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來,余姚法院緊緊抓住浙江省高院執行“一件事”綜合整合改革的窗口期,找準被執行人薪資執行這一細分跑道,協同打造了全流程線上辦理、全鏈條閉環管理的薪資執行“一件事”多跨子場景應用,實現賬戶線上協查、資金定額凍結、費用限額支取、餘額一鍵流轉,在彰顯法院執行工作力度、速度和溫度的同時,切實提升了執行雙方當事人的司法獲得感。
一、改革源起:聚焦薪資執行堵點痛點難點
隨著執行難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工作不斷深化,社會信用體系和執行懲戒機制逐步完善,越來越多的被執行人選擇主動配合法院執行,積極申報財産和收入。但實務中,很多被執行人僅有固定薪資收入又無法一次性清償全部債務,導致大量涉薪資執行案件需要經常開展薪資賬戶定期凍結、劃撥、案款分配以及生活必需費用支付等工作。
在傳統執行模式下,由於執行機構與協作單位之間未能建立協同聯動機制,業務數據無法共用共用,導致薪資執行流程繁瑣、效率不高,當事人和執行幹警多頭跑、多次跑。金融機構則受到凍結機制和作業系統的雙重限制,無法在賬戶凍結狀態下,對小于凍結金額的賬戶餘額進行除劃撥以外的任何操作。因此,實務中法院只能凍結被執行人的全部收入,而後再定期劃撥款項進行分配,併發放生活必需費用。很多被執行人往往需要數月才能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導致其基本生活難以得到充分保障,也引發了實務操作與“生活必需費用不得查封、扣押、凍結”這一規定之間相違背的問題。為此,余姚法院緊扣省委數字化改革目標任務,通過開展執行領域數字化改革,與協助執行的寧波銀行余姚支行共同升級網路司法查控系統,創設“活凍結”制度,應用於薪資執行領域。
二、改革路徑:打造薪資執行多跨場景
為了運用數字化手段實現執行當事人“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目標,余姚法院在上級法院的關心和指導下,積極推動薪資執行數字化轉型,運用“V”字模型對薪資執行業務進行系統梳理,借助智慧執行2.0系統、浙政釘等平臺實現數據共用、業務整合,驅動薪資執行流程迭代再造。圍繞薪資執行全流程,緊盯多頻事項,細化分解任務,梳理出“薪資協查、費用發放、資金協辦”3項一級任務和9項二級任務,並協同財政、人社、銀行等部門,歸集了在職人員社保繳納、退休人員社保領取、財政供養人員薪資發放等8項數據,實現薪資執行基礎數據的交互共用。目前,薪資執行“一件事”多跨子場景整合了三大功能:一是線上協查協辦功能。法院借助智慧執行2.0系統、人民法院線上服務、浙政釘等平臺,向財政、人社發起薪資查詢、賬戶變更等事項,協作部門限期辦理並反饋結果。二是生活必需費用發放功能。由法院核定被執行人每月生活必需費用,在執行裁定中予以明確,並通過“點對點”司法查控系統向銀行送達法律文書,允許被執行人在賬戶凍結狀態下仍然可以每月自由支取生活必需費用,但該費用僅限當月支取。三是線上查凍扣功能。法院通過智慧執行2.0系統向銀行送達凍結、劃撥文書,由銀行定期將賬戶餘額劃撥至法院執行款賬戶,凍結金額隨著劃撥金額增加而減少。
具體改革做法:首先,人民法院通過執行辦案系統執行“一件事”模組向人社局、財政局、被執行人工作單位等線上獲取被執行人薪資資訊;其次,人民法院根據被執行人薪資收入及家庭情況、被執行人居住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等材料,核定每月生活必需費用,並徵詢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再次,人民法院在凍結裁定書中載明“准許被執行人每月從凍結賬戶內支取生活必需費用X元”等內容,並通過網路司法查控系統將相關法律文書送達協作銀行;最後,協作銀行在優化改造的系統中進行“活凍結”操作,即凍結該銀行賬戶一定金額的前提下,允許被執行人每月可自由支取的生活必需費用金額。
三、改革成效:實現薪資執行提質增效
一是創造性地解決了“生活必需費用不得查封、扣押、凍結”與實務操作之間的矛盾,彰顯善意文明執行理念。通過創設“活凍結”制度,被執行人可對法院每月預留的生活必需費用靈活支取,充分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生活費用支取額度外的收入則仍由法院凍結並交付申請執行人,兼顧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二是實現了“讓數據多跑腿,讓群眾少跑路”的數字化改革目標。“活凍結”能有效提升執行效率,執行法官無需每月往返金融機構,節約了司法成本。被執行人也無需定期到法院領取生活費用,破除了“法院扣劃一次、當事人跑一次”的弊端。自實施以來,已有110名當事人累計自行支取生活必需費用167.32萬元,執行到位金額269.5萬元,累計減少當事人往返法院次數1300余次,相關改革經驗被《人民法院報》《法治日報》《中國執行》等刊發推廣。三是建立了薪資執行多跨協同聯動機制。通過制定出臺會議紀要、工作指引等規範性文件,明確協同部門的工作職責、協作任務和業務流程,建立涵蓋薪資協查、賬戶協辦、資金協處等多個場景的協同聯動機制。同時,將涉及薪資收入的退休人員、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企業在職員工等被執行人全部納入應用場景,實現對薪資執行全過程、全領域覆蓋。四是具有廣闊的應用空間。“活凍結”的理念和規則是在人民法院監督管理下,允許被執行人使用凍結賬戶中的部分資金用於保障基本生活或開展生産經營。因此,“活凍結”在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執行、個人債務清理、中小微企業“放水養魚”式執行等多個執行場景具有應用的價值和必要性。
(責任編輯: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