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宿遷市國資委實際控制的江蘇洋河酒廠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洋河股份”,股票代碼“002304”)對外披露了2017年年報:2017年實現營業收入199.18億元,同比增15.92%;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66.27億元,同比增13.73%。
《經濟參考報》記者注意到,洋河股份雖然去年繼續保持了增長態勢,且股票市值今年初一度衝破2000億元大關,但去年營收、凈利潤等主要業績指標的增速基本處於行業墊底位置。此外,洋河股份2014年公告的1.3億元存款丟失事件有了最新進展,目前仍有6000多萬元損失未能追回,其違規“吸儲購酒”細節也浮出水面。
廣告促銷豪花12億同比大增近5成
年報顯示,洋河股份2017年實現營業收入1991794.22萬元,比2016年的1718310.96萬元增長15.92%;當期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為613638.69萬元,比2016年的540658.01萬元增長13.50%。
洋河股份在年報中稱,公司作為老八大名酒,是我國唯一擁有兩大中國名酒品牌(洋河、雙溝)的白酒企業,具有較強的品牌優勢。其旗下品牌“夢之藍”成功冠名博鰲高端峰會,併入選CCTV“國家品牌計劃”TOP10品牌,公司入選“2017全球烈酒品牌價值50強”並排名全球第三、中國第二,同時榮登世界財經雜誌《福布斯》發佈的“全球2000強世界上市公司”。
值得關注的是,洋河股份2017年銷售費用同比出現了大幅增長。數據顯示,洋河股份的銷售費用從2016年的18.69億元增長至2017年的23.87億元,同比增長27.74%。而佔銷售費用半壁江山的則是廣告促銷費。財報顯示,洋河股份2017年廣告促銷費高達12.11億元,比2016年的8.21億元大增47.50%。有專家認為,靠重金打廣告換取一時的發展,不利於白酒企業的長期發展,行銷大戰不能長久。
凈利增速大幅落後“行業老三”寶座現隱憂
洋河股份在2017年年報中稱,根據已經披露的白酒行業定期報告,公司的營業收入和利潤規模穩居白酒行業第三位。但記者注意到,洋河股份營業收入、凈利潤等多項主要業績指標落後於同行,與行業龍頭貴州茅臺、五糧液差距正在逐漸拉大。
白酒行業在深度調整之後迎來新一輪增長期,2017年整個行業迎來了弱復蘇態勢,貴州茅臺、五糧液繼續保持較好的增長態勢。財報顯示,貴州茅臺2017年實現營業收入582.18億元,同比增長49.81%;實現歸屬凈利潤270.79億元,同比增長61.97%;五糧液2017年實現營業收入301.87億元,同比增長22.99%;實現歸屬凈利潤96.74億元,同比增長42.59%。而在22家白酒上市公司中,刨除虧損和同比凈利下滑的3家企業外,洋河股份基本處於墊底位置。
值得注意的是,洋河股份凈利潤增速不僅低於同行業大多數企業,也低於其自身的營業收入增速。而根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統計數據,2017年全年規模以上白酒企業累計完成銷售收入5654.42億元,同比增長14.42%;累計實現利潤總額1028.48億元,同比增長35.79%。行業普遍特點是,受益於大眾消費升級、消費結構轉換等因素,白酒行業2017年收入和利潤繼續保持快速增長,且利潤增速明顯快於營收增長。相比之下,洋河股份顯得有點與眾不同。
記者研讀財報發現了另外一個值得關注的現象,即洋河股份研發投入及其佔營收比均不及貴州茅臺和五糧液。2016年和2017年,洋河股份研發投入金額分別為3673.53萬元和3780.76萬元,佔其當期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0.21%和0.19%,研發投入佔比同比下降了0.02個百分點。而貴州茅臺和五糧液2017年的研發投入分別為43488萬元和7784.04萬元,佔其當期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0.75%和0.26%。
洋河股份認為,白酒行業發展格局和競爭態勢正在逐漸形成,公司長遠發展目標是做一個不斷穿越生命週期、基業長青的領袖企業,2018年力爭實現營業收入同比增長20%以上。業內人士就此指出,雖然白酒市場近幾年已經基本形成了“茅五洋”的格局,但是洋河股份增速放緩的態勢應該引起重視。
億元存款丟失有進展尚有6000多萬未追回
早在2015年,《經濟參考報》就獨家報道了洋河股份兩筆約1.3億元存款“丟失”的新聞(參見本報2015年5月12日刊發的《洋河股份被指涉嫌信披違規》一文)。記者注意到,截至目前,這兩筆存款中6000多萬元尚未追討回來,而其背後則牽出了“吸儲購酒”的更多細節。
洋河股份在2014年年報中稱,控股子公司蘇酒集團貿易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蘇酒貿易”)在工行鄭州解放路支行和工行開封豪德支行儲蓄存款合計1.3億元,涉及侵權責任糾紛事項,公安機關已介入調查。
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官網江蘇檢察網2017年12月發佈的公開資訊以及江蘇省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2016)蘇13刑終39號判決書均顯示,“2012年底蘇酒貿易為了提升白酒銷量,推出了一項吸儲購酒業務,即由銀行或者銀行指定的第三方購買蘇酒貿易一定數量的高端白酒,蘇酒貿易即在該銀行開立賬戶並存入一定數額的一年期定期存款。根據吸儲購酒政策,促成吸儲購酒業務的蘇酒經銷商,可以獲得購酒金額15%的返利。”
判決書還顯示,在涉及工行鄭州解放路支行的被騙案件中,蘇酒貿易實際上向該行匯入了9000萬元存款,同時向相關當事人提供了價值1000萬元的白酒。
記者注意到,洋河股份2014年其他應收款中,工行鄭州解放路支行為9996.626493萬元,工行開封豪德支行為2330.5784萬元。2017年報顯示,洋河股份其他應收款中,工行鄭州解放路支行為4290.712466萬元,工行開封豪德支行為2283.992427萬元。洋河股份在2017年年報中稱,涉及侵權責任糾紛事項的部分侵權人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已審理結束,民事訴訟事項正在審理過程中,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尚未收回資金6574.704893萬元。
另外,《經濟參考報》還注意到,洋河股份在這兩筆應收款的壞賬計提處理上有所不同。兩筆應收款計提的壞賬準備合計為3283.992427萬元,其中應收工行開封豪德支行款計提比例為100%,而應收工行鄭州解放路支行款計提比例為10%。但記者輾轉獲得的一份案號為(2017)蘇13執230號的結案通知書顯示,2017年12月1日,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書面通知蘇酒貿易,與工行鄭州解放路支行案相關的郭兵、單建亞等犯合同詐騙罪一案,該院于2016年12月14日作出了(2015)宿中刑二初字第00006號刑事判決,經該院強制執行,共追回了5258.40萬元損失,該判決已經結案。不過,洋河股份2017年年報中未對外公佈這一資訊。
(責任編輯:沈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