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電科太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科太力)法治工作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中國電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各項工作要求,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關於推動高品質發展、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加快建設世界一流企業、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等精神,以“服務戰略、賦能發展、創造價值、防控風險”為方向,堅持“鞏固、完善、創新、提升”的工作基調,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和質效導向,堅持系統觀念、底線思維和法治思維,持續做好依法治企,努力為電科太力高品質發展提供法治合規保障。
傳達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
電科太力堅持“減少損失就是創造價值”的理念,多措並舉努力化解重大風險。推進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妥善解決,以案促管、以管創效,力爭實現“解決一個案件、堵塞一個漏洞、防控一類風險、規範一項管理、完善一項制度”。以有效回款為目標,持續做好以法律手段清收賬款工作。加強梳理盤點,分類明確措施,制定工作計劃,加強證據研究,有力維護權益,服務“兩金”治理。在與C公司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中,經過艱苦博弈,歷經三年成功收回17493.05萬元應收賬款,收回5288萬元貨物,為電科太力挽回了巨大經濟損失,為電科太力2022年經營目標的實現做出了重要貢獻。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業務背景情況
2017年7月,電科太力作為B公司産品在C公司銷售的供貨平臺,從B公司採購後向C公司供貨。2018年6月,受P2P“爆雷”風波影響,支撐B公司實行0元購模式的第三方網際網路金融平臺受到波及,消費者不能及時收到第三方網際網路金融平臺的返現,便陸續開始進行投訴並要求C公司進行退貨退款,C公司因此停止向電科太力支付到期貨款。截至2019年4月28日,C公司對電科太力的逾期貨款為26931.02萬元。
訴訟案件推進專題會
二、案件處理過程
對於上述情況,電科太力高度重視,在公司的決策下及時啟動訴訟程式,于2019年9月5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確認電科太力與C公司之間的《産品購銷協議》下C公司“以任何原因退貨”的條款無效,並判令C公司向電科太力支付貨款26931.02萬元、延遲付款利息以及因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産生的相關費用。2019年9月18日,法院立案後C公司提起反訴,請求電科太力配合C公司就涉案全部庫存貨物辦理退貨,支付商業折扣款、運費、倉儲費、違約金等,金額共計27343.83萬元。
2020年12月30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出具一審判決書,要求C公司向電科太力支付17493.05萬元貨款,退回5288.74萬元的庫存貨物;駁回了C公司所有的反訴請求。2021年1月,電科太力與C公司均上訴至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22年7月11日,二審法院出具判決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最終C公司向電科太力支付了貨款17493.05萬元,退回5288.74萬元的庫存貨物。
三、經驗總結
(一)重大項目立項需嚴格按照規章制度進行決策
重大項目在立項前業務部門需提交可行性分析報告,具體內容包括項目總體情況、合作方情況、項目實施計劃、財務指標預測、風險評估及應對、項目評價等,並根據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進行集體決策,確保該項業務在發展方向上符合公司定位,在法律上合法,在規章制度上合規,在財務上盈利,在風險應對上能有效閉環。
(二)業務處置上有效研判,法律救濟上及時啟動訴訟程式
1.業務處置方面
在發生P2P“爆雷”後,C公司接受了大量的消費者退貨,要求將該部分退貨以及庫存貨物均退給電科太力,否則停止向電科太力支付貨款。電科太力有效研判,拒絕接受C公司退貨,為訴訟往利好方向發展贏得了主動權。
2.法律救濟方面
(1)在公司的決策下,尤其是在總法律顧問的領導下,公司及時啟動訴訟程式。“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因此公司及時將與C公司簽署的合同原件、往來郵件等進行保存和固定,將在C公司系統中的下單記錄、對賬記錄等進行公證,為該案取得勝利提供了基礎保障;
(2)進程中及時向公司主要領導彙報,聽取具體意見。每週向集團公司彙報案件進展情況,聽取集團公司的指導意見;
(3)總法律顧問與外聘律師、法務團隊多次開展研討會,積極研究案情,多角度尋找證據,多環節系統性推敲訴訟思路;每次開庭前總法律顧問召集外聘律師、法務人員、業務人員、財務人員就案件整體思路進行嚴密論證;每次開庭後外聘律師與法務人員、業務人員向總法律顧問彙報,一同復盤庭審內容,並根據庭審情況及時進行訴訟策略梳理和調整,為下次開庭進行充分準備。
聘請外部律師進行民法典培訓
(三)通過訴訟,劃定了“以任何原因退貨”的邊界,提升了關於退貨條款的談判空間
1.該項訴訟中,法院明確“以任何原因退貨”應為在簽訂買賣合同時所預見到的原因,不能是買賣合同以外的異常原因,對該條款的理解不能有悖誠信原則和退貨本意。
2.電科太力與C公司雖然存在訴訟,但合作一直在進行,該項訴訟形成了對該條款的理解和履行的判例,具有指引作用,如之後由於C公司的強勢地位,電科太力仍不得不簽署該條款時,C公司擬通過該條款進行“以任何原因退貨”的目的落空,能有效防控可能給電科太力造成的風險和損失。
3.通過該項訴訟,法務之後再審核與C公司的合同時,要求業務人員務必將法務的意見反饋給C公司,如C公司認為不能修改,需書面回復意見,用以留痕,作為其不允許電科太力修改合同的有效證據。
守正而創新。電科太力將以案促管,繼續總結經驗,分析訴訟産生的原因,梳理經營中的風險點,堅持問題導向,堵塞經營管理漏洞,為電科太力高品質發展提供有效支撐和保障。
電科太力能通過訴訟手段幫助公司挽回巨大損失,正是得益於法院的公正裁決。法院通過審判案件,維護誠實守信,引導價值取向,傳播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法治思想。新時代司法更有力量、更有溫度,從而使全社會充滿正氣、正義。
(責任編輯: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