院督查激勵獎。
2022年以來,結合最高檢“公益訴訟守護美好生活”專項監督活動、省檢察院“守護綠色江淮美好家園”專項活動,全市檢察機關以服務保障“靚淮河”等重點工作為抓手,持續推深做實“河湖長+檢察長”工作,聚焦河湖管理中的突出問題,依法查處危害水生態、水環境資源違法犯罪行為,審查逮捕非法傾倒、非法排放、非法捕撈等破壞生態環境資源違法犯罪15件26人,審查起訴18件28人。開展聯合巡查河湖70余次,制發檢察建議117件,提起行政公益訴訟12件、民事公益訴訟36件,推動相關部門清理生活垃圾等廢物320余噸,整治河道40千米,拆除非法養殖點、違章建築等5000余平方米。
(一)強化協作配合,凝聚河湖保護合力。
一是加強機制建設。2018年5月,固鎮縣檢察院與固鎮縣河長辦會簽協作意見,在全省率先探索“河湖長+檢察長”工作機制。2020年4月,在總結固鎮縣“河湖長+檢察長”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市檢察院聯合市河長辦印發《關於強化檢察監督助力河湖長制工作的協作意見》,建立資訊共用、協同辦案等工作機制,在主要河湖配置河湖檢察長,建立“河湖長+檢察長”體系,設立駐市河長辦檢察辦公室。2022年6月,市檢察院與水利部淮委、生態環境部淮河局等流域監管機構和省淮河河道管理局建立協作機制,強化水行政執法、水生態監管與檢察監督合力。
二是創新工作方法。五河縣檢察院聯合江蘇泗洪縣院和河長等共建“河湖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市檢察院聯合水利部淮委、蚌埠市、五河縣、泗洪縣河長辦等,成功辦理了侵佔天井湖濕地養殖和光伏發電公益訴訟案件,相關做法入選最高檢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機制和辦案指引。2022年7月在全國首推“市級檢察長兼職市級河湖長”工作機制,檢察監督深度融入市河長辦常態化工作。認真履行檢察長兼任河湖長工作職責,常態化開展巡河巡湖工作,依法對河長製成員單位履職情況進行全流程動態監督,推動相關協助單位嚴格落實河湖管理和保護職責。
三是深化聯動協作。年初召開“河湖長+檢察長”聯席會議,分管副市長和市檢察院主要領導參加會議,互通上年度工作情況,共同分析研判河湖突出問題,明確年度工作重點。加強與水利部淮委、生態環境部淮河局、市河長辦、市水利局的協作,做實線索移送、專業支援、聯合辦案等工作機制,府檢聯動推動河湖突出問題整治。針對人大代表反映強烈的北淝河跨界水污染案,檢察機關予以案件化辦理,聯合市河長辦利用無人機、快速檢測設備等調查取證,指定異地檢察院管轄,向懷遠經開區管委會制發檢察建議,有效破除辦案阻力。在“回頭看”發現整改未到位的情況下,堅決提起行政公益訴訟,推動懷遠經開區管委會先後投入1.3億元資金加快污水處理廠和污水管網建設,全面清理整治垃圾,消除河湖污染。該獲評最高檢公益訴訟“回頭看”典型案例、全國公益訴訟工作五週年好案例。
(二)推進重點專項,提升河湖管護實效。
一是開展淮河(蚌埠段)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訴訟專案。落實省院淮河(安徽段)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訴訟專案工作部署,成立專案組,設立臨時黨支部,市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任辦案組長、臨時黨支部書記,全面落實“一把手”責任,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凝聚工作推進強大動力,採取市院領辦、縣區院同步辦理關聯案件的模式上下一體推進案件辦理。及時向市委報送工作資訊和專項報告,蚌埠市委書記黃曉武予以批示肯定,有效提升船舶污染治理協同合力,增強檢察監督剛性。主動走訪交通運輸、生態環境等船舶污染監管機構10余次,拓展線索來源。通過走訪調查、聯合巡查等摸排淮河(蚌埠段)船舶污染公益訴訟案件線索20件,立案19件,制發訴前檢察建議17件。聯合生態環境、交通運輸等部門,加強對蚌埠港、力源港等5個港口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接收設施和處置流程監管,通過訴前磋商、檢察建議等方式,堵塞“船-港-城”環節管控銜接漏洞。發揮協作機制優勢,利用水利部淮委遙感衛星發現蚌埠高新區非法碼頭、非法拆解船隻等船舶污染問題,交禹會區院辦理,該院向相關職能部門制發檢察建議5件,推動職能部門拆除非法碼頭2處、違章搭建2處,清理非法拆船作業點1處、非法船舶維修噴漆點1處,集裝箱活動板房3處。五河、泗洪兩地檢察機關聯合對“淮河-洪澤湖”流域船舶污染問題進行專項檢察監督,發現非法浮吊船線索,制發檢察建議4件,推動清理非法浮吊船7艘。轄區無淮河通航河道的縣、區院,結合本地通航水域、碼頭設施等情況,延伸對淮河重要支流、各類船舶的排查範圍。先後發現小型柴油機漁船違規停放並隨意丟棄廢棄油桶、廢棄船舶污染隱患、臨時停靠船隻排污及觀光餐飲船隻油污排放等問題線索。
二是持續開展清河清湖活動。聚焦河湖“四亂”問題,持續開展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去年,全市檢察機關將市河長辦交辦的26件問題作為重點,針對非法排污、破壞岸線、圍網養殖等問題,制發檢察建議40件。其中,針對黑臭水體問題,排查案件線索7件,制發檢察建議13件。固鎮縣檢察院針對澮河沿岸垃圾亂堆亂放問題,採取網路直播聽證、檢察建議等方式,推動開展澮河景觀帶整治專項行動。懷遠縣檢察院辦理的督促整治妨礙堤壩安全行政公益訴訟案,推動多部門聯動執法,拆除了懷洪新河大堤一處佔地1200平方米的違法建築,破解了存續多年的頑瘴痼疾。去年9月份在合肥召開的檢察機關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八號檢察建議”現場會上,該案作為典型案例予以展示。淮上區檢察院對淮河蚌埠閘飲用水源地安全的問題,向職能部門發出檢察建議,清除違章搭建150余平方,設置保護圍擋1000米。
三是開展市域重點河湖突出問題整治專項行動。落實蚌埠市第7、8號總河長令,針對龍子湖水污染,芡河、天河水質不達標等,開展重點河湖突出問題整治公益訴訟專案,助推河湖突出問題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摸排公益訴訟線索80余件,制發檢察建議45件。去年3月,水利部淮委、蚌埠市級總河長及市檢察院聯合開展巡查龍子湖活動,實地查看水質,現場調度問題整改。今年年初,市檢察院聯合市河長辦等對入龍子湖21個排口及沿線亂搭、亂建、農業面源污染等問題開展線索摸排,交辦問題30余個,蚌山區檢察院、龍子湖區檢察院依法監督,發出檢察建議11件,督促職能部門依法履職。及時開展“回頭看”跟進問題整改情況。針對未整改落實的,蚌山區檢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3件。
(三)深化生態修復,提高生態保護實效。
一是強化河湖生態保護。落實淮河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工作規定,保護生物多樣性,懷遠縣院督促縣農業農村局履行禁漁職責案獲評最高檢“公益訴訟守護美好生活”典型案例。禹會區檢察院訴姜某危害瀕危珍貴野生動物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在世界生物多樣性保護締約國大會上向世界展示,併入選最高法院濕地保護典型案例。成功辦理全國首例掠奪性捕撈底棲動物民事公益訴訟案,提出40倍懲罰性賠償訴訟請求用於生態修復,檢察日報予以專題報道。
二是探索替代性生態修復。踐行恢復性司法理念,設立淮河荊涂峽增殖放流基地、沱湖生態修復基地、三汊河國家濕地公園生態修復基地和公益林。探索創新增殖放流、復植補綠等生態修復方式,先後投入200余萬元,在淮河、三汊河、沱湖等地,放流魚苗200余萬尾、螺螄、貝類等底棲動物10余噸,補植樹木6000余棵,有效修復河湖生態。
三是創新河湖保護宣傳形式。在修復基地設置法治宣傳欄,在案發地審理姜某危害瀕危珍貴野生動物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邀請13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觀摩庭審,組織濕地周邊村民旁聽,並通過抖音同步直播。五河縣院針對沱湖、天井湖等非法狩獵破壞濕地生態,成功辦理2件公益訴訟案件入選最高檢典型案例,為提高警示效果,聯合中國聯通推送15余條河湖生態保護宣傳片,並組織國際愛鳥日巡查直播活動,線上觀看320萬餘人次。探索“河湖環境防治+多維度生態修復”工作模式,籌建沱湖生態檢察展覽館,打造融現場庭審、法治宣傳、增殖放流、志願者服務等多功能為一體的多元性、開放性修復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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