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了“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戰略部署,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高度重視,為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指明瞭前進的方向。國有企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是黨執政興國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之於國企,就是要全面推進依法治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管理和建設法治國企。
核電作為穩定國家電網運作的基礎載荷,在中國綠色發展戰略、“雙碳”目標指引下,有廣闊的發展前景。核能企業如何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與二十大精神落到實處,響應和支撐國家能源戰略,通過對標世界一流,提升管理水準,推動國企改革,提高國際化能力,成為依法治企的核心任務。本文探討了新形勢下以法治思維全面推進核能企業創新發展的實踐與思考。
一、聚焦學思踐悟,持續塑造一流的法治文化
孟子曰:“徒法不足以自行。”法治的真諦,在於全體人民的真誠信仰和忠實踐行。良好的法治文化是落實依法治企的根本。
公司全方位加強法治文化建設。一是程式上,注重按照“誰用法誰普法”的原則,法律部門總體牽頭,各職能部門負責具體實施,形成法治文化建設聯動機制;二是方法上,秉持“共建、共用、共贏”的法治理念,與開發區內“鄰居”企業、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共建法治平臺,營造一流的法治化營商環境;三是內容上,注重契合經營實際,分層推進法治文化建設,實現領導幹部、全體員工、專業人員法治意識提升。特別是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把法治素養和依法履職情況納入考核評價幹部的重要內容。通過文化建設,將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成為員工行為自覺,使法治成為公司運營的根本。
二、聚焦科學立法,努力營造一流的法治環境
王安石説:“立善法于一國,則一國治。”對於企業而言,助力科學立法,營造一流的法治環境,則是提升法治價值的前端力量。
近年來,公司積極參與核能政策法規的研究與建議。一是積極參與全球先進三代核電自主化項目的成功經驗總結,梳理技術轉讓過程中良好的合規實踐經驗,提升合規管理水準,爭取有利的核能政策;二是積極參與核能行業立法深化研究,通過數據分析、比較研究等,形成課題報告併為後續立法夯實基礎,保障核電項目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穩步推進;三是積極完成國家部委課題任務,梳理分析新形勢下各核能發展大國的核能發展政策法規,借鑒境外法治實踐的良好經驗,聚焦關鍵、補齊短板,為中國核能發展政策制定建言獻策。通過積極參與立法,為企業長遠經營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
三、聚焦法治思維,穩步構建一流的企業治理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現代企業治理,就是要全面貫徹落實“兩個一以貫之”,持續推進國企改革,努力打造一流的現代企業管理體系與能力。
公司以法治思維,持續完善現代企業治理體系。一是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將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的要求納入公司章程,完善黨委前置研究機制,健全“三會”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式;健全現代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推動治理主體權責明晰,依法履職到位;二是以法治思維推進國企改革,穩妥推進股權結構多元化,圓滿完成增資引戰,推進公司上市實現高品質規範運作;三是持續推進參控股企業改革創新,通過優化章程,明確治理主體的責權利,激發投資企業經營活力,實現國資保值增值;通過股權轉讓、減資、公司強制清算等方式,實現股權投資的合法有序退出。
四、防風險強管理,著力鍛造一流的風控能力
習近平總書記曾明確指出:“要增強憂患意識和底線思維,不斷提高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提高從政治上分析研判問題的能力,做到‘草搖葉響知鹿過,松風一起知虎來’。”
公司積極將重大法律風險管控落到實處,一是堅持“三項審查”應審必審,落實重大決策、規章制度、經濟合同合法性審查和風控審查100%覆蓋,確保不發生責任性法律風險事件;二是持續推進風險管理資訊化,研究建立重大風險量化指標監測預警資訊系統,借助資訊化平臺,全面、集中監控企業風險並將風險管理工作常態化;三是有效應對風險,關注底線思維的同時,基於事實,客觀評價風險重要緊急程度,跟蹤落實産業鏈聯盟TOP10風險應對措施,做好多項目群堆建設風險防範,研究採取相應的風險規避措施,注重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保障公司高品質發展;四是在風險和危機中尋找機遇,借助“反脆弱”(Anti-fragile)理論,培養抵禦危機並從危機中獲益的能力,轉危為機、迴圈改進,努力實現成為世界一流核能企業的宏偉目標。
五、聚焦經營合規,努力打造一流的涉外法治能力
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企業要強化合規意識,在合規方面不授人以柄才能行穩致遠。”近年來,國務院國資委不斷強化國企合規管理的力度。依法合規可能意味著成本增加甚至是放棄市場,但從長遠來看,依法合規才是企業行穩致遠的基石。
在核電領域,“引進來”與“走出去”始終是核能企業實現跨越式發展的兩條主線,而涉核技術、設備一直是各國進出口管制的重點。一旦核進出口合規出問題,就可引發“卡脖子”難題。在美國政府逐步收緊向中國核能出口大背景下,公司緊密跟蹤政策走向,審慎研究分析風險,積極穩妥應對危機。一是始終秉持合規性第一、經濟性第二的原則,致力加強核進出口合規體系建設,逐步探索建立一套符合企業經營實際的核進出口合規管理機制,形成一套能夠有效指導工作開展的合規風險管理指引,從源頭保障核進出口業務依法合規開展。二是始終高度重視設備國産化和技術自主研發,以逐步實現100%國産化作為解決“卡脖子”問題的關鍵,為核電項目“引進來”與“走出去”夯實基礎,從根本上保障核能事業的健康發展。
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作為落實國家戰略的基石,公司持續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運用法治思維和方式,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義轉化為具體行動項,充分發揮法治對打造“世界一流企業”的引領、支撐和保障作用,不斷開創全面依法治企工作新局面。
(責任編輯: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