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與起因
2021年8月,被救助人劉某某在一起糾紛中遭人毆打致輕傷。2022年3月,茅箭區檢察院第五檢察部接相關線索後迅速開展調查。經查,劉某某係殘疾人,存在生活困難,因身份證曾遺失被冒用身份“開辦公司”而被取消低保待遇。茅箭區檢察院檢察官在主動提供司法救助的同時,積極與市場監管部門取得聯繫並跟蹤協調,幫助其恢復了低保待遇,維護其合法權益。
二、做法與經過
(一)內部線索流轉。2022年3月,茅箭區檢察院刑檢部門在審查起訴過程中,將劉某某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線索迅速反饋至該院第五檢察部。嚴格落實《人民檢察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細則(試行)》,以部門間的高效緊密配合為司法救助提供第一重“加速度”。
(二)細緻調查走訪。茅箭區檢察院第五檢察部在收到線索後先後前往劉某某在暫住地、原戶籍所在地實地走訪,7個工作日內即完成調查。經向當地殘疾人聯合會等部門確認劉某某係殘疾人、父母雙亡、單身在外務零工的現實情況後,快速完成調查審批並向劉某某發放救助金,以細緻調查和高效辦案的雙合力,為司法救助提供第二重“加速度”。
(三)提供多維救助。完成主動救助、到府救助後,檢察官在為其尋求政策幫扶的過程中了解到劉某某曾享受過低保待遇,卻因“開辦公司”而于2018年被取消。據劉某某反映,自己遺失過身份證但並未重視,更沒有想過被人冒用身份、註冊公司,乃至引發不利後果。檢察官及時向劉某某普法,並帶領其到區政務服務中心提交調查申請。隨後,檢察官採取通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行政審批局等相關行政部門座談、實地反映情況等方式,在行政調查的全程中予以跟蹤服務,為劉某某提供司法救助外的多維救助。
接待被救助人
三、成效與反響
茅箭區檢察院第五檢察部在收到線索後7個工作日內即完成調查,作出司法救助決定,將1.5萬元救助金髮放給劉某某。同時積極與相關部門協調,2022年6月,經市場監管部門調查,行政審批部門作出撤銷劉某某名下某公司設立登記的決定。某公司在收到決定書後,未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復議,也未提起行政訴訟。目前,劉某某已恢復低保待遇。
該案相關經驗做法被中國日報網、楚天都市報、荊楚網等多家媒體刊發報道,實現了“三個效果相統一”。
幫助被救助人進行行政審批
四、經驗與啟示
(一)開闢“綠色通道”,主動快速救助。在司法救助內部線索快速流轉以外,茅箭區檢察院以“應救即救、應救盡救”為原則,為殘疾人、婦女、兒童、農民工等特殊群體開闢“綠色通道”,主動、到府、快速救助,彰顯檢察機關民生情懷。
(二)助力當事人權益最大化,提供多維救助。茅箭區檢察院積極構建司法救助多維體系,以經濟救助為主,思想輔導、普法宣教為輔,銜接其他社會力量,最大力度地維護被救助人的合法權益,讓人民群眾在檢察能動履職中感受檢察溫度,真正在踐行司法為民中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法治獲得感、安全感。
(三)注重以案為引,形成救助合力。在為劉某某提供多維救助的過程中,檢察官多次與當地殘聯、村居委會、民政、市場監管等部門現場座談、到府走訪,幫助當事人完善相關材料,就相關涉案法律問題等進行溝通,在不斷擴大司法救助群眾知曉度的同時,營造檢察機關與其他職能部門的良好協作配合的氛圍,形成工作合力。
向被救助人發放司法救助金
五、探討與評論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維護人民根本利益,增進民生福祉,不斷實現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用,讓現代化建設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鄉村振興工作則是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內參與社會治理的重要議題。
茅箭檢察院在履職過程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充分發揮檢察能動性,避免就案辦案,及時關注案件背後的民情、民意、民生,推動多維救助,以司法救助的“提檔升級”積極助推社會治理法治化、專業化水準提高,順應新時代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切實保障民生福祉。
(責任編輯: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