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水體中如果磷元素嚴重超標,會引起藻類瘋長,導致水中含氧量降低,水生生物大量死亡,並造成水體的富營養化。12月29日,合肥市經開區生態環境分局對區內某汽車配件生産企業(以下簡稱A公司)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A公司違法使用含磷清洗劑的行為罰款2.68萬元並責令改正,這也是該區首張巢湖水環境保護區使用含磷洗滌用品的罰單。
今年10月份,經開區排水管理部門在日常市政管網巡查養護中發現,位於紫石路的A公司有違法排放含磷廢水的嫌疑,隨即向屬地環保部門報告。經開區生態環境分局立即啟動違法排污查處聯動機制,組織執法人員對A公司廠區的生産設施、污染治理設施和排水排污管網進行詳細排查,並委託第三方檢測機構對生産原輔料及廢水進行取樣監測。經對企業有關人員深入詢問,結合檢查和監測結果,A公司出於工藝效果和生産成本考慮,在脫脂工序中擅自使用工業含磷清洗劑。
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巢湖水環境一、二、三級保護區內禁止銷售、使用含磷洗滌用品。而A公司取得的環評許可文件中也明確企業不得使用含磷清洗劑。經開區生態環境分局對A公司有關負責人進行約談,通過宣傳普法,企業負責人深刻認識到使用含磷清洗劑對巢湖的危害性。目前,A公司已更換了無磷清洗劑並主動繳納罰款。(王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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