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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粧也打“功效”牌 化粧品企業追求“量化指標”

時間:2022-03-09來源 : 新華網作者 : 馬嘉


今年5月1日,《化粧品功效宣稱評價規範》(以下簡稱規範)將實施,當前,不少化粧品企業抓緊完成相關産品的功效檢測。中國商報記者注意到,一些過去並不注重功效宣傳的彩粧産品也進入到檢測行列。有業內人士表示,現在連彩粧産品也需有一兩份檢測報告“傍身”,化粧品功效檢測報告和檢測項目的數量或成企業追逐熱點,從而“以量取勝”。

彩粧也做起功效評價

據悉,規範於今年5月起正式實施,當前需要申報新産品的化粧品企業面臨兩個時間節點。其中,2021年5月1日前已取得註冊或者完成備案的化粧品,化粧品註冊人、備案人應當於2023年5月1日前,按照規範要求,對化粧品的功效宣稱進行評價,並上傳産品功效宣稱依據的摘要。而在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註冊或者完成備案的化粧品,化粧品註冊人、備案人應當於2022年5月1日前完成相關工作。

中國商報記者注意到,當前化粧品企業對此的態度較為謹慎。根據一站式化粧品産品開發智慧服務商大麥星球2月18日發佈的數據,2022年全品類備案數據顯示,國産非特殊化粧品備案增長率同比下降了99%。

值得關注的是,不以功效為宣傳賣點的彩粧産品也做起了功效評價。如國産化粧品品牌橘朵旗下的定粧噴霧産品提交了保濕的功效宣稱評價摘要。橘朵方面對中國商報記者表示,彩粧有保濕、緊致之類的功效還是比較常見,根據規範,具有功效的彩粧也要進行備案。為了令旗下産品能夠正常上架銷售,公司正積極地進行申報備案。

金華市丹霓絲化粧品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對記者坦言,此前,彩粧産品不以保濕、祛痘等功效作用為宣傳賣點,像隔離、粉底突出的是遮瑕效果,口紅突出的是亮色等等。企業對彩粧産品功效的宣傳並不十分在意。但按照規範要求,只要産品在備案時表明有功效作用,就需要給出相應的功效評價報告進行佐證。

産品檢測愛用“文獻資料”

在國家藥監局官網上,為彩粧産品備案的化粧品企業多是採用了“文獻資料”這一評價方法。深圳市訊科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的化粧品檢測工程師對記者表示,彩粧畢竟不是護膚類産品,在功效評價上不需要通過人體實驗這些複雜的項目。文獻資料這種檢測方式的成本較低,只要對送檢産品檢查是否有主要的保濕成分,出具報告就可以,時間短、性價比高,這也是大多數企業選擇的檢測方式。

同時,以持粧時間等量化指標作為宣傳賣點的彩粧産品是需要做人體功效評價實驗的,目前多數化粧品企業都儘量避開此功效宣稱。國內某知名化粧品企業法規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不少産品會打出“八小時持粧”等以時間為宣傳賣點的標語,規範對此給出了明確的要求,一定要做人體功效評價實驗。而多數企業處理的方法就是抹掉這個宣傳標語。

根據規範,宣稱量化指標的(時間、統計數據等)化粧品,需要在人體功效評價試驗、消費者使用測試、實驗室試驗中任選一種評價方式進行,同時也可搭配文獻資料或數據研究的評價方式。上述化粧品檢測工程師表示,目前很少有彩粧産品申請做人體功效評價試驗,一方面是因為彩粧産品成本低,檢測費用高,對企業來説不划算;另一方面,多數彩粧産品的持久性或經不住人體功效評價試驗的考核。

業界期待統一量化標準

檢測項目、報告的數量成化粧品企業追逐的熱點。根據規範,不同功效的化粧品均要經過1-3項測試,才能上市。宣稱“祛斑美白”“防曬”“防脫髮”“祛痘”等功效的産品均要做人體功效評價試驗;宣稱“適用敏感肌膚”“含無淚配方”“溫和無刺激”等功效的産品要在人體功效評價試驗、消費者使用測試、實驗室試驗中至少選擇一項進行測試。

“企業會在護膚産品上做很多的功效檢測。像彩粧這類産品,企業此前不會專門去做功效檢測。但是現在不去做功效檢測,就不能對外宣稱功效作用,在市場競爭中也就不佔優勢。現在無論哪個品類的産品,企業都要手握一兩個檢測報告,才敢安心去做備案申報。”上述化粧品檢測工程師説。

“人體功效評價試驗、消費者使用測試、實驗室試驗和文獻資料,每個企業手裏至少要有兩個檢測報告。”上述國內某知名化粧品企業法規部門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産品名稱資訊、産品配方、産品執行的標準、産品標簽樣稿、原料的安全相關資訊、産品安全評估報告等多項資料中,每一份資料中都要有相應的數據支撐,這在操作上比之前困難了很多,但是産品更一目了然,擁有更多報告、資料的産品確實也更容易通過備案。

在注重檢測數量的同時,化粧品企業對檢測品質也有擔憂。對化粧品中小企業來説,“成本高、週期長、宣傳難”成為主要問題。廣州一家化粧品企業的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企業目前還是有些迷茫,會想盡可能多做幾個檢測、多拿幾個報告。長此以往,行業企業間的競爭或變成在報告數量、功效數量等數量方面的競爭,但化粧品行業在檢測品質和效果方面還是存有隱患。目前國內很多機構檢測標準並不統一,這對化粧品企業來説,花了錢做功效評價,不僅可能浪費了時間和成本,還會陷入虛假宣傳、違規宣傳的險境。

“除了新規,還是期待行業能夠儘快有一個具體可操作的方法規範。如人體功效評價試驗中,具體要檢測哪些指標、哪個量級是合格的,這些不該由檢測機構來決定。這樣化粧品的品質安全也更有保證。”金華市丹霓絲化粧品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説。(記者馬嘉)

(責任編輯:沈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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