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與起因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精準把握新時代信訪工作的基本原則和總體要求,牢記為民解難、為黨分憂的政治責任,全面貫徹落實《信訪工作條例》,在2022年黨的二十大即將勝利召開前夕,石林縣人民檢察院為及時就地化解信訪矛盾糾紛,以最高標準、最嚴要求、最大力度、最實作風積極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大力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多措並舉,能動履職,積極探索建立信訪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機制。
二、做法與經過
(一)“親人”“家書”擺首位,做好群眾“貼心人”
一直以來,石林縣人民檢察院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依法能動履職,將心比心接待群眾來訪,多元解決群眾急難愁盼,把群眾來信當“家書”,把來訪群眾當“親人”,以真心換真情,以服務暖民心,全面做好信訪群眾的“貼心人”。
(二)積極聯動促合力,多元解紛成機制
2021年 9月,石林縣人民檢察院與石林縣司法局建立檢律協作工作機制,通過邀請律師參與信訪接訪、結果答覆等工作,促進矛盾糾紛化解。2022年6月,石林縣人民檢察院持續強化矛盾糾紛及時有效化解,繼續出臺特邀檢察官助理助力化解矛盾糾紛制度。2022年8月,為促進矛盾糾紛化解機制更加健全和完善,石林縣人民檢察院與石林縣信訪局簽定《信訪工作協作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協作辦法》),建立了重大信訪問題協調處理、群眾信訪聯動辦理、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信訪多維度救助協作等工作機制。為石林縣人民檢察院在化解重大疑難複雜的信訪矛盾糾紛時,充分借助信訪局(縣委信聯辦)在信訪矛盾糾紛化解中的組織、協調和督促作用,促進各責任單位積極參與,各司其職,形成化解合力,為推進矛盾糾紛有效化解奠定了堅實的制度基礎。
(三)領導帶頭真包案,頭雁引領效果佳
根據工作機制,在矛盾糾紛化解中,對符合包案辦理條件的首次信訪案件,包案院領導以身作則,既抓組織協調,又抓具體落實,親自接待案件當事人,親自參與化解工作,親自主持公開聽證,親自參與回復答覆,發揮示範帶頭作用,推動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2022年以來,院領導包案辦理首次信訪案件8件,全部有效化解。黨組書記、檢察長陳勇包案辦理的王某某申請立案監督案,包案領導親自到12309檢察服務中心接待信訪人,從案件事實、在案證據、法律規定等方面耐心細緻釋法説理,並結合情、理、法對信訪人控告內容及全案處理進行全面深入分析,提出了多種有利於化解涉案矛盾糾紛的處理意見,最終案件成功有效化解。
(四)智庫助力解糾紛,多方合力全化解
通過邀請律師、特邀檢察官助理、信訪局工作人員等參與信訪接訪、公開聽證和回復答覆,多措並舉,全力推進矛盾糾紛有效化解。2022年年底,石林縣人民檢察院受理了4件矛盾糾紛極為複雜的立案監督案件。4件案件中,有的已經過公安機關復議復核,有的涉及案件標的數額巨大,有的時間跨度長,有的涉及全縣的招商引資,化解難度極大。經過認真分析,反覆研討,石林縣人民檢察院在和申請人充分溝通的基礎上,決定邀請已聘任的信訪局特邀檢察官助理、律師、公安機關工作人員等參與,通過舉行公開聽證、公開答覆的方式化解涉案矛盾糾紛。公開聽證過程中,聽證員們憑藉自己在處理信訪矛盾糾紛方面豐富的經驗,充分和申請人溝通,先取得申請人信任,持續從情、理、法等方面對申請人訴求進行分析説明,深入釋法説理;最後,站在信訪人角度為信訪人提出了其他處理問題的途徑,為後續徹底化解信訪矛盾糾紛起到了較好的促進作用。最終在檢察院、信訪局、公安局等多方共同努力下,4件案件均得以成功化解。案件辦結後,石林縣人民檢察院還將案件辦理中發現的問題或隱患,及時報告縣委政法委和上級檢察院,並同時告知屬地鄉鎮(街道)和相關職能部門,促進形成徹底化解合力。
(五)回訪走訪重日常,跟蹤穩控是常態
案件辦理答覆後,石林縣人民檢察院持續採取電話回訪或者實地回訪等方式,對回復答覆後矛盾糾紛是否徹底化解、案件辦理品質、群眾對回復答覆的滿意度等進行回訪調查,切實發現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中存在的深層次問題,並有針對性地開展整改,確保回復答覆和信訪案件的辦理品質,全面徹底做好回復答覆後的穩控工作。
三、成效與反響
(一)“雙百”辦結化解,群眾一致認可
石林縣人民檢察院多年來無重復信訪案、無信訪積案,每年受理的信訪案件均在當年成功有效化解,案件辦結率、化解率均為100%,得到了群眾的一致認可。
(二)工作獲得肯定,領導作出批示
2022年縣委陳瑞斌書記對石林縣人民檢察院工作進行調研時,充分肯定了石林縣人民檢察院信訪矛盾糾紛化解工作,並對石林縣人民檢察院和縣信訪局建立的工作機制做出批示、指示。
(三)依法能動履職,獲評“平安”“先進”
石林縣人民檢察院依法能動履職,多元化解矛盾糾紛,為平安石林、法治石林建設持續貢獻檢察力量,並在近年來助力石林縣成功創建了“平安中國建設示範縣”、信訪“三無縣”,並獲得了“雲南省先進平安縣”等榮譽稱號。
四、經驗與啟示
(一)始終堅持為民司法,用心服務群眾訴求
工作中,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把來訪群眾當“親人”。把群眾來信當“家書”,以真心換真情,以服務暖民心,用心用情解決群眾急難愁盼,確保人民賦予的檢察權始終為人民謀利益,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多措並舉形成合力,通力協作多元解紛
石林縣人民檢察院通過領導包案充分發揮領導在矛盾糾紛化解中組織協調力作用,及示範引領作用;通過組織公開聽證,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或其他專業人員參與,強化監督,彰顯程式公正,並充分釋法説理,讓檢察權在陽光下運作,充分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通過邀請特邀檢察官助理、已聘任聽證員參與信訪接訪、公開聽證和回復答覆等工作,充分發揮了智庫、外腦作用;並在辦理答覆後及時做好了跟蹤回訪工作,做好、做實了信訪工作的後半篇文章,促進了矛盾糾紛高效徹底化解。
(三)職能機構有機銜接,完善機制強化保障
多元解紛機制的建立,推動了檢察監督與人民信訪監督的有機銜接,促進了信訪工作有效開展和社會綜合治理。是全面貫徹落實《信訪工作條例》《雲南省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條例》的具體體現,是各方統一思想、強化協作配合,把“送到府的群眾工作”做到群眾心坎上的積極嘗試,既有利於信訪矛盾糾紛的有效化解,也能推動各職能部門積極履職,促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責任編輯: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