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相關人士近日在與投資者動態互動時稱,汕頭南方露露公司生産的露露牌産品為侵權産品。業內人士認為,承德露露與汕頭露露糾纏已久,隨著行業競爭加劇,“南北”露露糾紛已再度升級。未來,承德露露將汕頭露露收入囊中可能是改變現狀的最佳途徑。
承德露露相關人士表示,目前承德露露已經委託律師團隊與蘇寧、京東、淘寶聯繫,要求下架汕頭露露侵權産品。
承德露露與汕頭露露的糾紛由來已久。2007年,原承德露露董事長王寶林簽署《企業名稱許可協議》和《商標使用許可協議》,將露露商標授權給露露集團,商標使用期限為十年。而1995年為了開拓南方杏仁露市場,露露集團與香港飛達合資成立南方汕頭露露也獲得了露露商標的使用權。
但是,2011年承德露露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決《企業名稱許可協議》和《商標使用許可協議》無效且立即終止履行。承德市雙橋法院一審判決上述兩份協議為無效協議。2012年,承德中院給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不過,市面上依然存在不少汕頭露露的産品,並且已經進入很多大型超市。2017年8月,承德露露起訴汕頭露露及北京沃爾瑪百貨有限公司建國路分店,要求法院判令汕頭露露立即停止製造、銷售侵犯公司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侵權産品。在上述訴訟未判決之前,沃爾瑪就將東北、華北、西北和中原地區的全部61家沃爾瑪連鎖超市裏汕頭露露的産品下架。
值得注意的是,在多次訴訟糾紛後,汕頭露露的産品仍未在市場上消失。業內人士認為,汕頭露露與王寶林有密切聯繫,因此汕頭露露的産品至今仍然能夠出現在市場上。“王寶林控制著承德露露的原料,並成為與承德露露討價還價的籌碼”,上述人士表示,如果承德露露能夠收購汕頭露露實現輕裝上陣,承德露露便能擁有快速進入南方市場的渠道優勢。
(責任編輯:沈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