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5日《公安部關於修改<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的決定》,增加了行政案件快速辦理的規定,為促進繁簡分流,及時高效處理違法行為,節約有限警力,破解公安機關行政案件案多人少的困局,楚雄州公安局不等不靠、先行先試,探索出一條“警力無增長工作效益大提升”的新路子,率先面向全州公安機關推出“行政案件快速辦理機制”,通過優化辦案程式、規範法律文書製作、縮短辦理時限、提高辦案效率,達到了減輕行政案件辦案壓力,提升辦案效率的工作目標。
一、提前謀劃、精心培訓
為實現行政案件快速辦理,楚雄州公安局黨委充分認識到推行行政案件快速機制對於優化辦案程式、減輕基層執法壓力的重大意義,多次對如何繁簡分流並保障辦案品質進行專題研究,對行政案件快速辦理先行試點地區的先進經驗進行總結完善。2020年3月27日,楚雄州公安局制定下發《楚雄州公安機關行政案件快速辦理工作規定(試行)》、《行政案件快速辦理流程圖》和相關的規範法律文書,第一時間組建教官團隊下沉到10縣(市)公安局開展專題培訓,為推廣應用打下了堅實基礎。
二、深入調研、制定規範
為了讓頂層設計更加貼近實際,局領導帶領法制支隊相關民警多次深入基層,聽取一線辦案民警的切身感受和想法,制定出臺了《楚雄州公安機關行政案件快速辦理工作規定(試行)》;多次與楚雄州人民法院、州政府法制辦等部門進行溝通探討,結合全州公安工作實際情況制定了符合程式規定的《行政案件快速辦理權利義務告知書》、《違法嫌疑人詢問查證相關資訊登記表》、《自行書寫的材料》、《行政案件快速辦理告知書》、《授權委託書》、填充式《檢查筆錄》等文書,同時繪製了楚雄州公安機關行政案件快速辦理流程圖,為辦案部門提供了高效、規範的工作指引。
三、領導帶頭、率先垂范
為了實現取證標準化、證據規範化要求,全州公安機關牢牢抓住執法辦案部門負責人這一“關鍵少數”,充分發揮以上率下示範帶頭作用,在每個執法辦案單位確定一名領導作為教員,同時承擔行政案件快速辦理的辦案任務;將經典快辦案例推廣借鑒學習,在全年執法品質考評中為快辦案件制定對應的考評標準,全面營造“想辦案、快辦案、辦好案”的執法氛圍。
四、規範適用,取得實效
一是減負增效,快辦速裁。工作開展至今,全州公安機關適用快速辦理行政案件4000余件,主要涉及的違法行為為賭博、為賭博提供條件、不按規定登記住宿旅客資訊、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資訊、未履行備案手續收購非生産性廢舊金屬、阻礙執行職務、威脅他人人身安全、擾亂公共秩序、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毆打他人等案件,廣泛應用執法記錄儀現場視音頻,通過違法嫌疑人自行書寫陳述材料等措施優化取證程式,簡化審核審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有效節約辦案成本,辦案時效平均比以往節省近一半時間。(案例:2023年4月30日16時許,大姚縣公安局金碧派出所在轄區李灣社區附郭屯村王某某住宅二樓房間內查獲以打麻將方式賭博的違法嫌疑人共計9人,民警將違法嫌疑人帶回派出所辦案區,在履行相應的程式後,讓違法嫌疑人對違法行為作自行書寫,再依據情形做出相應的處罰,整個辦案過程只有2名民警,在傳喚的8小時內將案件處理完畢。類似的案件要是放在過去,製作筆錄就需要民警18人次,再加上系統錄入、法律文書的製作和法制審核,需要10多個小時才能完成。現在經兩名民警監督見證,9名違法嫌疑人分別自行書寫違法記錄,不到2個小時就能完成,案件不到4個小時即告辦結。)
(二)依法從快,質效並重。快速辦理以違法嫌疑人認錯認罰為前提,對違法事實和法律適用沒有異議為基礎;民警在簡化調查取證工作後,48小時內做出處理決定,大大縮短了辦案時限,同時嚴格落實“一把手”主體責任,堅持“依法從快,質效並重”原則,在遵守法定程式的前提下從快處理,並確保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完備,這一點在賭博等違法嫌疑人數量較多的案件中體現尤為明顯,最大限度實現了辦案品質與辦案效率雙提升,有效緩解了民警辦案壓力,充分體現了“繁出精品、簡出效力”的辦案原則。
(三)嚴格程式,保障權利。快速辦理的行政案件,根據違法行為人認錯悔改、糾正行為、賠償損失等情節,依法可以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並且在保障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從快辦案,尊重當事人意願,將輕微違法行為人放在快速辦理這樣一個相對寬鬆的環境中,能夠減輕其對抗情緒,使違法行為人及時受到教育,正確認識違法行為,最大限度避免其被處罰後産生復議訴訟傾向。2020年4月1日至今全州公安機關辦理的4000余件快速辦理的行政案件均做到程式合法,處理適當,全部案件零投訴、零復議、零訴訟,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責任編輯: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