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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特色小鎮的關鍵是發展特色産業

發佈時間: 2017-05-19 |來源: 光明日報 |作者: 徐松 張司飛 |責任編輯: 君君

2016年7月20日,住建部等三部委發佈《關於開展特色小鎮培育工作的通知》,決定在全國範圍開展特色小鎮培育工作,計劃到2020年,培育1000個左右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休閒旅遊、商貿物流、現代製造、教育科技、傳統文化、美麗宜居等特色小鎮,引領帶動全國小城鎮建設。同年10月14日,住建部公佈了第一批127個中國特色小鎮名單。這些特色小鎮雖各具特色,但都有一個共性特點:有獨具特色的産業,走的是産城融合模式。

特色産業的基本特徵是:第一,具有鮮明的地域性。特色産業通常是在特定的區域條件下形成的,如果特色産業廣泛分佈的話,它就不能稱為“特色”。第二,具有市場導向性。特色産業的發展必須立足本地市場和外地市場,滿足國內市場和開拓國際市場。第三,産品具有獨特性、優質性、多樣性。特色産業追求的是産品的獨特品質,“人無我有”“人有我優”,追求優良的品質,産品具有多樣化的特點,能夠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多樣化需求,這是特色産業能夠發展壯大的市場基礎。第四,以效益為中心。推動特色産業發展的驅動力量是對經濟效益的追求,企業是為了獲得更高的投資回報。第五,以創新為前提,實現産業發展領先的地位。遵循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新發展理念,最終實現經濟、社會、文化和生態效益的統一。

發展特色産業對特色小鎮的發展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首先,通過發展特色産業,能夠充分發揮區域比較優勢,形成區域化、專業化生産,以特色産業來提高特色小鎮的綜合競爭力。根據比較優勢原則,每個特色小鎮都有自身現實的或潛在的優勢,要充分發揮區位、資源、經濟、市場、技術等方面的比較優勢,揚長避短,大力發展具有市場競爭力的特色産業、優勢産品,並努力提高其市場化、專業化、集約化水準,逐步形成具有鮮明區域特色的主導産品和支柱産業。其次是有利於居民增收。特色産業及其産品特色明顯,市場競爭力較強,其快速發展有利於增加當地居民的收入,並且,發展特色産業拓展了新的就業空間,也為居民增收創造了環境和條件。最後,通過發展特色産業,能夠明顯增強特色小鎮吸納周邊農村剩餘勞動力就業的能力,帶動農村發展。四是特色小鎮的“溢出效應”大。特色小鎮不是一個行政區劃,而是一個集聚平臺、發展載體。特色小鎮特色産業的發展,不僅能夠為特色小鎮經濟社會的發展奠定基礎,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同時還能帶來有效的投資增長、促進城鄉一體化、推動改革創新邁向縱深等多項“溢出效應”。

綜上,積極推進特色小鎮,必鬚髮展特色産業。在實踐中應重點做到以下方面:

樹立産業立鎮意識。在經濟發展新常態下,必須轉變觀念,擯棄單純的GDP觀念,全面樹立特色産業發展觀,樹立綠色意識、市場意識、品質意識、品牌意識。産業定位要精準,特色要鮮明,産業向做特、做精、做強發展,新興産業成長快,傳統産業改造升級效果明顯,充分利用“網際網路+”等新興手段,推動産業鏈向研發、行銷延伸。産業發展環境良好,産業、投資、人才、服務等要素集聚度較高。

選擇和培植有小鎮特色的主導産品和支柱産業。主導産品往往是一個小鎮特色産業最基本的要素和標誌。要立足資源優勢,突出小鎮區域的特色,因地制宜地發展具有明顯優勢的特色産業,形成規模,創出品牌,進而發展成為支柱産業。

充分發揮龍頭企業的作用。龍頭企業要延長産業鏈條,不斷推動特色産業結構升級;要注重企業核心業務與小鎮發展相結合的創新生態系統構建,如西湖雲棲小鎮,以雲計算為科技核心,以阿裏雲計算為龍頭,擬打造一個富於科技人文特色的雲計算産業生態小鎮;要特別注意特色産業培育建設和運作中各方面利益的銜接。

依靠科技創新發展特色産業。特色産業之所以“特”,不僅在於産業的地域特色,更重要的是産業自身的“質”要有特色,而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科技含量的高低和科技創新力度的大小。因此,發展特色産業必須要以科技進步為支撐、以科技創新為動力。要加快對技術人才的培訓,真正提高勞動者的素質。

充分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特色産業是一個相對動態的概念,隨著國內外經濟和社會條件的變化,特色産業發展的外部環境條件也將發生變化,從而會對特色産業也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只有適應這種産業發展環境的客觀變化,不斷調整特色産業發展的戰略,才能保證小鎮經濟發展的持續性。否則,小鎮特色經濟的發展就可能成為“曇花一現”。同時,政府的大力引導和支援是小鎮特色産業發展的重要保證。在當前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時刻,特色小鎮成為各項改革創新的“試驗田”,政府要做好“制度供給”。在特色小鎮的培育過程中,政府要進一步厘清與市場的邊界,既要積極規範引導地方做法,做好政務生態系統、創業創新生態系統、自然生態系統和社會生態系統的打造,又要充分發揮企業在特色小鎮建設過程中市場主體的作用,不要大包大攬,更不要越俎代庖。

警惕“政績小鎮”和“房地産化”。要抑制人為造“鎮”的衝動。近兩年,特色小鎮建設發展快速,但也存在著有些地方打造“政績小鎮”、重“形”輕“魂”,急於求成、流於“任務工程”“形象工程”,行政干預不當、阻礙市場主體發展等問題,導致特色小鎮特色不足。必須遵循規律,有重點、有特色地發展,不能一哄而上。同時,有的特色小鎮建設中有“房地産化”的傾向,對此也必須加以防範。

(作者:徐松張司飛 單位:武漢大學經管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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