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深入推進國有財産保護領域公益訴訟工作,東勝區人民檢察院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促進區域治理獨特效能,扛起國有財産保護責任,詮釋公益訴訟檢察職能,依法督促收取建築工程領域水土保持補償費,有效保護國有財産安全,助力國家治理現代化建設。
一、背景和起因
鄂爾多斯地處黃河流域,生態環境脆弱,易發生水土流失等生態問題,東勝區作為水土流失重點治理區,水土流失防治工作開展情況關係我國北方生態安全屏障的建設,水土保持補償費既是用於水土流失綜合防治的專項資金,也是國有財産的組成部分。東勝區人民檢察院積極貫徹最高檢“國財國土”領域辦案督導會議精神,在履行公益訴訟監督職能中發現,本地區建築工程領域的水土保持補償費徵收工作較為薄弱,存在資訊聯絡不暢、審批與催繳分離等制度性漏洞,存在長期未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的情形。
二、做法與經過
鄂爾多斯市東勝區人民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訴訟職責中發現案件線索,隨即向東勝區住房與建設管理局調取2017年至2021年東勝區建設工程領域開工建設項目明細,向東勝區水利局調取1995年至2022年建築工程領域水土保持費徵收明細,發現自1995年《內蒙古自治區水土流失防治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實施以來,東勝區建築工程領域已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的項目有8個,已編制水土保持方案未繳納水土保持補償的項目有16個;經走訪本地區部分房地産企業發現,被走訪企業均對房地産建設工程項目需要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不知情,且項目從立項、開工至竣工,企業未收到相關部門要求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的通知。依據《水土保持補償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六條、《財政部關於水土保持補償費等四項非稅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徵收的通知》第一條、第二條第七條的規定,2021年之前縣級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水土保持補償費的徵收,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補償費的徵收劃轉至稅務部門,稅務部門應當做好資訊業務交接和資訊互聯互通等工作。東勝區人民檢察院調查發現,因水土保持方案審批人員與水土保持補償費催繳人員分離,導致水利局與稅務局、住建局資訊聯絡不暢等制度漏洞,存在部分工程欠繳、拖欠情形。2022年3月20日,東勝區人民檢察院對鄂爾多斯市東勝區水利局怠于履行追繳水土保持補償費職責行政公益訴訟立案。
2022年4月8日東勝區人民檢察院與東勝區水利局召開磋商會議,充分協商提出可行性方案,2022年4月14日,東勝區人民檢察院向東勝區水利局發送檢察建議,建議其依法全面履行對轄區內建築工程項目水土保持補償費的協助徵收工作。2022年5月27日,東勝區檢察院邀請人大代表、區住建局、政務服務局、稅務局、水利局召開可行性公開聽證會,就檢察建議的整改情況及如何完善水土保持補償費徵收、堵塞制度漏洞提出治理意見。
因鄂爾多斯市東勝區建築工程領域水土保持補償費徵收中存在的問題時間長、跨度大、涉及面廣,東勝區人民檢察院于2022年9月2日以《檢察要情快報》的形式就案件辦理的階段性整改情況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向東勝區政府進行專題彙報,並提出建議意見。鄂爾多斯市東勝區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對檢察機關主動履職高度肯定並作出批示:主管部門要認真對照檢察建議,依法能動履職,積極抓好整改。
三、成效與反響
2022年6月14日,東勝區水利局對檢察建議作出回復稱,與相關部門聯合開展“未批先建”“未補交補償費”等違法違規房地産項目查處銷號整改工作;與區住建局及時共用建設項目開工資訊和核查竣工驗收環節該項目水土保持費繳納情況;與稅務局定期共用未交納企業資訊;對開工建設的項目進行排查,對符合徵收條件的項目依法及時徵收。截止2022年9月30日,東勝區水利局已督促各房地産類項目繳納水土保持費222.87萬元。
四、經驗與啟示
1.堅持“雙贏多贏共贏”的理念,確定工作重點,找準發力方向,通過訴前磋商、公開聽證、發送檢察建議等方式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通過向黨委政府彙報推動訴源治理,形成保護國有財産有效合力。
2.搭建平臺,實現共建共商。邀請相關聯職能部門參加聽證會,各方就行政機關對建築工程領域水土保持補償費徵收存在履職相互交叉、業務銜接不順暢,資訊共用不及時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明確責任主體和法定職責,剖析原因,找準對策,解決實際徵收中的痛點、難點問題。
3.督促履職,建立長效機制。根據檢察建議和聽證會評議意見的可行性,督促東勝區水利局成立工作專班,制定並印發工作實施方案,督促東勝區水利局與住建局、稅務局建立資訊共用機制,彌補行政部門履職缺漏,多元聚力建立健全國有財産保護長效機制。
五、探討與評論
國有財産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檢察工作,既是檢察機關主動服務保障國家重大戰略實施的具體舉措,也是通過辦案發現和彌補國家和社會治理中的缺漏,為完善國家和社會治理當好黨委和政府的法治參謀。檢察機關將秉持“為大局服務、保民生利益、解突出問題、重系統整治”的總體要求,在精準監督、效能監督上下功夫,從辦理一案到治理一片,促進長效機制建設,為更好的保護國有財産貢獻司法智慧和力量。
(責任編輯: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