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協助市民佩戴好安全頭盔
11月1日起,《合肥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正式實施。《條例》對合肥非機動車安全管理工作作出了較為全面、系統的規定,也對非機動車駕駛行為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如電動自行車的駕駛人和乘坐每人平均應當佩戴安全頭盔、遇紅燈時要在非機動車停止線內有序等候、不得逆向駕駛和醉酒駕駛等。11月1日上午,記者走上街頭,直擊實施首日現場情況。
有外賣員逆行被交警攔下
11月1日9時許,記者來到合肥市馬鞍山路與望江路交口。該路口上方是高架橋,下方就是軌道交通1號線,附近還有百大、綠地等商圈,路口的非機動車以及行人流量較大。此處,合肥市交警支隊包河大隊二中隊的民警正在對過往非機動車騎行人員進行《條例》宣傳。
路口東南角的交警執法站外,佈置了不少相關的事故警示展板以及宣傳單頁,交警還貼心地準備了提示貼紙。“如有電動自行車沒有及時上牌照的,或者騎行電動自行車時不戴頭盔的,我們會在他們車上貼上這個貼紙,起到提醒、督促作用。”交警包河大隊二中隊中隊長唐二飛介紹。
9時6分,一名外賣員在等紅燈時,未在非機動車停止線內等候,交警立即上前強調了非機動車在停止線內等信號燈的重要性。9時30分,又一名外賣員逆行至路口,被交警攔下,進行勸阻和教育。
唐二飛坦言,一些外賣員為了更快地送單,在騎電動車的時候,常常會選擇逆行,再加上一邊騎車一邊低頭看手機,非常危險。“你們外賣小哥很辛苦,但一定要注意安全,下次不要再逆向行駛了。”
頭盔佩戴率有所提升
最新實施的《條例》中,最受市民關注的,當屬駕駛和乘坐電動自行車均應佩戴安全頭盔。記者在路口觀察發現,在非機動車車道內騎電動自行車的市民中,每10個人有7人左右佩戴了安全頭盔。
對於沒有佩戴頭盔的騎行人員,交警會利用等紅燈的間隙,逐一上前發放《條例》宣傳單頁並進行講解提醒。“您的車有配頭盔嗎?一定要記得戴頭盔,保護好自己。發生交通事故,一般頭部容易受到撞擊,如果佩戴頭盔的話,可以最大限度避免頭部受傷。”面對交警的耐心勸導,不少騎行人員都表示深刻認識到了不戴頭盔的危險,一部分人還迅速拿起了未佩戴的頭盔戴在頭上。
唐二飛欣慰地表示,和年初相比,該路口非機動車騎行人員的頭盔佩戴率已經有了明顯提升。從今年第二季度開始,在合肥市交警支隊的組織下,包河大隊二中隊開展了“戴頭盔保平安促文明”專項行動,對包括不戴頭盔在內的多項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整治,並進行了大量的宣傳活動。
“這為《條例》的施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從現場來看,目前取得了不錯的效果。接下來,我們也將加大力度、加強勸導。”
施行初期仍以勸導教育為主
唐二飛認為,該《條例》填補了合肥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的空白,具有很強的操作性、切實性,對於一線交警來説,執法變得更加有法可依,管理也更有力度、更有説服力了。值得一提的是,《條例》不僅對非機動車騎行人員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了約束與管理,也明晰了相關行業組織的義務與責任,做到交通管理部門、城市管理部門、網際網路企業協同發力。
“比如,對於市民們關心的共用電動自行車頭盔的清潔問題,我們就會從管理的角度將問題反饋給企業,由企業來加強日常的運維工作,依據相關條例去落實整改。”唐二飛補充,之後,共用電動自行車騎行人員的交通違法行為也將按照同一標準來處理。
如今,合肥市非機動車騎行人員數量多,不排除有人會存在僥倖心理,將交通安全拋之腦後。對此,唐二飛表示,在具體實施的過程中,他們將在轄區重點路口,以民輔警帶領城市安全文明勸導員,在路口各個方向加強管理、宣傳,讓大家更快了解掌握《條例》內容。此外,也會設置多個流動宣傳點。
合肥市交警支隊包河大隊大隊長許國輝介紹,《條例》目前剛剛開始施行,交警部門將仍然以勸導教育為主,也希望大家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共同維護好合肥的道路通行秩序,為廣大市民創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合報全媒體記者任海怡 見習記者 詹慈媛 文/攝)
(責任編輯:沈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