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與起因
2022年初,貴州省畢節市納雍縣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納雍縣檢察院)與納雍縣婦女聯合會(以下簡稱納雍縣婦聯)聯合開展“婦女合法權益保護”專項監督活動,發現納雍縣域內四家大型超市聘用女職工比例高達93%,存在著未依法為女職工繳納社會保險、未按規定對法定節假日工作的女職工給付3倍工資、未在三八婦女節給女職工放假半天、違規安排哺乳期女職工值夜班等行為,侵害了婦女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
針對企業未依法保障婦女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的行為,檢察機關強化與婦聯協作配合,充分發揮“益心為公”志願者作用,通過制發訴前檢察建議、設立婦女權益維權站、開展司法救助、建立長效機制等方式,切實維護婦女合法權益。
二、做法與經過
通過開展專項監督活動,納雍縣檢察院發現該案線索,並於4月28日立案。辦案過程中,檢察機關主動向婦聯具有專業背景的“益心為公”志願者進行諮詢,通過現場走訪、調取相關證據材料及詢問相關人員等方式開展調查取證,查明納雍縣域內四家大型超市違反女職工勞動保護相關法律法規,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納雍縣人社局)未依法履職,導致女職工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受到侵害。遂向納雍縣人社局發出行政公益訴訟檢察建議,建議納雍縣人社局全面履行監管職責,針對發現的問題依法進行整治,並對轄區內女性勞動者集中的用工單位進行全面排查,維護女職工的勞動權益。
納雍縣人社局收到檢察建議後立即開展調查核實,並積極整改,督促涉案的四家超市依法繳納女職工社會保險共計15.6萬元;對節假日加班女職工補發工資共計7300元,併發放價值4600元的慰問品;禁止超市違規安排孕婦、哺乳期女職工加班、值夜班。制發檢察建議後,納雍縣檢察院強化履行監督職能,做好檢察建議“後半篇文章”,通過跟蹤督促,納雍縣人社局為全縣企業建立了企業誠信檔案,並明確對侵犯婦女權益的企業將納入黑名單,強化對婦女用工企業的監督管理。
5月24日,納雍縣檢察院聯合縣婦聯、縣人社局對全縣30余家重點婦女用工企業開展法治宣傳。6月8日,納雍縣人社局組織涉案的四家超市召開集體約談會,並邀請納雍縣檢察院現場開展法律培訓,促進企業依法用工。辦案過程中,為進一步推進婦女權益保護,納雍縣檢察院與納雍縣婦聯會簽《關注困難婦女群眾,加強專項司法救助》機制,就搭建救助平臺、關愛困難婦女群體等工作達成共識,結合正在開展的“關注困難婦女群體,加強專項司法救助”活動,為涉案超市病困女職工李某某申請司法救助金1萬元;與納雍縣人社局共同建立婦女維權工作站,設置並公告婦女維權電話,開設婦女權益保護“綠色通道”。維權站成立至今,已收到侵害婦女權益線索30余件,涉及婦女51人,欠薪總額55.9萬元,目前已解決14件,涉及婦女21人,涉及金額共計34.2萬元。
8月11日,納雍縣檢察院邀請納雍縣婦聯“益心為公”志願者、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共同到涉案四家超市持續跟進“回頭看”,並對案件辦理成效進行公開聽證。聽證員一致認為,行政機關已經依法全面履職,婦女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得到有效保護,建議對該案依法終結。檢察機關經審查,于2022年8月12日對該案依法終結。
三、成效與反響
婦女依法享有的勞動和社會保障權利是婦女實現其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權益的基礎。本案中,檢察機關針對用人單位未依法保障婦女勞動和社會保障權利的行為,充分發揮公益訴訟職能作用,加強與婦聯的協作配合,通過訴前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切實整改,並聯合建立婦女權益保護“綠色通道”,以個案推動完善長效機制,促進溯源治理。
四、經驗與啟示
該案的成功辦理,為檢察機關能動履職、參與社會治理提供了更多實踐樣本。檢察機關應在辦案中充分發揮公益訴訟等檢察職能作用,通過與有關部門共同開展專項活動等方式,對辦案中發現的公共利益保護問題,通過訴前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以“我管”促“都管”,推動形成檢察監督、行政執法、婦聯組織、用人單位等四方聯合保障婦女勞動權益的合力,著力解決身邊被漠視的婦女勞動權益保障問題,以個案推動完善長效機制,促進提升社會治理能力。
五、探討與評論
通過檢察履職,依法保護婦女享有的勞動和社會保障權利,是檢察機關融入大局、參與社會治理的縮影。貴州省納雍縣檢察院立足公益訴訟檢察職能,針對用人單位未依法保障婦女勞動和社會保障權利的行為,通過制發訴前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切實整改,並聯合相關部門建立婦女權益保護“綠色通道”,以個案辦理推動完善長效機制,促進溯源治理,很好地保護了轄區婦女的權益。
貴州省檢察機關認真落實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的相關規定,及時總結辦案經驗,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緊緊圍繞婦女權益保障法明確的公益訴訟條款內容,聚焦婦女勞動和社會保障、人身和人格、財産等方面的權益保障,加強對婦女權益的全方位保護、對侵害婦女權益問題的全鏈條治理。
(責任編輯: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