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抽水杯”“掃碼領雨傘”“先別拆,領20元紅包”……隨著快遞業務量激增,包裹上開始出現快遞單廣告。其中,一些廣告行銷套路花樣翻新,讓消費者防不勝防。
這類快遞單廣告通常經過精心設計。廣告商利用消費者對免費或優惠商品的興趣,通過具有迷惑性的話語,誘導消費者掃碼、加群。實際上,所謂的獎品和紅包多為誘餌,往往需要消費者掃碼跳轉多個連結、註冊會員,甚至進行額外消費後才能兌現。
更令人擔憂的是,此類快遞單廣告還潛藏電信詐騙、用戶個人資訊洩露等風險。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快遞單廣告的隱蔽性設置陷阱,違規蒐集消費者個人隱私,甚至騙取錢財。
廣告是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本質在於傳遞資訊、促進交易。作為新興事物,快遞單廣告具有一定的創新性,但絕非法外之地。倘若廣告淪為誘導、欺騙消費者的工具,顯然違背初衷。
整治快遞單廣告亂象,應加強監管,壓實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各方職責,確保內容真實、合法合規,不含有誤導消費者的資訊。廣告發佈者應切實承擔起審核責任,不得發佈涉嫌虛假宣傳或違法違規的廣告內容。同時,應建立完善舉報機制,鼓勵消費者積極舉報違法廣告,形成全社會共同監督的良好氛圍,督促快遞單廣告回歸本質,為消費者提供真實、準確的資訊。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佘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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