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一段時間以來,人們的出遊熱情持續高漲,一些新興目的地旅遊市場快速崛起,美食、文創帶動各地不斷“出圈”。多家旅遊平臺的預訂數據顯示,今年“五一”假期出遊人數有望創歷史新高。
然而,旅遊繁榮背後也暗藏不少亂象:低價遊産生大量糾紛、跟團遊貨不對板;景區商業化嚴重、遊客不文明行為多發;出行、住宿被平臺殺熟、博物館遭遇黑導遊……
為推動旅遊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法治經緯版從今天起推出系列報道,聚焦旅遊亂象,探索依法治理方式。敬請關注。
“低價遊成了購物遊。”河南省信陽市的楊先生説起近日赴西南某省會城市旅遊的經歷時,語氣中滿是氣憤和無奈。
今年4月初,他和好友報了一個旅遊團,宣稱“1000元,兩個人,5天4晚遊貴州,沒有任何其他消費”。而旅遊期間,他們不僅被要求交納保險費、景區內交通費等,還每天都被拉到各種購物點,賣玉的、賣藥的、賣銀飾的……被不停地推薦購買各種商品。
類似的遭遇不少遊客都“體驗”過。中國消費者協會近日對外發佈2024年“激發消費活力”消費維權年主題調查報告顯示,盤點過去一年的典型消費輿情事件,28.5%的受訪者最為關注“低價旅遊團暗存強制購物問題”。
近年來,不合理低價遊一直是旅遊管理部門重拳整治的對象,但旅遊市場上不合理低價遊仍屢禁不止。不合理低價遊都有哪些坑?如何根治這一亂象?《法治日報》記者近日進行了調查採訪。
低價團實為購物遊
實際花銷遠超團費
“原價五天四晚1000元一人,現預訂報名享受文旅半價出遊補貼,兩人同行一人免單,優惠後的價格為雙人5天4晚1000元,貴陽24小時全天候接飛機/高鐵/火車,包含費用明細:景區門票,酒店,用餐,24小時接送站,保險,導遊,旅遊用車,全部包含在內。”
楊先生今年4月初在手機上刷到這條廣告時,瞬間被吸引,當即和好友一起報了名。
到達目的地後,旅遊大巴車停在集合地點,楊先生和其他遊客陸續上車。剛坐下,導遊讓每人交100元保險費,説是目的地景區強制規定交納。楊先生提出異議,稱當初報名時確認1000元價格裏包括保險費。導遊説路上的保險費包括在內,景區內的保險費需要另交。
“如果有一名遊客不交,大巴車就不開。”無奈之下,楊先生和好友交了200元保險費,“但直到旅程結束,我們也沒看到保險單”。
大巴車到達第一個景區後,導遊又讓遊客每人交140元,説是景區內部的電瓶車等交通費用……
楊先生向記者回憶説,在接下來的4天裏,導遊每天都帶著遊客去購物店,話裏話外都在給遊客洗腦和進行道德綁架,比如説“這麼便宜的團,我們都虧本做,你們好歹支援一下”。更誇張的是,導遊還帶遊客去聽了一個兩小時的購物講座,介紹如何辨別真假翡翠等,不聽完不讓走。
“在導遊的推薦下,有遊客花費七八千元購買商品,但後來發現,導遊帶我們去的購物商店竟然是已經被曝光過的假玉器店、假藥材店。”楊先生説。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的林女士也有過類似的經歷。
今年初,她報名了一個港澳跟團遊,號稱“港澳豪華遊5天4晚”,每個人只需交納1080元,包吃住和景點費用,除了個人花銷沒有後續費用。林女士以為撿到了大便宜,“沒想到剛到集合地點,導遊就要我們每個人交60元保險費、200元給司機的小費、200元景點門票,不交就不讓我們上車”。
林女士説,行程開始後,導遊開口閉口都是推銷商品,每天大部分時間都在逛購物店,哪怕不消費也要在購物店裏待夠兩個小時,而看景點的時間卻不到一個小時。
“吃住也和宣傳的不一樣,住宿是在距離市區很遠的地方,整體上體驗感很差。”林女士説。
記者注意到,類似的低價遊宣傳廣告在網路直播間並不少見。
“北京出發,祈福五台山,兩天一晚246元,費用包括往返交通、兩正餐一早餐、五台山景區門票、優秀佛學導遊講解、五台山住宿一晚,商家承諾本商品為純玩産品,行程中不包含購物。”
看到某平臺直播間主播的推薦,北京市朝陽區的張先生心動不已:自己去的話,往返車票、門票、住宿最少要大幾百元。他把“遊客須知”內容從頭到尾看了一遍,發現每日行程的最後一站都是“××土特産店”。張先生在直播間提出了疑問,主播回應説:“錢在遊客口袋裏,花不花是遊客自己説了算。”
雖然心存疑惑,但價格實在太吸引人了,張先生還是選擇報了名。然而,到了五台山之後,原本聲稱的“四鑽酒店”變成了沒有評級的小賓館。次日淩晨,他們又被導遊帶到一家個人經營的工藝品店“請香”,稱不“請香”就是心不誠,會有災禍,“請香”價格為400元、600元、800元不等。遊客請完香,店家説可以免費看相,然後稱遊客的健康和財運都不順,破解之道在於請價格幾千元的跪墊或本命佛。
“被這麼一説,加上團裏好多老年人,很多人就掏了腰包。”張先生説。
港珠澳7日遊499元、韶山桂林6天5晚遊399元……勁爆的價格,再加上“純玩”等醒目字眼,各種低價遊讓人心動,但記者調查發現,即便是在顯著位置標明“純玩團”“無購物”等字樣,最終都會出現保險費、景區交通費等收費項目,以及大量購物環節,遊客的花銷往往遠超團費。
存在灰色利益鏈條
借助平臺快速蔓延
一直關注旅遊市場亂象的某平臺博主“輝哥團遊記”(以下簡稱輝哥)參與過各種不合理低價遊。他分析説,不合理低價遊的邏輯不是讓每個人都能出行旅遊,而是通過連哄帶騙讓參團的遊客不斷花錢。
輝哥透露,不合理低價團,有一部分是KB團(“keep back”,意味著返利,也稱作賭團),遊客報名參加的只是組團社,最後由哪個地接社接待並不一定。
“從名字上就能看出來,旅遊企業的盈利點不在提供旅遊服務本身,而是在旅遊過程中的進店和二次消費提供的返利,組團社吸引遊客參團,然後再把遊客轉給地接社,根據地域消費能力進行劃分,由組團社制定售價。”輝哥説,比如組團社的一個旅遊産品,賣每人1000元,交給地接社後,地接社返給組團社2000元,這時組團社盈利3000元。
輝哥説,地接社的虧損,包括交通費、房費、門票費等費用,需要靠大量的購物返利和高價自費項目返利彌補;並且導遊的收入也基本上靠遊客購物的提點,兩兩疊加導致很多遊客遇到坑得離譜的購物體驗。
還有一種不合理低價遊叫擦邊團,也叫普通KB團,就是地接社以成本價或比成本稍低的價格接待遊客,比如地接社5天4晚遊成本是每人1500元,組團社售價是每人1600元,地接社給組團社每人600元的利潤,則地接社每人虧500元接待。這樣的行程也需要遊客購物和體驗自費項目盈利,因為地接社的壓力較小,一般不會強制要求遊客購物,但吃住玩的體驗也不會太好。
在輝哥看來,這也導致一種常見現象:同一旅行團,報名者可能來自多個地方,甚至團費也不一樣。比如一種團費是5000元,另一種是500元,如果支付5000元團費的遊客多,那麼他們可以單獨成團,購物情況也少;如果支付5000元團費的遊客少,接待方會把這些遊客安排到低價團裏,只是住宿、吃飯、購物等方面會有差別。
實際上,對於不合理低價遊現象,國家旅遊主管部門一直在進行治理。2015年,原國家旅遊局就出臺《關於打擊組織“不合理低價遊”的意見》。其中提到:所謂不合理低價,是指背離價值規律,低於經營成本,以不實價格招攬遊客,以不實宣傳誘導消費,以不正當競爭擾亂市場。比如,旅行社的旅遊産品價格低於當地旅遊部門或旅遊行業協會公佈的誠信旅遊指導價30%以上的;組團社將業務委託給地接社履行,不向地接社支付費用或者支付的費用低於接待和服務成本的;地接社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務費用或者支付的費用低於接待和服務成本的旅遊團隊的等。
不合理低價遊存在多年,為何難以根治?
多位旅遊博主認為,一方面,不合理低價遊涉及的旅遊主體多,遊客維權困難;另一方面,即便維權成功,組團社或地接社受到處罰,違法成本也非常低。
在中國科學院地理資源所旅遊研究與規劃設計中心總工程師齊曉波看來,各級文旅行政主管部門雖然對違規旅行社進行了整頓和治理,但行業灰色利益鏈一直存在,只要不斬斷這條利益鏈,低價遊亂象就不會消失。
據旅遊行業人士分析,隨著網路平臺的發展,不合理低價遊從線下搬到了線上,平臺的推廣機制變相為不合理低價遊拓寬了渠道,平臺一旦和旅遊企業達成合作,就會通過尋找客戶獲得提成,導致不合理低價遊快速蔓延。此外,個別地方監管部門還沒有織密監督網,甚至存在執法不嚴的問題,失之於寬、失之於松,縱容了違法經營主體的存在。
還有受訪專家分析,不合理低價遊禁而不止,是因為總有消費者“不信邪”,覺得可以從中佔到便宜,不顧旅遊産品成本一味追求低價,一定程度上也刺激了這一市場需求。
平臺負起監管責任
大幅提高違法成本
不合理低價遊存在如此之多的問題,是否應直接叫停?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北京市律師協會文化與旅遊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馬麗紅介紹説,對於不合理低價遊,國家層面已有法律規範進行規制。
旅遊法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旅行社組織、接待旅遊者,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遊項目。但是,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旅遊者要求,且不影響其他旅遊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旅遊線路和産品設計具有多樣化的特點,很難用‘一刀切’的方式規定最低成團金額,如果被認定為不合理低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懲處,否則還是得以市場自由交易為主。”馬麗紅説。
在呼倫貝爾學院教師張婧看來,取消不合理低價遊或者設置最低成團金額是一種可行方案,但具體實施需要考慮多方面因素。
“通過以路費、日常花銷等作為標準,可以確保旅遊産品的基本品質和服務水準。這不僅可以保護遊客的權益,也可以促進旅遊行業的健康發展。當然,最低成團金額的制定需要充分考慮市場實際情況和旅遊企業的承受能力,避免過高或過低的標準對市場造成不良影響。”張婧説,同時,還需要加強行業自律和市場監管,推動旅遊企業誠信經營、不斷創新提供更新穎的提升遊客體驗感的高品質文旅産品和服務,並通過加強消費者教育,增強遊客的風險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對於本地生活平臺、短視頻平臺上存在大量疑似不合理低價遊商品宣傳,平臺是否應負起相關責任?
張婧認為,在監管責任方面,本地生活平臺、短視頻平臺對自己發佈的資訊存在監管責任。平臺應當建立起完善的審核機制,對旅行社提交的低價遊商品進行嚴格的篩選和評估,確保其價格合理、服務內容真實可靠,避免虛假宣傳和誤導消費者。平臺還應當積極制定並執行嚴格的規定和標準,對違反規定的旅行社進行處罰,包括下架商品、限制推廣,甚至終止合作等。同時,平臺還應該建立投訴舉報機制,及時處理和解決消費者的投訴。
“如果平臺未能盡到監管義務,導致消費者因購買低價遊商品而遭受損失,平臺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平臺應當加大監管力度,完善審核機制,制定並執行嚴格的規定和標準,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和市場健康發展。”張婧説。
如何才能根治不合理低價遊亂象?
齊曉波建議,必須加大對此類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只有犯錯成本足夠高,才能起到震懾作用。比如一經發現或投訴證實就進行頂格處罰、停業整頓,並且處理及時、問題不過夜。
“旅遊監管部門可以聯合相關部門做好旅遊風險的提前防範,多措並舉做好事前監管、事中監控、事後處罰,通過大數據等新技術,對不合理低價、虛假旅遊資訊進行排除,對發佈資訊的旅遊經營主體進行甄別,發現未取得旅遊經營許可的企業或企業經營異常的,及時查處,嚴厲打擊。讓不良服務機構有‘一旦投機違規,就無法生存’的危機感,不給違規企業和個人‘換個馬甲’的機會。”齊曉波説。
馬麗紅説,不合理低價遊違背了誠信原則,破壞了市場秩序,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應予糾正。要通過各種方式提示消費者,不要貪圖便宜報名參加不正規的旅行社組織的活動。低價遊本質上是一種心理博弈,消費者作為弱勢群體,通常都是輸家,即便沒有消費,也會浪費寶貴時間與旅行社拉扯,影響出遊心情。消費者出遊應改變單純比價理念,理性消費,儘量選擇正規旅行社,核查其資質,簽訂正式合同,仔細閱讀行程安排,避免落入低價遊陷阱。
(責任編輯:沈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