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裝生産日期看不見?近日,有消費者反映食品包裝上提示生産日期“見瓶身”“見包裝背部”“見封口處”等,但字號特別小,或字體顏色跟包裝的整體顏色相近,或重合印在圖案、文字上,很難搜尋和辨認。3月28日,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指出,個別商家在食品生産日期上大做文章,採用隱蔽、模糊生産日期的方式與消費者玩“躲貓貓”,明顯有悖于法律和相關文件精神。
部分商品生産日期位置不好找、標注不清晰,使得購物不僅要花錢,還要考驗眼力和耐心,影響了消費品質和體驗。尤其對老年消費者來説,更是為難至極,直言“去超市購物必須帶的不是購物袋,而是老花鏡”。我國《産品品質法》規定“限期使用的産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生産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食品安全法》中規定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標明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産日期和保質期等內容;“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説明書應當清楚、明顯,生産日期、保質期等事項應當顯著標注,容易辨識”。市場監管總局日前也發出公告,鼓勵食品企業優化預包裝食品生産日期和保質期標簽標識。
2018年底,江蘇省消保委發佈《預包裝食品生産日期“易除抹、易脫落”問題體驗調查報告》,就醬油、糧油、零食、飲品等多品類預包裝食品生産日期標注不嚴謹現象進行調查。結果顯示,絕大部分預包裝食品,達到了《食品安全法》和《預包裝食品通則》的“清晰、醒目、持久”的要求,但仍有不少預包裝食品在生産日期標注上存在瑕疵。調查數據顯示,生産日期“易除抹”問題的預包裝食品佔比較高,佔採購樣本總量的83.6%,主要存在於塑膠包裝食品上,袋裝、盒裝、瓶裝三類包裝形式也存在此問題。
江蘇省消保委認為,食品生産日期的出場方式就該大大方方。“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是否在保質期內是判斷食品安全與否的一個重要標準,生産日期和保質期是消費者選購時的重要參考因素,生産日期位置不好找、標注不清晰、易除抹、易脫落會影響消費者的判斷選擇,不利於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的保護。隨著我國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老年人在消費者的佔比也不斷提高,防止和解決“躲貓貓”式的生産日期標注問題勢在必行。
江蘇省消保委提醒食品企業學法守法,按照規定顯著標注食品生産日期和保質期等內容,並優化改進噴碼、列印等日期標注技術和設備,確保生産日期、保質期等標注內容持久清晰,讓消費者容易辨識,買得放心,吃得安心。相關部門也要進一步強化監管和服務,通過舉辦專班等形式對企業開展培訓和指導;在執法過程中加大對法律規範、政策文件的宣傳普及;建立監督抽查機制,對採用“躲貓貓”式標注生産日期為難甚至坑害消費者的商家,嚴格依法處罰,堅決責令改正,震懾不良商家,凈化不正風氣。(記者 薛慶元)
(責任編輯:沈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