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對2018年度各縣(市)區、開發區地表水斷面生態補償資金進行公示,其中,長豐縣因斷面水質改善明顯,獲得生態補償金最多,達到915萬元。
根據公示,按照《合肥市地表水斷面生態補償暫行辦法》規定的污染賠付金和生態補償金標準,2018年相關縣(市)區、開發區累計支付地表水污染賠付金合計7760萬元,獲得生態補償金合計8610萬元。按照斷面水質改善的情況,長豐縣、合肥高新區、廬江縣位列獲得生態補償金數額前三甲,分別為915萬元、785萬元、615萬元。
去年,合肥在全省率先實行地表水質生態補償機制,在59個跨市斷面、國考斷面開展污染賠付金、生態補償金“雙向補償”。當斷面水質超標時,責任轄區將支付污染賠付金;反之,當斷面水質優於目標水質一個類別以上時,責任轄區將獲得生態補償金。污染賠付金、生態補償金應專項用於水污染綜合整治、水生態環境保護、監測能力建設等方面。(李孝林 王蔚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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