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探訪各地“高溫補貼”發放:八成勞動者難足額拿到

發佈時間: 2014-07-17 09:42:58   |  來源: 中國廣播網   |     |  責任編輯: 君君

 

這兩天,各地高溫天氣不斷,程度增強,面積擴大。昨天,江南南部、華南中東部、華北中南部、黃淮西部、新疆等地出現大面積高溫天氣。福州昨天最高氣溫仍在35℃以上,這已是福州連續14天出現高溫。天津、石家莊連續兩天出現高溫。來自中央氣象臺的預報顯示:今天開始到後天,華南東部、江南南部、華北中南部、黃淮西部、陜西關中、新疆、內蒙古西部等地部分地區有35℃以上高溫天氣,局地最高氣溫可達37~38℃。後天,7月18日開始,各地將正式進入"三伏天"。高溫炙烤,烈日當頭。在電扇或空調下辦公的人們也有點熱得受不了,然而在露天作業的工地裏仍能看到很多勞動者揮汗如雨地堅持工作。必須在高溫下作業,那也應該有一定的高溫補貼,這既合情,也合理,更合法。

不過,這幾年關於高溫補貼的話題討論季到來之時,似乎我們每每都會遇到這樣的尷尬:許多最應該領到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壓根兒就沒聽説過這回事兒,即使知道了也不敢有這種奢求。今晚我們就聚焦,再度來襲的高溫天氣下,你拿到補貼了嗎?在炎熱天氣下,不得不在室外工作的勞動者,有關高溫補貼和相關勞動保障是如何規定的呢?

關於高溫之下的勞動保障政策,目前,在全國範圍內普遍使用的是《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這是2012年6月份發佈並實施的。其中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不得用防暑降溫飲料充抵高溫津貼。而高溫津貼具體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因此各地在標準方面存在著差異,目前,北京市室外和室內高溫作業的補貼最低標準分別是每人每月180元和120元;廣東在每年的6-10月,高溫津貼的標準為150元/月;成都市高溫津貼標準是按天算,每人每天10元—12元。

同時,全國許多城市針對高溫天氣也曾發佈過緊急“通知”或“規定”,但是執行起來並不盡如人意。專家指出,多數企業至今落實不到位,八成勞動者難足額拿到高溫津貼。許多勞動者也因為工作難找不敢惹惱單位而放棄維權。高溫補貼執行難因缺乏法律約束,企業多掏錢無疑增加了成本支出。安監部門明確規定高溫天氣不得安排露天的長時間作業,但仍有一些建設工地工人在缺乏防暑降溫措施的高溫環境下趕工期。因此,高溫天氣更像一張試卷,炙烤大地的同時,也考驗的是政府的服務意識和服務水準。

氣溫逐漸攀升,“烤”驗著每個戶外工作者。高溫津貼也在引發人們的關注,記者今天在多地做了調查。在新疆,對發放高溫補貼有明確的規定,但記者在採訪中發現,一方面一些行業包括室外的工作的都沒有拿到高溫補貼,而另一方面對沒有領到高溫補貼的投訴卻很少。

新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勞動關係處工作人員陳強告訴記者,根據2010年制定的《關於企業高溫津貼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至33度以下的,應向勞動者至支付高溫津貼。

陳強:2010年我們建立的這個制度,當時制定的標準是6到12元,2012年我們調整了到10到20元了。

記者:是每天對吧?

陳強:是的。這個標準在全國也算是可以的。一般情況下是在室外,室內特殊情況下,生産一線崗位,降不到規定溫度要求的,煉鋼啊,機房操作啊這些崗位。

記者:只是以錢的形式嗎?還有沒有其他方式?

陳強:可以啊,清涼飲料啊,沒有説必須以人民幣來支付。

陳強告訴記者,不同的城市根據氣候條件不同,在發放高溫津貼方面也有所不同:

陳強:有些是按照天算的,像吐魯番,高溫天氣特別多,有多少天就算多少天,像烏魯木齊的話,6、7、8、9這四個月,每個月就按照70元的標準發就行了,多了我不管,低的這個如果有投訴的我要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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