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管控風險,強化隱患治理是社會治理和平安建設的一個重要命題。今年以來,沂源縣因地制宜,在基層社會治理工作中,堅持“關口前移、超前管控、源頭治理、科學防控”原則,探索將風險和隱患分類管理、分而治之,把“大平安”細化到“小網格”,從一團麻捋出來一條線,闖出了一條基層社會治理的“新賽道”。今年以來,全縣矛盾糾紛發生數同比下降32%,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10.6%,萬人成訴率同比下降16%,群眾滿意度達99.3%。該做法入選“2023全國法治獲得感典型案例”。
一、強化風險“分級管控”,把風險管控挺在隱患發生前
一是制定風險辨識標準。圍繞“人、地、事、物、情、組織”等基本要素,對照“五類風險”32項辨識內容,劃分細分風險表現,並以基礎網格為單元,進行辨識、分析,做到風險辨識“無死角”。
二是量化風險評估等級。研究制定風險評估分級標準,將排查出的各類風險,按照輕重緩急、危害性及社會影響等,依次劃分為一、二、三、四級風險,並分別用紅、橙、黃、藍標識,形成全縣風險“四色地圖”。對評估為紅色的風險,直接上報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服務中心,由中心交辦給縣有關部門單位制定管控責任、措施,確保重大風險管控在基層。
三是實施風險分級管控。根據風險評估結果,按照風險越高管控層級越高和上級管控、下級必須管控的原則,建立風險管控責任體系,對各類風險點實施分級管控,由上到下分別由縣、鎮(街道)、黨建共同體(責任區)和村(社區)四級主要負責同志挂包。
四是落實風險化解責任。根據風險分級管控責任,按照“全員抓風險”的原則,由責任鎮(街道)、部門單位制定務實管用、可操作性強的風險控制方案,根據風險等級,落實“四個一”工作機制,逐項落實管控措施,真正解決各類風險“如何管控”的難題,確保各類風險化解于隱患形成之前。
法官到田間地頭排查隱患、化解矛盾
二、強化隱患“四步治理”,把隱患治理挺在案(事)件發生前
一是把好隱患“排查關”。研究制定簡單易行、方便操作的隱患排查清單,建立常態化隱患排查機制,對隱患開展全覆蓋、無盲區、起底式排查。
二是把好隱患“交辦關”。依託“平安e家”治理平臺,完善資訊採集上報、事件流轉、數據分析等功能,規範村(社區)、黨建共同體(責任區)、鎮(街道)、縣四級隱患處置流程,實現隱患治理的跟蹤、督查、核實、銷號全過程閉環管理。
三是把好隱患“治理關”。①網格治理。村(社區)內排查出的隱患督促責任人限期整改到位,不留後患。②黨建共同體(責任區)研處。對網格上報的複雜疑難隱患進行分析研判,整合轄區內民警、輔警等力量,共同做好隱患治理工作。③鎮街攻堅。對跨區域、跨部門及重大、疑難、複雜隱患上報至鎮(街道)的,統籌整合鎮街力量,全力做好隱患治理工作。④部門突破。對經三級治理難以整改完成的隱患,及時報告上傳資訊平臺,由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服務中心指定縣直責任部門單位實行歸口管理,對隱患存在原因進行深入分析、制定治理措施,及時治理到位。
四是把好“檢查驗收關口”。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驗收”的要求,由縣直主管部門對隱患治理情況進行驗收並出具驗收意見。實行重大隱患督查督辦制度,行業主管部門定期開展“回頭看”,推動問題見底、措施到底、治理徹底。
社區網格員召開風險排查碰頭會
三、強化資源“四級優化”,發揮好平臺支撐作用
一是優化配置資源,做優“縣級分撥處置中心”。整合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等近十個線上線下工作平臺,吸收品牌調解室、法律諮詢等社會力量,成立風險隱患分析研判專業團隊,負責全縣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揮調度、橙色以上等級風險隱患的分析研判及分撥處置,統籌推進全縣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是延伸工作觸角,做強“鎮級分撥處置中心”。將全縣12個鎮(街道)“矛盾調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信訪接待中心”三個中心統一整合到綜治中心,將“社會治理資訊平臺、智慧調解、智慧法庭”等平臺納入,整合鎮域範圍內治理力量,實現風險聯控、隱患聯治、工作聯動、上下貫通。
縣綜治中心分撥處置平臺
三是強化區域統籌,做實“黨建共同體(責任區)分撥處置中心”。統籌推進“區域化”一體治理模式,整合黨建共同體(責任區)黨員幹部、各村(社區)優勢資源、“兩進五聯”工作力量等資源,對村(社區)上報難以管控治理的風險隱患,落實風險分級管控責任,實行隱患聯合處置,構建全區域統籌、全要素管控、全方位聯動、全領域融合的工作新格局。
四是強化基層基礎,做活“村(社區)分撥處置中心”。持續推進村矛調中心入駐“沂源紅”幸福家園民生綜合體,充分發揮村(社區)幹部、法律顧問等作用,築牢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源頭治理的第一道防線。
(責任編輯: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