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最新數據顯示,目前,全國所有省份已實現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省內共濟,23個省份已將共濟範圍擴大至“近親屬”,今年1至10月共濟金額達369億元。職工醫保個賬家庭共濟如何實現?需要注意什麼?國家醫保局進行相關解讀。
什麼是職工醫保個賬家庭共濟?
我國職工醫保參保人設有醫保個人賬戶,繳納的保費會有一定比例劃入個人賬戶,原來只能由職工本人使用,主要用於支付就醫購藥時個人負擔的費用等。
2021年,國辦印發文件,將職工醫保個人賬戶使用範圍從職工本人,擴大到其參加基本醫保的“配偶、父母、子女”;今年7月,國辦再次印發文件,進一步將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親屬的範圍由“配偶、父母、子女”,擴大至其參加基本醫保的“近親屬”,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國家醫保局數據顯示,今年1至10月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2.83億人次,比1至9月增長0.37億人次;共濟金額369.08億元,比1至9月增長64.51億元。
目前,31個省(區、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已實現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省內跨統籌區共濟。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此前表示,明年將加快推進跨省共濟。
“家庭共濟”可以用於支付哪些費用?
隨著全國所有省份已實現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省內共濟,只要共濟人、被共濟人在同一省份內參保,無論是否在同一個城市,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資金都可以用於支付被共濟人在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參加居民基本醫保等的個人繳費。
國家醫保局數據顯示,從共濟用途看,今年1至10月用於支付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306.64億元,用於支付在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個人負擔的費用14.16億元,用於參加居民基本醫保等的個人繳費44.54億元。
值得關注的是,目前各地處於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期,1至10月用於參加居民基本醫保等的個人繳費的金額比1至9月增加27.51億元。
如何實現“家庭共濟”?
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家庭共濟”有兩個前提條件:一是共濟的家庭成員僅限于父母、配偶、子女等近親屬。二是共濟的家庭成員必須參加了基本醫保。
參保人可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地方專區、當地醫保部門微信公眾號、官方網站等“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功能模組,實現線上辦理,具體途徑由各統籌區醫保部門向社會公開,也可以線上下醫保大廳辦理。
例如,李明的兒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醫購藥需要個人負擔100元。李明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裏還有餘額,辦理家庭共濟後,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裏的錢支付這100元。
需要注意的是,醫保個賬“錢可以共濟,卡不能共用”。也就是説無論在任何情況下,就醫購藥都必須使用患者本人的醫保卡或醫保碼。
(責任編輯:曹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