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2月廬陽區生態環境分局開展破碎場專項清查整治活動以來,發現轄區內多家破碎場存在堆料覆蓋不全、地面未硬化、未加裝揚塵治理設施的現象,執法人員已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涉事企業立即停止破碎加工,待設施完善後方可投入生産。
為了更好地達到專項行動整治效果,2021年3月17日上午,廬陽區生態環境分局執法人員對轄區內的建築物料破碎場負責人進行集中約談。
約談指出,目前廬陽區正處於大建設時期,破碎場為廬陽區的建設提供可迴圈利用的再生資源,但是貢獻力量的同時也要注意做好揚塵的管控,保護好大氣環境,不能以犧牲生態環境換取發展。
約談要求,各建築物料破碎場要重視自身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要將揚塵的管控措施滲透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將物料進行全面覆蓋、破碎機加裝除塵設施、增添灑水機等設備噴灑物料作為輔助降塵措施。各破碎場調整工作方案後,還要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培訓。
約談強調,生態環境具有敏感性、脆弱性的特質,容易破壞難修復。各企業要充分認識到生態環境保護的緊迫性、重要性,將環境保護理念納入到日常工作中,以更高的眼界,謀求長遠的發展,維護山青、水綠、天藍的美好生態環境。
廬陽區生態環境分局將以此次約談為契機,切實推動轄區內建築物料破碎行業進行全面整改,以高標準、嚴要求的執法態度,不定時、不定期、不間斷的執法檢查,為企業念好環保“緊箍咒”,改善生態環境品質,共建美麗中國。(廬陽區人民政府)
(責任編輯:沈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