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 王剛 攝
不久前閉幕的浙江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浙江省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下稱條例),將於2月1日起施行。以民營企業發展促進為題開展省級地方性立法,在全國尚屬首次。
條例填補了立法上“民營企業”定義的空白,提出民企發展促進工作應當堅持競爭中性原則,首次在地方立法許可權內對銀行保證擔保使用規範等制度作了創制性規定,對規範政府行為,約束有形之手作了重點規定……
這一具有歷史意義的首創如何而來?日前中新網採訪浙江多方人士,還原條例出臺前後“百日推進”“千里奔走”的過程,還原一個民營經濟大省對民企“萬般呵護”的故事。
浙江某民企內。 錢晨菲攝
百日推進:從一份議案到一部法規
今年浙江省兩會上,浙江省人大代表、泰昌集團副總裁王茂法走上“代表通道”,回答了媒體有關條例的提問。對於條例,説他是與其最有感情的浙江民企人士,並不為過。
因為企業副總裁的身份,過去幾年王茂法接觸了很多民營企業家,聽到了該群體的諸多問題反饋與呼聲,如立法保障民企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破解企業融資難、人才難留等問題。
去年1月的浙江省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上,王茂法領銜提出了關於制定《浙江省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的議案,獲得11名代表聯名附議。“我希望能夠推動浙江民營企業高品質發展再上一個臺階。”
彼時的浙江乃至全國,經濟發展的外部環境已趨於嚴峻,經濟下行壓力不斷增大。在此前民營企業座談會突出強調“兩個毫不動搖”和“三個沒有變”的背景下,浙江省委、省政府不僅第一時間出臺民營經濟高品質發展的31條舉措,該省省委也要求加強立法保障。
企有所需,加之民營經濟大省特色與發展環境因素疊加,浙江在立法上開始先行一步,一場三百餘天的探索隨之開啟。
1月中旬的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梁黎明表示,制定《浙江省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是2019年度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
記者從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獲悉,從2019年初開始,該省人大財經委、法委、法工委就提早介入政府起草工作,浙江省人大財經委在調研基礎上提出了審議報告,對法規草案的修改提出建議。
據悉,草案經浙江省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後,該省人大常委會分別於去年9月、11月、12月對草案進行三次審議,後報浙江省委常委會議審議。12月20日,該省大人常委會會議第三次審議草案內容,通過了將草案提請浙江省人代會會議審議的議案。
今年1月中旬,浙江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條例,浙江迎來歷史性的一刻。而這距王茂法領銜提出議案,尚未滿一年。
浙江某民企內。 錢晨菲攝
千里奔走:從人大牽頭到廣聚民智
民營經濟貢獻了浙江65%的GDP、77%的出口、87%的就業。條例在數百日內由民企所呼變為地方法規,體現了該省歷來對民營經濟“高看一眼、厚愛三分”的態度。如何讓法規真正起到作用?浙江在“快”背後,也有著“實”做保障。
“出臺條例滿足了民企所需、所思、所急,正當其時,條例的出臺過程也是科學的、完整的。”浙江省人大代表、杭州士蘭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工會副主席黃麗珍説。
2019年,作為來自民企的人大代表,黃麗珍參與了浙江省人大常委會組織的促進民營企業高品質發展專題調研、《《浙江省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草案)》立法座談會等,並赴多地下工廠、進企業,了解民企切實存在的困難,民企對條例的建議。
“我們在一線調研和座談中了解到的一些普遍問題,在條例中都得到了逐一的呼應。”她説,像融資貸款難等問題大家反應比較普遍,條例第21條提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優化民企授信評價機制,對資信良好的民企融資提供便利條件,提高信用貸款、中長期貸款等産品的比重,提供無還本續貸、迴圈貸款或者其他創新型續貸産品,開發符合民企發展需求的融資産品。
黃麗珍的履職經歷也是浙江省人大常委會、社會多方為保證立法品質而“千里奔走”的縮影。
“在立法推進過程中,省人大常委會通過網上徵求意見、召開座談會、組織立法調研、邀請專家論證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各地各方面意見。”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説。
據介紹,去年該省人大常委會先後召開省市縣有關單位、人大代表、不同行業領域民營企業家、相關協會商會、金融機構、法律專家等參加的各類座談會論證會50余次,累計徵求意見達1200余人次,收集修改意見1500余條。
為認真聽取民企意見,該省發函徵求浙江省工商聯、律師協會、民企發展聯合會的意見。為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主體作用,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在兩次徵求全體省人大代表意見基礎上,委託設區市召開座談會聽取所在地省人大代表意見。為深化長三角立法協同還徵求上海、江蘇、安徽三省市人大常委會意見……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條例徵求意見範圍廣,調查研究深入,常委會和人代會審議充分,真正做到了廣納民意、廣聚民智,積極回應了民企訴求。
萬般呵護:從扶危濟困到強身健體
在毫不動搖鼓勵、支援、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基本態度下,浙江即將施行的條例也從內容上體現出了對民企的萬般呵護,既扶危濟困于企業,又幫助民營經濟強身健體。
如前文提及的融資信貸問題,條例規定金融機構在貸款利率、貸款條件、工作人員盡職免責等方面不得對民企設置不平等標準和條件。
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條例根據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支援民營經濟發展的相關要求,明確民企發展促進工作應當堅持競爭中性原則,保障民企與其他所有制企業依法平等使用資源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實現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
此外,其還規定了國家機關和社會組織在促進民企發展工作中的職責,提供了民企境外投資、人才引進、風險防範等方面的制度支撐……
“條例對民企是重磅利好,主要能提升民營經濟信心,讓企業家更加堅定。民企只要把自己做好,就不怕不公正不公平。”浙江東南網架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郭明明説。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主任章靖忠評價,條例最大的突破在於用地方性法律來確定民營經濟、民營企業的市場地位、合法權利、保障措施等,創設了具體的法律規範。“我們一直講要給民企吃‘定心丸’,法律是最好、最強的制度定型,因為它具有確定性、穩定性和強制力,讓民企可預期,這是真正的‘定心丸’。”
立法後的浙江也深知,法律的生命、權威在於執行,萬般呵護的初衷化作效用在於執行。
從人大工作角度,梁黎明表示將堅持把法規實施放在和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健全法規新聞發佈會制度,推動“誰執法誰普法”的責任落實,探索建立法規實施情況動態跟蹤和主動報告制度,確保“立一件、成一件、行一件”。
浙江省委書記車俊在該省省兩會上對浙江各級各方面提出要求:要把條例的宣傳貫徹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持續擴大法規知曉度和影響力,把法規規定逐條逐款落到實處,更好以法規確立的制度優勢提振發展信心、破解發展難題,引領推動浙江民營經濟大發展大繁榮。
(責任編輯:沈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