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大氣污染舉報案件很多 真正查處僅佔12%

發佈時間: 2014-11-02 14:20:18   |  來源: 中國青年報   |     |  責任編輯: 曹洋

 

10月30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分組審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

今年5月至9月,由全國人大常委會3位副委員長帶隊,全國人大環境資源委員會組成人員和全國人大代表共41人組成5個檢查組分赴10省(市)進行了檢查。

“這次檢查的重點是,各地各部門在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法主要法律制度、依法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監管、推動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改善大氣環境品質等方面採取的措施和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對修改完善大氣污染防治法的意見和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沈躍躍表示。

報告對目前國內大氣污染防治現狀給予了全面評價,對當前所存在的問題並未諱言,直陳“形勢依然嚴峻”。

“從檢查情況看,大氣環境品質不容樂觀,形勢依然嚴峻,大氣污染防治法的貫徹實施中還存在不少問題,需要引起高度重視。”沈躍躍在報告中直陳問題。

本次執法檢查組奔赴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均為目前大氣環境品質較差的區域。“當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效果還不是很明顯,今年10月,北京連續4次較長時間的重度污染,表明情況依然十分嚴重。”參與分組審議的侯義斌委員表示。

報告指出,2013年,環境保護部接到的舉報案件中,大氣污染類佔73%,但在全年查處的案件中,大氣污染類僅佔12%。

參與了此次執法檢查的袁駟委員説:“大家都説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要求修改法律。其實法律對違法行為有明確的處罰規定,而且有的規定的處罰力度還很大。但正如報告中所説,舉報的案件很多,但真正查處的才10%多一點。這實際上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到位的問題。”

閆小培委員認為,大氣污染防控的關鍵在於抓落實。有了法律法規,有了節能減排的方案,關鍵是如何落實到位。

袁駟建議,應當建立更加嚴厲嚴密的監管體系,更加公正有效的監察取證手段。“否則,再大的整治力度都會打折扣”。

朱靜芝委員提出,必須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明確部門之間的權責界限,落實責任。“現在關鍵問題是責任不落實,而責任不落實的最根本原因是權責邊界不清,執法不到位。只要把各部門的責任劃分清楚、落實到位,我們的空氣品質肯定會有很大的改觀”。

執法檢查報告指出,2014年上半年,74個重點城市細顆粒物(PM2.5)濃度同比下降7.9%,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下降6.5%,達標天數比例提高1.6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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