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應對可能出現的水旱災害,我市未雨綢繆,從五方面紮實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確保水旱災害防禦責任制落實到位。按照“防大汛、抗大旱、搶大險、救大災”的要求,早謀劃、早部署、早落實,嚴格落實各類水利工程管護責任,完善水旱災害防禦職責,確保水利工程防汛抗旱責任制的有效落實。
確保水利工程汛前安全檢查到位。籌備開展水利工程汛前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堤防、水庫(水電站)、水閘、泵站等水利工程度汛準備,排查水庫、山洪災害防禦及河道防洪風險隱患,建立問題整改臺賬,落實整改措施,確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非工程措施的作用有效發揮。
確保在建工程度汛安全措施到位。切實加強在建工程進度和品質情況的檢查與督查,確保如期保質完工。對汛前確實無法完工、必須跨汛期施工的項目,落實安全度汛工作責任、度汛方案、應急預案、險情應急搶護隊伍及物資等各項防汛措施。
確保水旱災害防禦預案修訂到位。結合實際情況變化,修編完善各類工程調度方案,行蓄洪區運用操作手冊,山洪災害防禦預案,水庫、中小河流、圩口防汛搶險應急預案, 4月底前完成各項預案修編完善任務。
確保水旱災害防禦保障能力到位。組織人員對物資儲備情況全面進行清理、檢查,優化物資儲備種類、落實社會號料佈局。強化水利專業搶險及抗旱服務隊伍建設,分級建立技術專家庫,加強水旱災害防禦知識培訓。建立水庫、山洪災害資訊庫,加強自動測報、視頻會商、山洪災害預警等系統建設及維護,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責任編輯:沈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