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大氣污染舉報案件很多 真正查處僅佔12%
發佈時間: 2014-11-02 14:20:18 | 來源: 中國青年報 | | 責任編輯: 曹洋
不過,報告也同時指出,在科技方面,對污染來源、成因和傳輸機理研究不夠,對PM2.5的形成機理認識不清,對氣象過程對污染的影響機理不明。
“污染物濃度在下降,但老百姓感覺環境還在繼續惡劣。是不是還有其他很重要的污染物遺漏了,這需要深入地研究。”閆小培表示。
馬志武委員也認為,大氣污染的成因有很多,但目前對來源的分析不夠清楚。因此,對於大氣污染來源和傳輸問題的解析,必須進一步加大科技研究的投入,儘快從成因上找出問題來,才能使治理更有針對性,更有效果。
“現在各地都很重視大氣污染的防治工作,並且採取了很多措施,但很多地方對大氣污染源並不清楚,如工業污染、機動車尾氣污染、揚塵污染、生活污染等在城市的大氣污染中究竟各佔多大的比重?周邊污染對本地污染究竟有多大影響?這些問題不研究清楚,怎麼能保證解決大氣污染決策的科學性和正確性?”劉政奎委員指出。
很多委員都表示,大氣污染防治法的執法檢查工作不應只是一次性的任務,而要成為一段時間內的任務,連續幾年都在同一區域進行執法檢查,這樣可以倒逼地方探索防治大氣污染的新路徑。
報告中梳理了造成大氣污染的諸多因素,其中能源結構不合理是重要一項,國內燃煤污染的問題很突出。
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煤炭消費總量達36.1億噸,佔能源消費總量的65.7%。特別是在北方冬季採暖期,燃煤量大面廣、管理粗放,城郊和農村散煤燃燒後直接排放,導致空氣品質季節性下降尤為明顯。
以大氣污染情況較為嚴重的京津冀地區為例,北京目前年均燃煤量為2100萬噸,天津將近7000萬噸,而河北省則有近3億噸。
顯然,燃煤污染問題亟待解決。報告中進一步稱,目前有的地方政府和部門對改善能源結構、積極發展清潔能源重視不夠,煤炭消費量增長較快,棄風、棄光現象嚴重。
針對上述問題,報告建議要積極推進能源結構調整。
“根據我國能源資源稟賦和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的實際,建立和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制度,推動煤炭的清潔高效利用。”沈躍躍表示。
與此同時,應大力發展清潔能源,積極推廣風能、太陽能、核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應用,加強電網建設,落實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
“我國的煤炭還有一個特點,就是優質煤炭的比例不高,這就要求我們在大力度調整能源結構、發展清潔能源的同時,還要採取兩條腿走路的辦法。”閆小培委員建議。在他看來,煤炭的清潔利用技術的改進和提升非常重要。
閆小培還建議,制定政策者應高度重視中小企業的節能減排。
在他看來,目前節能減排方案主要針對萬家重點企業,這些重點企業能耗佔全社會能耗總量的60%以上,但沒有具體的排污比例數字;而中小企業的數量非常多,有些中小企業用的很多都是劣質煤,劣質煤的燃燒是不充分的,排污很嚴重。
“我相信如果有統計的話,大量的中小企業排污的量也是比較大的,所佔比例可能也是比較高的。”閆小培表示。
因此,他建議,加大中小企業節能減排的力度,不要僅僅局限在抓重點企業、重點領域和重點地區,還要把中小企業的節能減排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
治理大氣污染問題,如何落實政府部門監管職責,也成為分組審議時委員們所關注的一個重點話題。
“有的地方政府及部門執法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尤其是地方政府改善大氣環境品質的責任尚未完全落實。”沈躍躍在報告中坦承。
報告中披露,對於環保執法,有的地方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存在人情執法、以罰代管等問題,違法排污行為得不到有效遏制。一些地方排污費收取不規範,存在少徵、漏徵現象。
除此之外,地方基層監管能力也的確存在著嚴重不足,“調查難、取證難、查處難問題突出”。
“大氣污染源點多面廣,基層環保執法力量薄弱,監管手段落後,存在‘小馬拉大車’現象。”沈躍躍表示。
據沈躍躍透露,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將修改大氣污染防治法列入今年立法計劃。在本次檢查中,各方面對現行大氣污染防治法亦提出諸多有針對性的修改意見。
比如,完善大氣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明確地方政府的環保責任,強化對地方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及其負責人的考核;建立和完善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制度,科學制定和修訂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等。
“最近,國務院有關部門已就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公開徵求意見,下一步要認真研究各方面意見,儘快形成一個較為成熟的大氣污染防治法修改草案,如期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沈躍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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