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社局、市扶貧開發局聯合印發《六安市就業扶貧公益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提出,針對全市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環境治理、生態保護等公共服務崗位方面需求,結合當前農村重點工作和貧困勞動力實際工作能力,重點開發保潔公益、保綠、保安、護林、護路、護水、看管維護農田水利設施、護光伏電站、防火、孤寡失能老人照料、日常生活輔助性照料、留守兒童照料等10種就業扶貧公益崗位。
據了解,就業扶貧公益崗位是指脫貧攻堅期間,在貧困鄉鎮、村(社區)特別開發設立的定向用於本轄區戶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年齡在16—65歲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無法離鄉、無業可扶、無力脫貧(三無)貧困弱勞動力就業的社會公益服務崗位。根據《辦法》,就業扶貧公益崗位開發管理應遵循按需開發、精準對接、公開透明、動態管理、按勞取酬原則。應按照政府主導、統籌開發、社會參與、按需設崗、總量控制的要求,因地制宜設置公益崗位,精準安置建檔立卡零就業貧困家庭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三無”貧困弱勞動力就業。公益崗位設置、招用程式、使用、待遇、管理等資訊應全過程公開,接受廣大群眾監督。嚴禁虛設崗位、不勞而獲、變相發錢現象。
《辦法》要求,建立監督考核機制,按照“誰開發,誰管理”的原則,加強公益崗位的後續管理。各鄉鎮要結合實際制定公益崗位績效管理辦法,對公益崗位人員在崗情況、履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要創新績效管理辦法,引進群眾評價、積分管理機制,對群眾評價好、個人積分高的人員,給予物質和精神獎勵,並在第二年優先簽訂公益崗位勞務合同(協議)。縣區人社、扶貧部門要加強公益崗位的督查,重點檢查違規招用、領補貼不上崗、“頂崗”等問題。縣區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公益崗位補貼資金的監督和管理,對虛報、冒領、騙取崗位補貼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要追回資金,並從嚴追究責任。
(責任編輯:沈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