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升即走清華錯了嗎?
發佈時間: 2014-07-30 11:13:50 | 來源: 北京晨報 | | 責任編輯: 君君
清華大學引入競爭機制,規定在為期3年的合同期內,初級職務最多兩個聘期,中級職務最多3個聘期,如不能向上一級晉陞則不予續聘。這個被簡稱為“就職9年未評職稱的老師必須離職”的制度遭部分學生請願反對,認為這樣的聘用制度不會真正選出好老師。(7月28日《中國青年報》)
當下最不壞的選擇
二戰時期的英國首相丘吉爾曾經説,“民主制度不是最好的制度,但卻是最不壞的制度。”筆者想套用這句話説,目前很多高校實施的“分級流動”、“末位淘汰”這類有著種種弊端的人事制度,但卻是可能實施的選擇中“最不壞的制度”。
以清華大學為例,該校引入競爭機制希望淘汰庸者,其中“科研成果”是重要指標。對此,反對者説:“現在教師的評定可能沒有辦法真實地反映出老師教學的好壞,課業上的成果可能可以通過幾篇論文來反映,但是真正教學上影響了多少學生,從長遠上讓學生受益了,這些是很難反映的。”
筆者非常贊同反對者這個説法,但問題是“教師對學生施加的長遠有益影響”如何考核?憑藉口碑?須知,聲譽本身無法具體量化,也就無法作為一個標準。學生打分?弊端也很明顯。現實中,有些老師對學生要求嚴格,學生不喜歡,給老師打分低。甚至有些老師為了打分高,順著學生,投其所好,不敢得罪學生。
國人實在太聰明瞭,在任何制度、標準中都可以找到取巧與造假的門路,你考核什麼,我針對性地做什麼,兵來將擋,神乎其技、無縫接軌。
在現實情況下,憑藉“在規定時間內學術成果不足以提高職稱即解聘”肯定不是最好的師資力量選拔制度,它存在著只認成果不認人、一刀切、太過機械化等諸多缺陷,但就現階段來看,相比其他評價機制,這卻是“最不壞的”制度,也是最有效可行、相對最公平的制度。它能在最大限度和最大範圍內,構築起一個相對客觀的標準,從而保證最多數人的機會平等。
李家林
根子在重科研輕教學
俗話説得好,“沒有壓力就沒有動力”,高校出臺“非升即走”條款就是給老師施加壓力,倒逼老師提高自己、提升自己,促進青年教師積極向上和進步。從這個角度説,高校出臺“非升即走”條款的出發點是良好的。
清華大學“非升即走”條款引發爭議,直接原因顯然是兩位深受學生喜愛的清華大學老師離開清華大學,但最根本問題並不是“非升即走”條款本身有問題、不科學,而是背後的高校對教師的評價機制出了問題,高校對教師的重科研輕教學的評價機制不科學、不合理,才讓“非升即走”條款顯得不科學。
一直以來,高校中流行著這樣一個教育觀點,科研促進教學,科研水準低的大學老師也很難教好學。另一方面,教育部對高校教學評估以及設立碩士點、博士點的主要指標,不是教師的教學品質,而是教師的科研水準,説白了就是看高校教師的發明研究成果和發表論文的數量。更重要的是,高校教師科研能力強,科研成果多,不僅可以爭取到更多的科研項目,獲得科研經費,而且可以得到更多的科研資源、教育資源。換句話説,科研給高校帶來的實惠要比教學多得多,從而決定了高校為了獲得更多的資源不得不強化科研,輕視教學。所以,很多高校對教師的評價標準是以科研水準為主,而不是以教師的教學能力為主,也導致高校大多數教師的主業不是教學,而是搞科研。
然而,美國的研究早已經表明,大學裏不做研究的教師與做研究的教師相比較,學生從前者能學到更多的東西,而且這個結論對所有學科都成立。換句話説,高校教師的科研水準並不會轉化為教學能力,對提高學生的學業能力和水準的幫助性較小,對學生成長、成才真正有幫助的恰恰不是科研能力強的老師,而是專心教學的老師。這就與高校的教師評價標準相矛盾,科研能力強的教師不見得是教學能力強、受到學生歡迎的老師,而那些受到學生歡迎、教學能力強的老師反而可能是科研水準低、沒有論文發表,職稱難以提升的“不思進取”的教師。所以,才有了清華大學學子為被“非升即走”條款趕走的教師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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