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迪卡儂關聯公司迪脈(上海)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因以不合格産品冒充合格産品,被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罰款3.6萬餘元。
處罰決定書顯示,在浙江省杭州市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的2023年杭州市床上用品、羽絨製品産品監督抽查中,由當事人生産、迪卡儂(上海)體育用品有限公司杭州西溪銀泰城分公司銷售的睡袋(item:2963039),經天紡標檢測認證股份有限公司檢驗,該産品的聚酯纖維100(非纖維物質除外),“纖維含量”項目聚酯纖維不符合GB/ T29862—2013《紡織品纖維含量的標識》聚酯纖維85±5的要求,被判定為不合格産品。經查,涉案睡袋(item:2963039)由迪卡儂歐洲公司負責産品設計,由當事人作為生産商委託山東濱悅紡織有限公司實際生産,共計103件;2023年1月14日,全部銷售給迪卡儂旗下全國各地公司,貨值金額共計733316.18元,獲違法所得共計5851.96元。
市場監管部門認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産品品質法》有關規定,構成生産以不合格産品冒充合格産品的行為,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生産,並處罰款3.6萬餘元。
天眼查經營風險資訊顯示,迪卡儂近年來已多次被處罰,僅在2023年,迪脈(上海)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就因以不合格産品冒充合格産品,生産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産安全的産品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9次。如2023年7月,上海市市場監管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書顯示,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7月15日,迪卡儂委託生産款號為8578119的短褲“繩帶要求”項目不符合GB31701—2015《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産品安全技術規範》標準要求,被判定為不合格産品,被罰款79萬餘元。(記者孟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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