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金價的1/10”“挑戰1克金打造40克金手鐲”……近期,網路上火了一類珠寶飾品,俗稱“金包銀”,號稱是年輕消費群體的黃金“平替”,是珠寶行業的新未來。網上出現了許多“金包銀”首飾直播間,全國各地也陸續出現了“金包銀”專賣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調查發現,“金包銀”的火爆與爭議並存,部分“金包銀”首飾可能暗藏消費陷阱。
“金包銀”變“鍍金銀”
閩南歌《金包銀》中唱道“別人的性命是框金又包銀”,説的是“金包銀”顯富貴。時下,“金包銀”首飾在網上很是火熱,商家宣稱“‘金包銀’爆火”“1000元預算就可以做個幾萬元純金效果的首飾”“足金999包裹足銀999,佩戴效果跟純金一樣,不剪開誰也不知道”,網上還出現許多“金包銀”代購、探店視頻。
事實上,“金包銀”首飾的製作工藝存在已久。“金包銀”首飾是在銀的表面覆蓋一層薄薄的黃金,從其外觀看與純金飾品一樣。今年以來,隨著金價一路走高,“金包銀”首飾開始受到關注,與純金首飾相比,其價格要低很多,也滿足了年輕消費者對個性化配飾的需求。
記者調查發現,經營“金包銀”飾品的品牌珠寶商很少,大多是網路公司或傳媒公司。一個標稱“福祥‘金包銀’珠寶”的微信賬號自稱是專業“金包銀”廠商,主營“足金包足銀”的高品質飾品,其所屬企業為中山千盈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今年11月19日剛完成企業微信認證。12月11日,記者根據對方發佈的一條視頻,詢問視頻中標稱43克的心經手鐲的價格。對方稱價格是2500元。記者問43克是指什麼重量,對方回復稱是“金和銀的總重量,金有1克多不到2克”。記者要求看證書,對方出具了一份貴金屬製品珠寶玉石首飾鑒定證書,鑒定單位為國家珠寶玉石首飾檢驗集團有限公司,檢驗結論為“鍍金足銀手鐲”,總品質41.59克,表層覆蓋金含量大於千分之999,標稱凈金/銀重1.17克/40.42克。記者問:“不是説43克嗎?”對方稱:“手工包的有一點點誤差。”記者注意到,檢測證書結論明確是“鍍金足銀手鐲”,但商家仍聲稱是手工包的。
記者了解到,包金和鍍金在材質、製作工藝和耐久性等方面有明顯區別。包金是將一層金箔覆蓋在基底材質上,製作工藝相對複雜,通常採用真正的金屬材質進行加工和覆蓋,需要經過熔煉、壓制、鑲嵌等工序,這使得包金的首飾質感更好,具有更高的價值和耐久性;鍍金則是將金屬溶液通過電流或化學反應的方式沉積在基底材質上,製作工藝相對簡單,成本也較低。
從業14年的珠寶零售商張磊向《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透露,一些“金包銀”商家在網上發佈的“包金”視頻都是博主們的擺拍,事實上消費者購買時,商家給的都是成品,金重和銀重究竟多少全靠商家説。市面上所謂的“金包銀”産品,不論是線下店還是網路渠道銷售,99%以上都是鍍金的産品,不是手工“包金”。“如果説‘金包銀’是給銀穿上‘黃金外衣’,那‘鍍金銀’就是給銀錶面涂了一層金粉,其金重銀重分別是多少,連珠寶行業專家也難以分辨,更何況是普通消費者。”張磊説。
手工費佔售價近一半
記者發現,為了突出“金包銀”飾品的保值增值功能,一些商家宣稱可“隨時按時價回收”“可終身回收置換”。
一個標稱“水貝陳師傅金包銀”的微信賬號自稱是“金包銀”源頭工廠,有400多種款式,其發佈了多個“金包銀”宣傳推廣視頻,並標注“需要金包銀首飾,點擊下方客服”。12月17日,記者點擊客服後,出現另一個賬號“柏麗珠寶手工‘金包銀’”,號稱是“專業金包銀廠商”,所屬企業為惠州市惠爆網路科技工作室(個人獨資),地址在惠州,並非引流賬號中所稱的深圳水貝。記者看了對方提供的“微購相冊”後,詢問一款卷草紋手鐲的價格,對方回復:“總重27克,含1克左右的金,剩下的都是銀,總價1700元,其中工費30元/克。”這樣一算,27克手鐲工費要810元,佔産品售價的近一半。對方給記者提供的産品鑒定證書顯示,鑒定機構是深圳市深國檢珠寶檢測有限公司,檢驗結論是“足金/足銀手鐲”,備註“包金工藝”,總品質27.54克。客服人員稱,産品都是純金包純銀,假一賠三,終身回收置換。記者詢問回收價。對方稱金價銀價不變的情況下,按售價的一半左右回收。
福州珠寶商俞經理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從回收角度看,“金包銀”産品是“黃金消費坑”。如果是真正的“金包銀”首飾是可以回收的,但由於其主體材質是銀,因此回收價值較低,而“鍍金銀”産品回收時折損較大,基本沒有回收價值。而且,黃金首飾的回收價格通常受純度和當日國際金價的影響,回收店舖會根據市場情況設定純金部分的回收價格,通常會低於市場價,回收時還要收取一定的手續費,因此整體回收價將遠遠低於購買價。
俞經理提醒,如果將“金包銀”産品作為一種首飾使用並無不可,但如果指望回收或者投資則要保持足夠的謹慎,即便是商家允諾回收置換,消費者除了要了解回收置換規則外,還要考察商家的誠信度和經營的持久性,避免掉入消費陷阱。
標注不規範誤導消費
張磊表示,很多商家所售的“金包銀”商品的標簽標注不規範,存在誤導,應該標注為“鍍金銀”或足銀首飾,而且鍍金産品如果損壞難以修復。“金包銀”産品市場的興起是在黃金珠寶市場環境低迷的情況下,一些商家為了能在低營業額情況下實現利潤最大化所布的“騙局”,終究會是虛火一場。“金包銀”産品與黃金有著本質的區別,無法成為黃金的“平替”,無法像黃金那樣具備金融屬性。
記者調查發現,由於“金包銀”市場尚不成熟、利潤較高且門檻較低、缺乏統一標準,市場上的産品品質參差不齊,導致問題不斷,網上如“金包銀錶面出現變色”“金包銀産品鑒定證書是假的”“買黃金首飾結果收到金包銀飾品”等投訴不少。此外,以“金包銀”製品冒充黃金去金店回收、抵押借款的事件也時有發生。
今年10月23日,廣東省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發佈《關於規範鍍金銀首飾生産、銷售行為的行政告知》,指出當前市面上存在著大量採用電鍍或化學鍍等加工方法將金覆蓋層鍍到銀飾品上的鍍金銀首飾。此類産品存在一定的市場需求,但在名稱、標簽標識、印記、檢測證書等方面存在不規範的問題,可能使消費者對産品的實際貴金屬種類、純度産生誤解,從而引發消費糾紛。
針對市場上出現的這些問題,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對鍍金銀首飾的名稱、標簽標識、印記、檢測證書等提出了明確要求。在名稱方面,要求産品必須規範命名為“鍍金銀××”,如鍍金銀手鍊、鍍金銀項鍊等,且除採用機械加工方法將金箔牢固地包在銀飾品外,不得稱為“金包銀”。在標簽標識方面,要求鍍金銀首飾須有標簽,註明産品名稱、廠名廠址、執行標準、總重量、合格證等資訊。如有充分證據可證明所含金的純度、重量,可按實際標示,但生産者需對標簽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在印記和檢測證書方面,鍍金銀首飾的印記只能標注主材及純度。檢測證書上的産品名稱要規範,與實際産品名稱一致,且未經檢測不得在備註欄中以企業標稱等形式標注金、銀重量;如需標注,檢測機構應有檢測依據並能提供檢測原始記錄,同時經抽樣並破壞性檢測驗證;檢測機構對檢測結果的真實性負責。
作者:張文章
(責任編輯:沈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