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補貼不應只是“畫餅充饑”
發佈時間: 2014-07-21 12:55:32 | 來源: 新華時政 | | 責任編輯: 君君
[民生關注]為什麼最需要高溫補貼的勞動者,常常與高溫補貼無緣?
一、往往戶外工作勞動者往往屬於社會中的弱勢群體,由於客觀條件,諸如對法律的缺乏了解、對維權的缺乏自覺,使他們在無形之中遠離了這些法律,從而不能爭取到自己應得的利益。
二、在就業競爭和壓力如此大的情況下,勞動者去爭取自己的權益難免有很多顧慮。用人單位違法成本本來就低,勞動者又不敢、不會主張權利,更使得用人單位違法的風險成本幾乎為零。
三、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管方式主要是不定期抽查和群眾舉報,但相對於龐大的用人單位數量,目前的監管方式仍顯得力有不逮。
四、高溫費細則未出臺,企業執行中存爭議。高溫費的規定只有原則性的政策條款,沒有具體的實施細則,操作性不強,導致一些企業在執行上有異議。“例如,政策規定,職工在室外露天工作,工作場所溫度不能降到33℃以下的,應當支付高溫費,但沒規定這個前提條件的具體天數,等等這些都是常見的爭議。”
如何解決“落實難”?
一、不少勞動者並不清楚自己有高溫補貼、超過40攝氏度不能進行露天工作等種種權益,這需要相關部門進行足夠的輿論宣傳,讓高溫權益深入人心,鼓勵勞動者維權。
二、簡化勞動者維權程式,使勞動者在最短時間內能得到法律援助,而不是讓勞動者被逼無奈去冒丟工作、砸飯碗的風險。
三、執法單位嚴格執法監督了,否則再好的法律也會成為擺設,再好的初衷也會落空,要抓住典型案例進行“以案説法”,加強監管,加大處罰。
四、希望有關部門能儘早出臺實施細則,使法律條款便於操作和執行,更好地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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