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依託“人大+政協+檢察”外部協作機制,通過梳理政協委員提案發現公益訴訟案件線索,及時向行政機關制發檢察建議,兩次召開公開聽證會,並邀請殘障人士實地體驗,確保整改成效。同時將已制發的涉及無障礙建設的檢察建議中梳理出借助人大、政協合力推動系統治理的對策建議,轉化為政協委員提案,進而推動全旗無障礙設施建設實現從“有沒有”到“好不好”的轉變,保障弱勢群體平等參與融入社會、共用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一、基本案情
內蒙古達拉特旗人民檢察院幹警在梳理政協提案的過程中發現有政協委員反映稱,該旗轄區內的公園、廣場的出入口為控制電動車、自行車進入加裝了護欄,導致肢體殘疾人群體無法進入公園廣場。達拉特旗現有各類持證殘疾人11037人,其中肢體殘疾4263名,多重殘疾863名,無障礙設施的不完善嚴重損害了殘障群體的切實利益。
二、檢察機關監督情況
經立案調查後,該院就行政主管部門未依法全面履行無障礙設施監管職責制發了檢察建議書,建議行政機關全面履職,加強無障礙設施的推廣建設,並召開公開聽證會公開宣告送達,會上邀請殘疾人代表用親身經歷和感受描述了目前無障礙設施存在的問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表示,之所以在轄區內4座公園、3座廣場出入口設置護欄是為了防止電動車、自行車對公園內行人的人身安全産生威脅,但同時也認識到這樣的一刀切的設置損害了殘疾群體的切身利益,將積極履行職責,使全社會都能共用文明成果。會後,行政機關與檢察機關多次研究、探討可行整改方案,最終通過借鑒先進地區的做法,將公園、廣場門口的護欄替換為刷卡式門禁,並使用一套刷卡系統,方便殘疾群體一卡走遍所有公園、廣場。行政機關共申報工程費用10余萬元,轄區內所有公園、廣場統一安裝電動門禁11個,施劃無障礙停車位25個,安裝無障礙標識18個。
行政機關整改完成書面回復後,該院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殘聯工作人員、殘疾人志願者在整改現場再次召開現場聽證會,現場逐一體驗公園公園新增的無障礙設施,從殘疾人駕駛的車輛進入公園停車場的無障礙停車位,再到乘坐輪椅刷卡進入公園大門,最後沿無障礙指示標識到達公園廣場。聽證員們通過實地查看、現場解説答疑對本案辦理和整改措施及成果有了全面客觀的了解,一致認為行政機關措施到位、整改有力,效果較好,並對現場聽證的形式給予了高度評價。
實地體驗活動中,還發現部分公園未設置無障礙衛生間或存在無障礙衛生間隔間未開放,公園周邊盲道被井蓋、電線桿、垃圾桶及車輛佔用的情形。該院現場向行政機關提出整改建議,要求其全面履行職責。會後,該院從已制發的檢察建議中梳理出能借助旗政協推動無障礙設施系統治理的相關事項,及時聯絡政協委員轉化為提案,並協助完成提案的起草工作。該提案得到旗政協的高度重視,多次與該院共同組織行政單位與旗殘聯負責人、提案政協委員現場督導整改落實情況,確保無障礙設施建設符合國家標準。同時針對盲道被違規佔用的問題向行政主管部門制發檢察建議書,行政機關共新施劃機動車停車位1419個,清理整治“僵屍車”34輛,清理佔用盲道經營的流動攤販524起,勸離佔用消防通道、盲道的機動車577輛,貼單處罰違規停放車輛1907輛。行政機關回復後積極開展“回頭看”,並邀請盲人志願者實地體驗整改效果。該院通過建立的“檢察監督+實地體驗+公開聽證”三位一體辦案模式,從個案抓起,以點帶面使整改覆蓋面更廣,進而推動取得保障全社會殘障群體的深層次社會治理效果。
三、典型意義
無障礙設施是保障殘疾人走出家門,參與社會生活的基本條件,是一個城市文明的重要標誌。該院創新聽證方式,通過邀請弱勢群體代表現身發言、實地體驗增加檢察辦案中群眾參與度,不斷延伸監督廣度,先後針對公園新增無障礙設施、停車場增設無障礙停車位、解決盲道被佔用等多項涉及保障殘疾人權益等領域督促行政主管部門積極履職,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同時挖掘監督深度,以政協提案和檢察建議的雙向銜接轉化,凝聚民主監督與檢察監督合力,紮實推動和促進轄區無障礙設施建設工作,積極參與社會治理,保障弱勢群體平等參與融入社會、共用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不斷提升群眾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
(責任編輯: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