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年內淘汰10萬輛黃標車老舊車 提前淘汰有補貼

發佈時間: 2014-11-13 15:44:52   |  來源: 廣西新聞網   |   作者:潘錦才 王艷群   |  責任編輯: 曹洋

 

為進一步改善環境品質,國務院提出明確要求,全國淘汰600萬輛黃標車及老舊車,我區將在今年底淘汰10萬輛黃標車和老舊車。11月12日,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召開淘汰黃標車及老舊機動車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部署2014年我區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工作實施,切實加快我區黃標車和老舊車淘汰工作。目前,全區黃標車、老舊車共42萬餘輛,截至10月底已淘汰2.84萬輛。

落實黃標車限行措施

今年11月底前,南寧、柳州、桂林、北海市將劃定黃標車限行和禁行區域,年底前將實施限行區域黃標車分時段限行,重點城市核心區域全天禁行。 2015年6月底前,所有設區市城市劃定黃標車限行區域,無環保檢驗合格標誌的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各地將發佈黃標車限行、禁行的通告提醒廣大車主,同時完善交通標誌、標線,加強黃標車限行區的路檢路查執法力度,力爭做到發現一輛、查扣一輛、處理一輛。對闖入限行區的黃標車,將嚴格依法處罰。

強制淘汰老舊公務用車

據了解,2000年7月1日前登記註冊的輕型汽油車和2008年7月1日前登記註冊的小型柴油車的公務用車,包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使用的汽車,一律列入報廢範圍。

符合條件的車輛,車輛使用單位要在今年11月30日前主動將車輛交給有資質的機動車回收企業報廢解體,並持相關手續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登出登記,屬於行政事業單位登出車輛的,將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處置規定,到同級財政部門辦理車輛處置審批手續。公安交管部門車管所將對逾期未辦理登出登記的老舊公務用車強制登出。

強制報廢連續3個檢驗週期未合格的老舊車

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將嚴格執行《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和環發[2014]130號文件規定,對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機動車,一律強制報廢。

至今年12月底,對使用年限達10年以上(含10年)、連續3個檢驗週期未檢驗合格的老舊汽車,也一律強制報廢。即每年檢驗1次的汽車,檢驗有效期在2011年10月30日之前的,以及對每6個月檢驗1次的汽車,檢驗有效期在2013年6月30日之前的,一律強制報廢。各市、縣車管所將嚴格按照時間節點要求,對符合條件的老舊車輛,一律按照機動車登出流程,辦理登出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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