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昆山市:同心共治創和諧
發佈時間: 2016-01-19 15:02:39 | 來源: 聯盟中國 | | 責任編輯: 曹洋
二、春風化育及時雨
(一)出臺導向政策拓寬社會組織發展空間。2013年昆山市成立由市長擔任組長的“昆山市推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在市級領導機制和運作機制的推動下,昆山市相繼出臺《關於加快推進全市社會組織健康發展的意見》、《昆山市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實施辦法》、《昆山市政府向社會轉移職能事項目錄(第一批)》、《關於申報具備承接政府職能轉移和購買服務條件的社會組織的通告》、《關於深化昆山市行業協會(商會)改革的實施細則》、《關於進一步加快集聚高層次優秀人才的若干意見(試行)》、《市委組織部關於做好清理退(離)休幹部在社會團體兼職有關事項的通知》等導向鼓勵性政策,為全市社會組織的生存發展和功能發揮肥沃了土壤、開拓了空間。
圖説:持證社工培訓
(二)制定配套制度指引社會組織規範發展。去年以來,昆山市民政局在社會組織的登記體制、購買服務、平臺建設、人才隊伍、政策宣傳等方面相繼編制了“六個文件、五個指引”。“六個文件”分別是:《昆山市四類社會組織直接登記管理暫行辦法》、《昆山市社區社會組織備案管理暫行規定》、《昆山市社會工作人才計劃實施細則》、《昆山市公益創投活動實施細則》、《昆山市社區公益服務項目招標投標實施細則》、《昆山市公益創投項目管理制度》。為促進政社有效對接和互動,局還相繼編印“五個指引”,分別是:《昆山市社區概況及公益服務需求指引》、《昆山市社會組織管理服務指引》、《昆山市區鎮微創投操作流程指引》、《昆山市社會組織培育基地建設標準指引》、《昆山市社會組織等級評估指導服務指引》。
圖説:志願者招募及需求調研—幸福鄰里•守望相依項目—昆山市巴城鎮巴城社區民生綜合服務中心
(三)優化行政監管推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一是優化年檢服務。從提升服務水準的角度,民政局聯動市教育局、市工商聯、市科協、市文聯、市體育局等主管較多社會組織的業務主管單位開展集中年檢;並針對部分社會組織經費緊張、運作艱難等實際情況,以2014年度實際總收入30萬元為界線,低於30萬元的社會組織不必提交財務審計報告。二是開展等級評估。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專業評估,引入APP工作平臺開展等級評估,優化電子臺賬,全過程反映工作流程,重在發現問題後以評促改、以評促建。三是建設昆山市社會組織網站。為全市社會組織搭建資訊披露平臺,聯動公眾力量監督社會組織行為,督促社會組織加強誠信建設。
圖説:首屆招投標項目工作彙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