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藥品追溯碼和商品碼有什麼區別?
答:藥品追溯碼和商品碼不僅在形態上不同,在功能用途上也不相同。從形態上看,追溯碼印刷或粘貼在藥品包裝盒上,通常由數字、字母和(或)符號組成,一般為標識有“藥品追溯碼”字樣的20位數字。而商品碼印刷在藥品包裝盒上,常見的是“69”開頭,由13位數字組成的條碼。(如下圖所示)
從功能用途上來講,藥品追溯碼主要用於藥品的生産和流通環節的全程監管,確保藥品的品質和安全,防止假藥、回流藥和串換銷售;商品碼主要用於商品的基本資訊管理,幫助識別商品的基本屬性,但不涉及生産和流通環節的詳細資訊。
02什麼是藥品追溯碼的大碼、中碼和小碼?
答:根據藥品的不同包裝,追溯碼分為3個等級,俗稱大碼、中碼和小碼。大碼,也稱三級追溯碼,指的是藥品最外層包裝上的追溯碼,通常用於標識一批藥品的整體資訊。中碼,也稱二級追溯碼,指的是介於大包裝和小包裝之間,中間層級包裝上的追溯碼。小碼,也稱一級追溯碼,用於標識最小銷售包裝單元的藥品,如單盒藥品。小碼是藥品最基礎的追溯單元。掃描小碼,就可以追溯每盒藥品的來源和流向,實現全鏈條溯源。(如下圖所示)
國家醫保局正在建立追溯碼、醫保編碼和商品碼的三碼合一映射庫,大、中、小包裝追溯碼的級聯映射庫以及各類追溯碼的識別庫,並向定點醫藥機構和生産、流通企業開放,切實降低定點醫藥機構和生産、流通企業的掃碼工作強度,實現掃碼入庫出庫工作高效、便捷。
03什麼時候能查詢追溯碼?
答:國家醫保局正會同人社、衛健、藥監等部門,共同研究制定文件,協同推進藥品追溯碼在醫保、工傷領域的全流程、全量採集和全場景應用,努力在2025年6月底前實現應採盡採、應掃盡掃、能接盡接。可以預見的是,無追溯資訊的醫保藥品和耗材將會越來越少,群眾的用藥安全將會得到有力保障。
預計到2024年底,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藥品追溯資訊查詢”模組,就能夠查詢到一些通過醫保結算的部分藥品的追溯資訊(圖示)。
04為什麼不強求企業全流程掃碼?
答:當前,國家醫保局正努力通過對定點醫藥機構的協議管理,推動藥品追溯碼在醫院、藥店的全場景採集和應用。對於藥品耗材生産、流通企業,我國《藥品管理法》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生産企業、藥品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應當建立並實施追溯制度,按照規定提供追溯資訊,保證藥品可追溯。對此,國家醫保局通過開發全國統一的供藥品耗材生産、流通企業上傳追溯資訊的介面,實現一次上傳、全國通用,積極支援和歡迎企業完成追溯體系建設。同時,本著自願互惠的原則,凡向國家醫保資訊平臺上傳本企業追溯資訊以及大中小包裝追溯碼的級聯映射庫的,國家醫保資訊平臺可免費批量提供本企業符合國家規定的、不用於統方的藥品耗材追溯資訊,併為企業提供更多的賦能服務。
05為什麼目前做不到消費者一查就知道藥品的全生命流程資訊?
答:藥品追溯資訊採集和應用,涉及到藥品生産、流通和使用等多個環節。在國家醫保局開展醫保藥品追溯資訊採集和應用之前,藥品追溯體系建設,並未完全覆蓋到醫院、藥店和藥品消費者等終端使用群體,少數生産、流通企業也未嚴格按照規定,完成全量藥品的賦碼、採碼和數據上傳工作。因而消費者通過第三方平臺,僅能查詢到部分配送環節資訊,無法查詢到藥品的全生命流程資訊。
下一步,隨著醫保藥品追溯資訊採集應用的深入推進,待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生産企業、藥品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全量採集並上傳資訊後,消費者即可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藥品追溯資訊查詢”模組,查詢到藥品的全生命流程資訊。
06每一片中藥材、每一支口服液以及住院散用藥片、針劑都需要掃碼嗎?
答:目前不需要。對藥監部門尚未要求賦追溯碼的中藥材、院內製劑等,暫無須採集追溯資訊。每盒口服液已是最小的銷售包裝單元,無需拆盒按支掃碼。同時,住院散用藥片、針劑和拆零發放的藥片等也無須採集追溯資訊。
07消費者退藥後再掃追溯碼是否算是重復流通?
答:不算。如果消費者退藥後,藥品被重新掃碼,這通常不會被視為重復流通。退藥後,藥品的追溯碼資訊會被更新或重置,表示該藥品已經回到了待銷售狀態,可以再次進行銷售和掃碼。
(責任編輯:曹洋)