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瀾滄縣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通過發揮縣鄉村組四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的作用,帶領全縣各族人民共同戰“疫”。
領導下沉“指導防”。按照分片聯繫機制,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率先垂范,挂帥出征,帶頭深入疫情防控戰“疫”一線,深入鄉(鎮)開展疫情防控指導工作。著重對交通要道周邊、邊境一線以及偏遠山區鄉(鎮)的疫情防控工作進行督促指導、檢查補漏,做到親臨現場坐鎮指揮。鄉(鎮)黨委班子成員全員披掛上陣,按照1名黨委委員、1名村幹部、1名組幹部“3個1”方式組建小分隊,深入村組開展防疫排查指導,對重點人員及車輛實行詳實登記造冊管理。
黨員群眾“共同防”。村黨組織及時組織召開黨員大會,及時傳達縣鄉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結合本村實際制定防控措施,鼓勵黨員積極參與抗“疫”。通過發揮黨員志願服務隊、村民小組脫貧發展委員會作用,採取“黨員+群眾”的模式,組建疫情聯防隊,帶領群眾開展消毒液噴灑、村組環境衛生整治等疫情防控工作。同時,少數民族黨員、黨員民族文化傳承人發揮自身精通“雙語”的作用,主動用本民族語言錄製疫情防控知識,通過大喇叭向廣大群眾持續宣傳。
水陸兩域“全面防”。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鄉(鎮)黨委牽頭、組織村“兩委”幹部及普通黨員,以“戴黨徽、亮身份、抗疫情”的方式,對轄區內水陸兩域開展排查防控,做到疫情防控不留一個“死角”和“盲區”。針對水域,通過採取船隻停運、粘貼宣傳標語、沿岸巡邏等方式加大對水路運輸管控。針對陸路,主要採取在交通要道設置檢測點,對過往人員、車輛進行檢查、消毒;同時,對商場、食館等領域開展野生動物、海鮮、冷凍食品的排查,嚴禁非法養殖、販賣、經營野生動物及出售劣質食品。
(責任編輯:黃俊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