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病人沒多掏 醫生沒少掙

發佈時間: 2016-08-17 10:41:02 |來源: 人民日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截至目前,全國31省份均在公立醫院開展了醫藥價格改革,在取消藥品加成的同時,有升有降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推動破除“以藥補醫”機制。

2012年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指導各地價格主管部門配合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積極推進醫藥價格改革,患者看病費用負擔總體上未增加,醫務人員收入有所提高,醫院收入結構優化,新的補償機制正在形成。

縣級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全覆蓋,八省城市公立醫院全面實施

截至目前,除天津、上海兩地取消部分藥品加成外,其餘29個省份縣級公立醫院全部取消了藥品加成,有升有降調整了醫療服務價格。城市公立醫院中,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青海、上海、天津等8個省(市、區)城市醫藥價格改革已全面推開,其他省份也在部分城市、醫院中開展試點。

青海省在2012年調整縣級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基礎上,又將於今年9月在全省公立醫院(含部隊、行業醫院)調整9000余項醫療服務價格。青海省省委副秘書長、省醫改辦主任侯鵬寧説,青海已全面啟動公立醫院改革,取消了藥品加成,價格調整是改革公立醫院補償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此次青海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是與醫保政策、醫療控費和分級診療制度等政策相互銜接來制定的。

正如青海一樣,全國各地均按照價格與醫藥、醫療、醫保等政策銜接聯動的要求,協同推進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取消藥品加成,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同步推進醫療控費和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促進公立醫院改革不斷深化。

醫藥價格改革是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改革的“兩翼”。公立醫院收入渠道主要為三個,即藥品加成收入、醫療服務收費、財政補助。取消藥品加成後,醫療服務價格調整起到了重要作用,實現收入結構的合理調整,讓醫院不再過度依賴賣藥獲得收入。取消藥品加成政策後,對醫院減少的合理收入,絕大部分省份主要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進行了補償,補償比例為60%—90%。

具體來看,哪些服務的價格升了,哪些服務價格降了?在縣級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中,各地累計調整醫療服務價格72次,重點提高診療、手術、護理、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服務項目價格,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和檢驗類服務項目價格。在城市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中,各地降低了CT、核磁共振和超聲等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價格,提高了診察、手術、治療、護理及部分中醫服務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比如青島市手術類項目價格提高128.6%,中醫類提高196.8%。

專家認為,改革有望終結“一台手術十幾個人參與手術費只有1000元”“扎針費用買不起一根蔥”的不合理現象,醫院收入結構將趨於合理,有助於建立新的補償機制,逐步削弱醫療機構對藥品收入的依賴。

改革後患者總體費用未增加,醫生收入有所增加,醫院收入結構變合理

2015年縣級公立醫院次均門診費用172.5元,同比上漲3.2%;每人平均住院費用5080.8元,同比上漲3.5%。

在縣級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中,累計提價達到175億元左右。這些成本會不會攤到患者身上呢?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醫藥價格處負責人朱德政説:“此次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覆蓋面非常廣,目前各地改革進展比較順利,患者總體負擔平穩。這主要得益於堅持醫療服務價格改革不單兵突進,而是注重綜合改革,與醫保聯動,與醫療協同,進行結構上的調整,並分步到位。”

首先,政策聯動。與醫保聯動,補償改革成本。絕大多數地方將調整後的醫療服務價格納入了醫保報銷範圍,個別地方對門急診診察費的調增部分全額報銷。比如杭州市對增加的診察費全部報銷。同時,各地醫保改革支付方式,控制不合理醫療費用增長。

與醫療聯動,推行醫院精細化管理,加強監管醫療費用指標。各地縣級公立醫院普遍將總費用增長率、門急診次均費用、住院床日費用、藥佔比、耗材佔比、檢查檢驗收入佔比等指標納入公立醫院目標管理責任制和績效考核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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