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與起因
為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貫徹落實“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博白縣檢察院秉持著“每一個案件都是一個人的一生”的負責態度,用心、細緻地做好涉罪未成年的教育挽救、跟蹤幫扶工作,為涉嫌搶劫罪的在校生陳某制定個性化、精準幫教計劃,幫助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回歸社會。
陳某是某中學初三級學生,2020年某日其與王某某、吳某某(均未達刑事責任年齡)經商量後,由王某某假意約李某出來玩,陳某駕駛電動車搭載王某某、吳某某到李某家中將李某帶至某路口後,對李某實施毆打並當場劫走李某的手機。
二、做法與經過
(一)充分開展社會調查,制定個性化矯治教育措施
2020年11月公安機關以犯罪嫌疑人陳某涉嫌搶劫罪,向博白縣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該院受理案件後,對陳某落實了法律援助、心理疏導等相關特殊制度,並及時對陳某在讀學校的副校長、老師、班主任以及家長展開了社會調查,發現陳某的父母對其管教較少,雙方關係生疏,在校期間存在逃學、結交不良朋輩、出入娛樂場所等不良行為。經審查認為,陳某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係未成年人犯罪,且係初三在校生,屬於初犯、偶犯,案發後能夠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獲得諒解,有悔罪表現,可能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決定對其附條件不起訴。經綜合分析陳某家庭情況、本人性格特點,為其制定如下教育與矯治措施:接受法治教育、定期參加公益勞動、每月書面或電話彙報自己學習、生活、思想等情況。
(二)精準幫教,有效挽救失足少年
本案審查過程中,針對社區調查的情況,對陳某制定了有針對性、個性化、精準式的幫教計劃。通過博白縣道德大講堂“檢察”+“國學”幸福人生幫教基地,開設以家庭為單位的《家和萬事興》、《百善孝為先》等家庭倫理課堂以及“感恩分享會”等家庭互動課,對陳某開展“個人”與“家庭”“功能表式”國學教育課程,幫助陳某與父母之間重新建立溝通渠道。通過參加公益活動,做一名志願者,通過打掃衛生、洗菜、做飯、給學生分餐食、維護課堂秩序、協助老師上課等等志願活動,從點滴開始幫助陳某轉變思想,深刻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性主動自我反省,徹底悔罪改過。聯合團縣委跟蹤幫教,隨時全程了解、監督、指導,掌握幫教落實情況,動態評估陳某的思想變化,發現問題及時調整幫教方式和措施,實現精準幫教。通過個性化、精準式的幫教,陳某的性格與思想發生了很大轉變,陳某獲得了新生。陳某與父母、家庭的關係更加親密,且主動願意承擔起照顧、幫助弟弟妹妹的責任。
三、成效與意義
本案是一起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幫助其重回人生正軌,涉罪未成年人重塑自我的典型案例。檢察機關聯合團委對涉罪未成年人開展附條件不起訴跟蹤幫教,同時聯合當地道德大講堂“檢察”+“國學”幸福人生幫教基地,幫助其轉變思想,徹底悔罪改過,使其從被動接受幫教考察轉為積極主動參與幫教,在考察期限屆滿後,陳某主動到道德大講堂做志願者,積極參與志願服務,回饋社會、幫助他人,由一名迷途少年、被觀護者的身份轉變為一名義工。多方聯合幫教,多舉措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具有實踐、積極推廣意義。
四、經驗與啟示
一是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本著“辦案就是辦別人的人生”的負責態度,充分調查核實案件基本情況,貫徹落實“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通過認真負責、耐心細緻的工作,促使涉罪未成年人悔過自新,不再重蹈覆轍,成為遵紀守法的公民和社會的有用之材。
二是動態調整,精準幫教。聯合團縣委對附條件不起訴人進行跟蹤幫教,動態了解附條件不起訴人的狀態,實時掌握附條件不起訴人幫教落實情況,根據實際動態調整幫教措施,進行精準化、針對化幫教,幫助涉罪未成年人逐步改變。
三是多方聯合幫教,多舉措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走上違法犯罪道路,既有其自身心智發育尚不健全、尚不具備完全辨認、控制能力的原因,往往也有家庭環境等方面的原因,應當具體分析、區別對待,在準確定罪、恰當量刑的同時,也要高度重視做好對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跟蹤幫扶工作;根據針對性、個性化、精準式的幫教計劃,聯合政府、團委、婦聯、家庭等多方力量聯動協作,對涉罪未成年人、進行多方管教、多方落實幫教措施開展心理疏導、行為矯治等,幫助其正確認識自我、改過自新,預防其重新犯罪;引入社會力量,幫助涉罪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幫助其重返校園或重歸社會。多方聯動,形成幫教合力,挽救、矯治涉罪未成年人,讓其改過自新,重獲新生。
(責任編輯: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