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國家藥監局公佈4起藥品網路銷售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包括興瑞康大藥房有限公司違規儲存並通過網路銷售藥品案、藥房網商城平臺入駐商家非法渠道購進並銷售藥品案、集藥方舟雲藥房網路平臺入駐商家銷售網路禁售藥品案以及阜平縣醫藥藥材有限責任公司在自建網站銷售網路禁售藥品案。國家藥監局通過這些案例向廣大消費者發出警示,網路購藥需謹慎。
國家藥監局提醒消費者,通過網路購買藥品要關注兩個資質:一是藥品零售企業資質,消費者應查看網站首頁或者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顯著位置是否公示《藥品經營許可證》;二是藥品資質,要確認所購藥品是否取得國家藥監局核發的《藥品註冊證書》。消費者不要通過社交軟體、短視頻直播平臺等非正規渠道,從無資質的商家或者個人處購買藥品。
此外,國家對於特殊管理的藥品有著嚴格的銷售規定。消費者應注意,疫苗、血液製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等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不得在網路上銷售。
今年5月7日,國家藥監局、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發佈公告,自今年7月1日起,將右美沙芬(含鹽、單方製劑)等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第二類精神藥品零售企業應當憑執業醫師出具的處方,按規定劑量銷售。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生産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不得在網路上銷售第二類精神藥品。
消費者如發現無資質網售藥品、銷售禁止網售藥品等違法違規行為,請及時向所在地藥品監管部門投訴舉報。
(責任編輯:沈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