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年內淘汰10萬輛黃標車老舊車 提前淘汰有補貼

發佈時間: 2014-11-13 15:44:52   |  來源: 廣西新聞網   |   作者:潘錦才 王艷群   |  責任編輯: 曹洋

 

交警説法:可到當地車管部門辦理相關業務

有些老舊車的車主存在著僥倖心理,認為只要不被交警查處,車輛仍可以正常審驗上路。從現在開始,我區公安交警部門將嚴格執行《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將及時通過短信、電話、函告等方式告知車主,並通過媒體想社會公告。11月15日起,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將集中開展辦理清單所列老舊車登出工作,嚴格路面執法,發現連續3個週期未檢驗合格的老舊車輛上路行駛的,依法予以查扣和處罰。

車管部門提醒廣大車主,可到當地車管部門辦理老舊車登出登記手續。同時,未取得綠色環保檢測合格標誌和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誌的黃標車,不得申領《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不予辦理道路運輸證年度審驗手續。

此外,為提高廣大車主主動淘汰黃標車、老舊車的積極性,我區將出臺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獎勵補貼指導意見,對提前淘汰的黃標車、老舊車可獲得一定的政策補貼。

説了那麼多,那麼問題來了..。.什麼是黃標車?

指排放水準低於國一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三排放標準的柴油車,具體有七項標準分類:

一是2000年7月1日前登記註冊,燃料種類為汽油或燃氣的微/小型載客汽車和微型貨車;

二是2001年10月1日前登記註冊的,燃料種類為汽油或燃氣的輕型貨車;

三是2003年7月1日前登記註冊的,燃料種類為汽油的中重型載貨汽車(包含半挂牽引車)和中大型載客汽車;

四是2001年9月1日前登記註冊的,燃料種類為燃氣的中重型載貨汽車(包含半挂牽引車)和中大型載客汽車;

五是2008年7月1日前登記註冊的,燃料種類為柴油的微小型載客汽車;六是2009年7月1日前登記註冊的,燃料種類為柴油的微輕型載貨汽車;七是2008年7月1日前登記註冊的燃料種類為柴油的中重型載貨汽車(包含半挂牽引車)和中大型載客汽車。

廣西年內淘汰10萬輛黃標車老舊車

11月20日起,交管部門將集中開展老舊車登出工作

加速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是改善城市大氣品質的重要舉措。11月12日,南國早報記者從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召開的淘汰黃標車及老舊機動車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2014年廣西將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10萬輛,截至10月底已淘汰2.84萬輛。

淘汰

老舊公車也在報廢之列

據介紹,按有關規定,對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車輛,一律強制報廢。其中包括,至今年12月底,使用年限達10年以上(含10年)、連續3個檢驗週期未檢驗合格的老舊汽車。這意味著,上述這類老舊汽車中,每年檢驗1次,檢驗有效期在2011年10月30日之前的,以及每6個月檢驗1次,檢驗有效期在2013年6月30日之前的,都要強制報廢。

在公務用車中,包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使用的汽車,只要是2000年7月1日前登記註冊的輕型汽油車和2008年7月1日前登記註冊的小型柴油車,一律列入了此次報廢範圍。對符合條件的車輛,使用單位要在今年11月30日前主動交給有資質的機動車回收企業報廢解體,並持相關手續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登出登記。屬於行政事業單位登出車輛的,將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處置規定,到同級財政部門辦理車輛處置審批手續。公安交管部門車管所將對逾期未辦理登出登記的老舊公務用車強制登出。

各市、縣車管所將嚴格按照時間節點要求,對符合條件的老舊車輛,一律按照機動車登出流程,辦理登出業務。12月中旬,自治區公安廳將強化對各地公安機關辦理黃標車和老舊車報廢情況的督導檢查,對進展不力的,將約談公安局分管領導並向全區通報。


     1   2   3    


新聞熱圖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