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佔國作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王剛 攝
在中國官方堅定表態毫不動搖鼓勵、支援、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背景下,如何于司法審判領域避免“辦了一個案子,垮了一個企業”現象的發生?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李佔國給出了四個“不”的態度。
“注重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辦案中靈活運用‘活封活扣’等手段,努力做到不中斷企業的指揮系統,不中斷企業的資金往來,不影響企業的生産經營,不擴大對企業聲譽的負面影響。”14日的浙江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上,李佔國作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時説。
浙江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現場。 王剛攝
浙江是中國市場經濟大省,更是民營經濟大省,民營經濟貢獻了該省65%的GDP、77%的出口、87%的就業。在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健全支援民營經濟發展的法治環境背景下,今年,浙江省長袁家軍作政府工作報告時再次強調,要“對民營企業真重視真關心真支援,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法治是營商環境的基本保障。去年一年,浙江法院新收一審民商事案件72萬件,審結73.9萬件,其中涉企糾紛35.5萬件,涉案金額3794.6億元。李佔國介紹,在2019年,更加精準服務企業是浙江法院去年的重點發力領域。
“(浙江法院)主動對標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指標,聯合浙江省有關部門制定提升執行合同質效、辦理破産便利化兩個行動方案,著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李佔國説。
以其所説的《浙江省優化營商環境提升執行合同質效行動方案》為例,行動方案通過提出推行“無紙化”立案、推進減證便民,優化辦理流程、縮短審判用時,嚴格審限管理,規範審判制度、提升辦案品質等,確保“執行合同”質效穩步提升,為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而以“不中斷企業的指揮系統,不中斷企業的資金往來,不影響企業的生産經營,不擴大對企業聲譽的負面影響”為努力方向,浙江法院也在辦案中著力凸顯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態度。
去年,紹興某建設集團因未及時履行裁判義務,被多地法院“限高”(限制高消費)而影響經營,浙江省高院調查發現其主營業務良好、還款計劃可行,遂解除“限高”措施,並在該省全省範圍內指定集中執行該集團案件,企業得以快速恢復正常經營,近5個月新接業務量70億元,為全面履行債務創造了良好條件。
浙江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現場。 王剛攝
李佔國説,2019年浙江法院還注重發揮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主導作用,加強智慧財産權“三合一”審判,審結智慧財産權案件2.9萬件,助力打造智慧財産權生態最優省。注重發揮破産審判市場拯救和凈化功能,審結破産案件1704件,通過司法程式盤活企業存量資産385.8億元,釋放土地資源2.7萬畝,房屋面積1080.4萬平方米,有力促進市場主體新陳代謝、經濟發展迭代升級。
談及2020年,他表示,“堅持服務保障大局,著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是浙江法院的重點工作之一,即緊緊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常態化開展“三服務”活動,堅持打擊與防範並舉、懲治與保護並重、辦案與服務並行,努力在“穩企業、增動能、補短板、保平安”中發揮更大作用。而“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合法權益,加強産權司法保護”也被列入浙江法院今年的工作任務中。
(責任編輯:沈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