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這麼低本來是不敢買的,但因為信任豐巢才下的單,誰知道竟然是假貨!”日前,消費者陳小姐(化名)向新快報記者報料稱,自己通過公眾號“豐巢智慧櫃”推送的廣告購買了海藍之謎的精萃水,經相關平臺檢驗後鑒定為假貨。隨後,新快報記者也通過該渠道下單購買了一套海藍之謎,同樣被鑒定為假。
豐巢回應稱,對廣告主會執行嚴格的資質審核標準。不過記者發現,其提供的相關授權資料有錯別字。目前,豐巢已經刪除了相關推送廣告。
-記者點開推送進入“優品嚴選購”商城購買了199元的海藍之謎套裝。
讀者報料
“因信任豐巢而下單,誰知竟是假貨”
陳小姐所指的廣告推送是“豐巢智慧櫃”公眾號于2021年11月18日發佈的,標題為“終於買得起海藍之謎了!近3.5折入手精萃水,第二件再減100元!限量300份!”。推送顯示,由“選擇好物”商城提供的150ml精萃水售價為399元,第二件再減100元,只需299元。記者注意到,在海藍之謎官方旗艦店,150ml精萃水定價為1250元,該廣告的價格相當於官方定價約3折,目前該推送已刪除。
陳小姐説,如今取快遞要頻繁地使用“豐巢智慧櫃”公眾號,經常看到裏面推送不少大牌化粧品廣告,價格都非常便宜,很吸引人。“雖然心裏有點懷疑,但出於對豐巢的信任,還是嘗試下單,誰知道到貨後感覺不對勁,拿去平台鑒別是假貨!”陳小姐表示。
記者調查
199元買近千元“大全套”
兩個平臺均鑒定為假貨
“希思黎全能乳液不到3.5折入手,贈赫蓮娜黑白繃帶”“拼手速!89元起搶海藍之謎面霜/眼霜/精萃水雙11特惠”……記者翻看“豐巢智慧櫃”公眾號,發現不少大牌化粧品的低價推送。
記者點開上述海藍之謎産品的推送,進入“優品嚴選購”商城中購買了199元的海藍之謎套裝,內含經典面霜7ml+眼霜5ml+精萃水30ml,商品介紹顯示,該套裝原價為980元,199元的價格為限時折扣。
記者注意到,該商城主要售賣口紅、眼霜等美粧産品,價格普遍較低。如Dior迪奧999啞光口紅售價為99元,而同款商品在官方旗艦店售價為370元;YSL聖羅蘭21號色口紅售價為168元,而同款商品在官方旗艦店售價為350元。
記者以顧客身份諮詢該商城客服,對於所售商品為什麼比專櫃便宜這麼多,該客服強調所有商品均為來自免稅店渠道的正品,支援專櫃鑒定,並提供七天無理由退換貨保障,“都是大批量採購,免稅店會給我們一定優惠價格,所以我們價格會相對比較優惠的”“店舖産品價格一直走的是薄利多銷的路線,店舖有很多回頭客,不是因為品質不好才便宜的”。
該套裝到貨後,記者將産品與線下專櫃提供的小樣進行對比,發現無論是外包裝、瓶身還是膏體均有差異,如外包裝紙盒前者底部有條碼,後者沒有;瓶身“LAMER”LOGO顏色差異較大,且所印英文不同,其中一行前者為大寫,後者為小寫,同時兩者底部所貼標簽和印的字符排列順序也不同;膏體兩者顏色稍有差異,且前者稍稀薄,後者較濃稠。
-商城所購産品與專櫃小樣對比圖,左為專櫃小樣,右為線上商城所購。
記者分別到“得物”及“心心”兩個APP進行産品鑒定,兩個平台中,三個産品均分別由不同的鑒別師進行鑒別,每個産品合共6份鑒別報告得出的結論均是“鑒別為假”。
記者向商城客服出具鑒定報告,客服反覆強調商城所售商品均為正品,並稱“這些APP鑒定平臺不可信,不放心可到專櫃驗貨”。
-心心APP對記者購買的3件産品均“鑒定為假”。
隨後,記者拿著上述産品到廣州的海藍之謎專櫃諮詢,專櫃銷售人員稱“公司規定不能替顧客驗貨”,其中一名櫃姐表示也曾看到過豐巢的海藍之謎精萃水推送,“1000多的精萃水賣299元,誰敢買呀!”
豐巢回應
開放客服通道協助解決
對該廣告主暫停投放許可權
就記者在“豐巢智慧櫃”推送上購買的海藍之謎被鑒別為假,豐巢公關負責人回復新快報記者稱,“優品嚴選購”並非豐巢官方商城,而是第三方廣告的平臺。“豐巢對廣告主會執行嚴格的資質審核標準。”豐巢相關負責人介紹,該標準為:銷售初步審核-市場二級審核-法務三級審核,同時遵照《廣告法》的相關規定對廣告主的經營資質、品牌授權鏈路、廣告內容進行審核。“該廣告主提供了完整的資質授權鏈路,審核無誤後才安排廣告發佈。”
後續豐巢向新快報記者提供了相關的經營資質及品牌授權鏈路,其中《商標使用授權書》顯示,拉美工業公司授權拉美友人(廣州)有限公司使用“海藍之謎”商標(註冊證號3310557)。而另一份《網路經營授權書》中,拉美友人(廣州)有限公司授權廣州智護化粧品有限公司享有“海藍之謎”在網路銷售及品牌推廣的權利。最後的《授權證書》則由廣州智護化粧品有限公司授權海口龍華優品嚴選商貿經營部獨家享有“海藍之謎”品牌産品在網路銷售及品牌推廣的權利。
不過記者在《商標使用授權書》發現錯字,“上述”寫成了“上訴”,文中還有“被許可使用人聯合利華(中國)有限公司有權獨佔在中國大陸(港澳臺除外)使用該商標”的表述,然而根據記者查詢,海藍之謎的母公司是雅詩蘭黛集團而非聯合利華。
記者發現,採訪完豐巢的數天后,記者購買商品的推送顯示“該內容已被發佈者刪除”,而進入“優品嚴選購”商場,已經搜索不到海藍之謎産品。
對此,豐巢方面回復稱,由於接到用戶投訴,該廣告産品品質存在問題,為了避免再有其他用戶購買相關産品,因此下架了指定的推送內容。但對於消費者後續的相關售後服務,始終開放客服通道協助解決。對於廣告主,也暫停投放許可權。
黑貓平臺多條投訴稱
“豐巢公眾號推廣售假”
事實上,關於“豐巢智慧櫃”公眾號推送廣告售賣假貨商品的投訴並非個例。在黑貓投訴平臺上,去年11月至今多條相關投訴指出,“豐巢智慧櫃”公眾號提供虛假資訊,推薦假貨,要求其賠償、解釋。
其中,去年11月11日,一名消費者稱,出於對豐巢的信任,購買了“豐巢智慧櫃”公眾號廣告中價格低廉的海藍之謎精萃水,而後在得物鑒定結果為假貨,要求彌補損失和賠償。該投訴過程中,該消費者吐槽豐巢智慧櫃方面處理效率低,不接受僅僅退貨退款的處理方式。該投訴顯示目前仍未完成。
今年2月10日,一名消費者稱,在使用該公眾號發佈的廣告商品後,臉上出現很多紅色小顆粒,要求商城賠償實付金額698元的十倍,即是6980元。她表示,當時公眾號已將對應的推送刪除,幸好自己有推送截圖。
律師説法
平臺對廣告負有管理責任
對於多名消費反映通過豐巢智慧櫃公眾號的廣告推送購買到疑似假貨。廣東合邦律師事務所肖錦陽律師表示,依據《網際網路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公眾號運營主體應當依法承擔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的責任,設計、製作、發佈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與提供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同時,平臺對於公眾號廣告也有相應的管理責任。違法發佈虛假廣告,不僅要承擔民事責任,還會受到行政處罰,甚至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肖錦陽認為,經營者應當按照約定提供符合産品品質要求的産品,不得做虛假宣傳,誘導消費者進行購買。如果經營者以假充真,則對消費者構成欺詐,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的規定,應當返還價款並且三倍賠償,若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涉嫌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肖錦陽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消費者通過網路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路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路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網路交易平臺提供者作出更有利於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網路交易平臺提供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
(責任編輯:曹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